本帖最后由 流 于 2009-9-20 08:56 编辑
好,我知道了。
請回帖編輯,把樓帖刪了 。我也會去刪掉那一帖的。
不懂得怎樣刪不打緊,我告訴你。
進入樓帖後,你自己的發言下方一定有個選項,『編輯』
接下後即進入編輯頁面。
在編輯頁面右上角有個『刪除』(我的是繁體字,亂碼了,但應該是刪除沒錯)
勾選『刪除』後,再按『編輯帖子』(即可送出)
差不多這樣就完成了。
另,可以的話,請把你在第一頁那句留言自清了吧。
老實講,我本來也打算視若無賭,也想如許多人看世態炎涼那般按『只看作者』的鈕……
(作者看帖只看自個的,好棒啊!這建議太讚了,雖然我最終還是沒做到)
不過呢,基於想在法海無邊中撿漂流木(如句几桑的留言),再加上身為這篇文章的作者,有必要明白一些事。
那就是,這區域目中無人到何地步,連前言也看不懂自曝其短的人又有誰,也記得下回別搭理這群人,畢竟,人家是和我們這種纖細敏感的人不同的,不能與之為伍。我也根本沒法做到這種踐踏他人心血的作為。
語盡至此。
我本來就不想多說什麼了。
這回也想說就這麼放著吧。(即,維持現狀)
生命自會找到出路(即,真的不看下文不行的人自然會去找文放在哪)
至於後來引起的風波,有位讀者勸我別為了區區一人便不更文,放下快意恩仇。
我無語了。
朋友說那也許是他以為你有寫但不更文吧?
但我就是還沒寫(有寫早就貼完了,因為我最痛恨無聊人士打著『討文』的大義對他人的帖子亂放屁了,但這篇不是我擅長的,要寫要時間去沉澱,因此動筆總是費心費力兼費時)
沒寫當然不會有文。
但就我所知的,作者在哪個地方公開自個的文,都是作者自個的權益。
這是基於對作者本身的尊重,也是基於對作品所有權(尾公開權)的尊重。
但什麼時候開始,作者貼文寫文天經地義,沒貼文就是不勤奮?
只因為『它』只是篇同人文就能被視之次等化?
只因為它只是篇同人文,不天天貼文就視之為『不勤奮』、『不尊重坑民』的作者了?
(去年二月的風波過後,大家都知道。我也不想再講了。我也對於同樣不尊重作者的人無法與之為伍)
昨天無言(故,罷了)則是因為,我實在不知該向那位同學解釋,我的心境。(好吧,最簡單的比喻,你煮了一壺茶水放在路上奉茶,有人路過喝了一口,對著門內的你嚷道:「你沒搞錯吧?這什麼茶?這麼難喝還放出來給人喝!」僅僅只是因為,你沒加糖,你沒料到那麼多人愛喝甜的但卻忘了茶的本質的甜是回香的甘甜,不是人為加料的甜)
當然,很早很早之前我就對於讀者的權益大過作者的自主權的現狀無語。
我知道很多人希望作者天天更新,
但抱歉,作者也是人,你要吃喝拉撒睡,作者也要。
你要上班上課,作者也要。
你打字個四、五字一句『LZ快更!』、『LZ不要爛尾』就可以天天催討文。但有的作者要寫出一篇自認OK的文並非四、五句『我好愛你、你是我的』或是『我們XXX吧』就能了的……
是說,我寫了這些,看的進去能做到尊重的又有誰?還是事過塵已落,下回繼續?
以上。
順帶一提…
晕
jfz 发表于 2009-9-13 13:41 http://www.yamibo.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暈了,因此舉發了(看見當下就舉了),
但就是不見動作。
因此,後來見到22樓的發言後,便不再相信舉報的效用(因為我做了啊,我一直有心維護自個帖子的清淨)
直接引用回覆表達不快的心情(既然讀者可對作者表達『不要爛尾啊』的心情,反之,我亦可以表達對此的火光吧?)
也想說,算了,不在此區貼文了,反正小遠看見這留言也很火大,咱還是不做無謂的事省得惹人踐踏自己的作品。
再然後?
我也不知。
我的重心目前不是放在這篇文。大概好一段時間不會碰…(況且寫下回我要查的資料還沒全部查明並消化的……設定及取材很重要,不想寫的不倫不類就是得用心的找些資料以彌補自身的不足)
估計最晚應景,最快是不知何時。
因此,別催了。
真有心不如表達對這文的感覺,也許我看了有感覺、共嗚了就想寫了。
當然,一句『LZ還不更新!{:2_241:} 』用屁股對人請去大方接受的樓帖,本帖敬謝不銘。
況且,我在第一樓就暗示過了,別水我,我不欠人水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