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極短篇】兩個人,一輩子

作者:翎
更新时间:2011-01-15 20:45
点击: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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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翎 于 2011-1-15 20:48 编辑


這篇小說呢,是在今天下午靈光一動出現的…

今天依然去圖書館讀書(期末考正逼近我…),中午時收了收東西,

就出去晃了!而且沒吃午餐!(爆)

晃到母校本來想找人可是都放學了…明明國三應該上整天的加強班啊?

然後就走到美術館。文裡頭的場景也是因此而有的。


陽光下的國美館真的很美麗,雖然今天風實在有點大;

不過,其實是很溫暖的,就像一個大廣場,

有種讓人可以放下心的感覺。很舒服。

那一剎那這篇文章就出現在我腦海,

當下我就直奔回家打了…(而且途中背包還爆掉!)


是很想寫這兩只小時候的故事,我覺得她倆真的好可愛ˊ艸ˋ

嗯,哪日有空再來寫吧。或許是高中畢業的事了。


那麼,不多說,請賞文吧:)






她姓梁,週遭人總喊著她叫梁姊。卅五歲,待字閨中,有過三四個男友,但向來走不到最後一步。

她以此自嘲,說自己剋夫啊,沒人想娶她進門。有時會怨嘆,可是久了,也對之不太在乎了。職業是書店店長,月薪大概四、五萬?


面容不是頂好,細看說來也不會太醜,看照片你就曉得了,喏。我想,或許就是少了點運氣,讓她碰的到好男友,卻是碰不著一個當老公的人。

感情路說順遂也不是,說顛簸倒也沒這麼慘,還是老話一句,欠運氣、欠陰德,上輩子沒修好姻緣份,這輩子注定定不下來。


至於說個性嘛,還是一樣,不上不下的。說她細心愛乾淨?看看那令人崩潰的單身公寓吧。說她溫柔體貼?我想前幾任男友都會搖頭。

那她到底好在哪兒?說不上來,應該就是安全了點,不會胡思亂想、四處勾引男人,在某些情況下十分惹人喜歡。

一個頗大的缺點是,她大剌剌的,讓那些求一個小女人的男人退避三舍。


煮飯洗衣,舉凡此類家事,稱不上擅長,可不能說太差。

雖會編毛線,三分鐘熱度讓她說要送人的圍巾一直只有三十公分;酷愛社交活動,只是從來沒上過夜店──

好罷,有一次,是我硬拉著她去的。沒過幾分鐘,她便醉倒。從此再也沒有。

她愛讀書,什麼書都讀,家裡還放了些奇奇怪怪的書。舉凡《人體結構》、《一百種稀奇昆蟲》那類的。


家世?幹什麼,你又不是和她老媽相親。好啦,讓我想想……

她老爸是個退休的公務員,家庭環境小康,媽媽是個小學老師,現在也退休了,兩老在家閒閒沒事,偶爾就會用退休金出門玩玩。

相親那天他們不會來,似乎是到宜蘭去了。所以說,當天是我會陪著她來。


學歷?……你問這麼多幹什麼。

她啊,從小到大讀書都不是很順手,考大學也是死拼硬拼,順帶我替她補習,才勉勉強強考進興大的。

唔,不過,這不重要。


我?嗯,叫我小孟吧,要叫孟姊也成。我的身分?小梁從小到大的好朋友而已。

她交往分手什麼的我都收盡眼底吶。你說我有沒有男友?──這就問太多了哦。


「那……那就,那天見。」眼前的他抓抓頭,有些靦腆的笑笑。「謝謝妳介紹她給我。沒想到孟姊也有在幫人牽線。」


「積陰德嘛。」我淺笑,站起身,「真不好意思,讓你破費了。」

而他搖搖頭,輕聲道了句不客氣,目送我離去。




從小看她跌倒,又站起、又跌倒,反反覆覆,總覺得心裡不很平衡。

常常想著,像這樣一個好女人,怎麼就是找不到一個好男人嫁了?打電話來找我,她哭的聲音,大概是我這輩子不會忘的「旋律」。

我說,沒關係,甩了再找,大不了咱們一起住、一起生活、一起老,一輩子都不要找男人。


她說,好啊。要是這次我再嫁不出去,我們就一輩子在一起。


而我呢,出生卅幾年,交過三個男友,一個最後被我發現劈腿甩了;

另外一個說,我很愛很愛妳,但對不起,我是個同志。我有男友,我想和他領養小孩。你願意幫我們嗎?

