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還未得到水樓中千羽綾桑的回覆(關於是否能借用該截圖),所以在下就"不擅自使用"了。
針對盜文一事,我想表明:我個人所謂的「授權同意」,不是單單「發一個招呼」讓我看到就行,授權是要雙方都同意的。
如果今天我個人沒有給予任何回覆或承諾;那麼很抱歉,儘管已經「打過招呼」,依舊不能算是我「給出授權」。
有來有往,尊重不是只存在於網頁上的兩個字。
自重者,人恆重之。
至於道歉一事;我想我也只能說句:「很抱歉,這樣的方式我個人無法接受。」
不管是不是貼吧眾,我在兩邊所主張的是:雙邊公告道歉。
單純在我文樓裡回覆,恕在下難以受理。
這並非我無理取鬧,抑或是擺高姿態,如果水區有吧眾,可能已經知道該貼由吧主處理了,但是早先前去的各位應該也清楚本人的主張,並非胡亂開條件。
早先,我個人收到了來自該吧吧主的PM。
PM內容恕在下隱藏;但是我個人並沒有改變過初衷,也一併在本樓,以及不才的文樓中再次重申如下:
「侵權一事,在原貼中在下也聲明的相當清楚,請求對方在兩邊都公開道歉。
在公告道歉之前,直接進行撤文一行為,頗讓在下表示疑慮。
能否請您"暫時性"將該文恢復,直到正式道歉發出後才予以撤除?
雖然看似頗為無理,但在公開且正式的道歉出現前,請恕在下難以繼續相談。
一篇文標上了作者筆名,是要對那篇作品負責的;
剽竊一事,請恕在下只能用最慎重的態度來對待,萬望您能見諒。」
如果今日有任何原始材料足証,是我本人有所誤會,我也一樣會公開道歉。
但是若無實據,僅僅只是如此表現;很抱歉,在下恕難接受。
以上,最後再次感謝各位具名或不願具名的善心人士們的聲援/支援。m(_ _)m
給各位帶來各種麻煩真是抱歉。m(_ _)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