我心裡想,他媽的,這世界出了什麼事?之後當然是甩了。


再接下來那個,他直接了當地問:「說吧,妳和那個小梁,是不是在一塊兒?

「放心,我不會亂傳的,愛情嘛,總是這樣。沒有分男分女,再說我也不覺得妳愛男人會快樂……」

這一類,說來說去,總歸一句:妳是不是拉子啊?然後我甩了他,覺得,老娘這麼愛你,你就懷疑我和女人有一腿?


從此之後我再不相信男人,決意一輩子不結婚,就算家裡再怎麼逼也不要;雖然愛女人也愛男人,可是就下了一個誓:沒有永遠。

最後的最後,我把永遠獻給那個,永遠的朋友。


「吶,妳覺得今天這個如何?不錯吧?顧家愛家的好男人,又有穩定工作,看起來人也正直很多。」

我靠著洗手台,看著在旁上唇蜜的小梁。「這可是經過我驗證過的,品質有保證。」


她今天穿了個T恤配大衣,隨性得很。「嗯……嗯。還好,不是很注意他。」她嘻嘻一笑,「只是白先生──他──有點兒笨。」

我啞然失笑。「笨的好啊,最少不會四處勾人不是?」

小梁撥了長髮,白皙的頸子戴了項鍊,那是我送她的生日禮物。「機靈點總比太笨好……」

然後,歪頭,微笑。「小孟。」


我挑眉,「怎麼?梁姊。」


她直瞪著我的眼好久好久,而後又是一如往常的弧度。「試試這唇蜜,和妳很搭。」

說罷,便把手上的唇蜜遞給我。「妳知道我很挑的,梁姊我都三十有五,雖說不該再這樣挑剔下去,不過……反正有妳陪我嘛。」


永遠永遠。我既已許下,又有什麼辦法逃開?打從在家旁公園認識那一刻起,我就脫離不了這女人的魔掌了。

心中只是諷刺的笑了笑,卻不覺得憎惡。也許咱就是天生注定,注定要單身、注定要住一起、注定要白頭偕老了。


我輕嘆口氣,「該走囉。」予她一個笑,摟住她的腰。

「再晃下去,怕是白先生又覺得我倆不正常了。像我那瘋子前男友。」


她說,「是,小孟說的是。」


那天之後,小梁和白先生開始有了來往,時常有事沒事就一塊看電影、逛書店。

雖還是常聽她抱怨白先生太笨太呆,不懂她心裡想什麼,可看得出她眼裡閃著幸福。

沒多久,便正式交往……都是小梁和我說的。


聽在耳裡只覺得,挺好,她終於終於有個心愛的人陪在身邊了。

再過一年,應該就會聽見結婚進行曲響起,而我也就能看見她穿著白紗、牽著白先生、走過紅毯……

那時候的我是怎麼樣的呢?是伴娘,或者只是坐在下面的賓客之一?


在那個時候啊……我肯定是帶著笑容的。而她,在看到我的剎那,一定,也會像從前那樣,莞爾,望我這兒丟捧花吧。




忘記是哪一天了,我走在國美館的廣場。已是入冬,陽光很強、風也大,一身風衣有些單薄。

來來往往的人,有的是情侶,有的是家人,這景象挺漂亮的。我拿出Lumix相機,隨手拍了幾張。

攝影是興趣。原先是想紀錄身邊的花花草草,沒想到記憶卡裡存的全是小梁和我的自拍照……那傢伙真是沒救了啊,如此想著,卻遲遲不想刪除。


一點點的依戀和任性,自始自終都存在於自己的心裡呢。


幾天前她給我打了電話,哭著說,她不愛了,不再愛了。我急著問怎麼?

她說,「他要我離妳遠一點,可我怎麼能啊?這輩子活得還不算長,可就只有妳一個,除了家人以外,到現在還陪著我──」


如此云云。想必又是缺乏安全感所致。我那時正燙著衣服,夾著手機,心不在焉,把襯衫燒破了一個洞,也不是很認真聽她說話。

「那就分了,像那樣的男人留著造孽。抱歉啊,給妳找了這麼討人厭的傢伙。雖然他一開始是不錯……」

她啜泣,我則正把燙好的衣服掛好。「好,都聽妳的了,聽妳的……」


事後想來才後悔,哪有人勸姐妹淘分手的啊?


過幾天也沒有得到回應,我依舊過著自己的生活,打電話過去也沒人接。原想直接到她公寓去的,想想算了,搞不好會碰上來道歉的白先生。


「小孟!」

她的聲音從後頭傳來,我皺皺眉。轉過身,她已緊緊抱住我。

「我可終於……找到妳了。」她笑了笑。「抱歉哎,本來想打電話的,不過還是給妳個驚喜。」


我啞口無言。「呃,」輕輕把她推開以後,我道:「怎麼回事?白先生呢?」


「他。」她整理稍嫌雜亂的長髮,那身影在陽光之下顯得特別耀眼……

「當然是──給甩了。這下我真嫁不出去了啊,小孟。」她一臉無奈與無辜,似乎想說,那並不是她的錯。「掐指算算才三個月而已,好短呀。」


「妳……妳,叫我怎和人交代,我可是保證你倆一定會步入禮堂的。」

我不禁笑出來,「這下我可得亡命天涯了。妳怎麼賠我。再者,妳這般下去,真會變得沒人要的,妳老父老母那兒,我不管噢。」


「沒人要?是沒男人要。」她嘴角揚起,一抹驕傲的弧度,如勝利者。

「再怎麼樣,妳言孟還是會要我不是?這可是妳說好的──一起住、一起生活、一起老,一輩子都不要找男人──現在妳不想認了?」


這什麼話啊這。我無奈地看著她,卻什麼也回不了。

「妳就不怕我哪天背叛妳,跑去結婚?」我整整衣服,繼續往前走。「世事難料。」


她沒有追上來。


放在包包裡的手機響起,來電人是「梁」。她在玩什麼把戲?如此想著,接了起來。

『要妳真找到男人結了婚──』她刻意放慢速度說,『我就只好去搶婚了。』

用得是極為認真的語調,講出的卻是引人發笑的語句。我啞然失笑,甚至差點笑得站不住腳。


她掛了電話,從後頭走來。「妳就認了罷,這輩子,我是跟妳跟定了。」

她的笑容活像個孩子,「咱們開間小書店,就這樣活下去也不錯。」


「有沒有搞錯,妳連出路都想好了?」我捧腹大笑,「快招,這局妳佈了多久?」


小梁棕色的眼睛看著我,比我高了半顆頭的她,低下頭,臉上還是保著笑。

「這局嘛……我梁嘉恩,可是佈了三十來年啊。優不優秀?」


……那天,我才終於曉得,為什麼我一直離不開、逃不走,總是待在她身邊。




「我媽說再不嫁就嫁不出去了。我該聽她的話嗎?」


小梁掛了電話,衝著我笑。我放下手中的相框,挑眉。

「嗯,確實是,都三六了,再拖下去……」然後,故作思考的模樣。「我好怕妳像明日黃花一樣凋零。」


「凋零什麼,妳白痴啊。」她拾起枕頭,朝我丟來,我一手接住。


「不然妳和妳媽說,妳已經嫁給小時候隔壁家的小孟了,從三十年前就已經訂好婚的,」

我往她那邊靠去,「還要強調──『妳不會忘了吧?賣身契可是妳簽的!』──如此這般,她肯定會相信,並且祝福我們。」


小梁彈了我額頭。「她只會暴斃。」


我聳聳肩,表示不以為然。


現在的我們過得頂好,偶爾吵吵架,偶爾出去玩,偶爾談談再一個三十年後該幹些什麼。

父母還不曉得,也沒有打算讓他們知道。

這說來也許有點不孝罷,可是,經過深思熟慮,我倆一致認同,隱瞞總比讓他們心臟病發來的孝順。


再更之後之後呢?不曉得,大概,會這樣一直下去吧。


──兩個人,一輩子。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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