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书店和狐狸姑娘』(11.12 完结章/10楼

作者:懒十七
更新时间:2013-11-09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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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懒十七 于 2014-2-27 23:0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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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坏女人


10楼:革命者


17楼:破梗和回答




——看见黑暗便觉得有古怪,走在光明之中才觉得安心的人,说不定自己就是魑魅的化身呢。


——问我吗?我是妖怪吗?说是的话,未免太高估我了,说不是的话,那我又是什么呢?


是以为题记。



灵感来自午夜文库所送松本清张的三张书签,每张书签写三章。



大手笔1#只向书名致敬的不知所以系列#


发髻上随意插着三五七支筷子的女人,手里抬着一只长长的毛笔含在嘴里,好像抽烟袋那样深深吸了一口又缓缓吐了出来,眼前的空气中居然还弥漫起可见的腾腾雾气来。


我后退一步,再次看一遍店名和门口。没错,这是间书店,而非有段时间经常会出现在城市某个小小角落里散发古怪味道的魔术道具或益智玩具店。


那女人慢悠悠抬起眼来,眼眉都细长得好像画上去的,那两片薄薄的红唇也显得有些妖艳。面相乍看之下失于刻薄,然而再看却品出些别样的味道来。披着的对襟长款外套斜斜搭在肩上,里面穿着的背心肩带下滑,露出一侧同样细长的锁骨。她赤脚坐着,坐姿很似观音的单脚趺坐,右腿竖起,左腿盘着,左脚脚踝上还系着根长长的红绳,红绳的末端各系着一金一银的两尾小鱼。因为肤色太白,脚踝上浮出浅浅的青筋,灯光映照下透着一股充满矛盾的凉薄又温润的玉石质感。


若不是空气里还飘散着烟圈,我大约会以为对方只是尊过于美好精致的玉石观音像。


她把手中的毛笔当成烟袋那样咂着,空气一圈一圈的烟圈像是波纹一样向外扩散。我幼时曾患过哮喘,嗅觉一向敏感,但这烟气并不令人讨厌,甚至还仿佛带点檀木的苦味和香气。


不过这确实是我头一次见到眼睛长得如此好看的单眼皮姑娘,眼角甚至仿佛狐狸那样微微往上吊着,带着一股子说不出来的媚意。这样的氛围里,就算对方下一秒就变化成一只狐狸露出尖牙扑过来,大概我也不会觉得奇怪。


“这里是……书店?”


“外面挂着招牌呢。”


这声音和她给我的印象一样,冷淡有礼却缺乏情感。


虽然眼下我们的对谈只有一句,但我已经觉察到这女人很喜欢在句尾捎带语气词来表达不屑,而且是秉持自身骄傲的那种不屑,并非出于虚荣和保有脆弱自尊心的看不上。


长得好看的人向来占便宜。起码在应对她们的时候,我们的耐心总是显得特别好。而且从刚才起,我就一直愣愣盯着对方看,多少也算唐突。


“……请问有没有拼图?”


那女人眯起双眼的时候,眼角会有个微微上弯的弧度,仿佛又另外勾起了一弯新月。


我莫名哆嗦了一下。


现下五月,今天的阳光格外灿烂,而我又以多穿一件衣服出门的习惯闻名,怎么都不应该觉得有股寒意才对。


不过一进门就被这女人吸引去了全部的注意力,都没有来得及仔细看看这间店的主营方向。


书店内的空间不大,大概六十来平米,进门的左右都是靠墙书架,左前方低矮的柜台后面放着张改良的罗汉床。总之这放眼一望,我才惊讶了。


除了大门,这屋子里四面八方都全是书,罗汉床上床下都堆着不少书。再仔细一看,那女人支着胳膊的地方,靠着的软垫后面,也是一堆一堆的书。


这岂止是间书店,完全是爱书之人的自我展示啊。


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眼下颜如玉已经在了,而且多半这位颜如玉也将这书店就当成黄金屋来看。


作为偶遇,我很欣喜。


昨晚连夜游戏,今天一大早就被电话叫出来。一上车我就睡着了,听到报站时匆匆下车,这才发现自己来到了一条不知名的小巷。如果这是在英国,我应该会开口问人,“请问你知道国王十字车站九又四分之三站台怎么走吗?”


可眼下只有一个有着双狐狸媚眼还显得很瞧我不上的女人盘在罗汉床上,懒懒抽着那只大毛笔。


深受友人的影响,其实此时我内心蠢蠢欲动的提问是——侑子小姐,你好吗?


对方看着我,上下打量了一番,语气里略带惋惜的味道,“你来买拼图哦。”


我点头。友人不但是个死宅,还是个拼图迷。为了买一份特殊点的拼图给她,我不得不跑遍了整个城市。至于为什么不上网买……盖因我是个非典型的高科技盲,至今只会用手机打电话,发条短信至少半小时。比起上网去找礼物,我更宁愿到处走一走刨一刨。


今天这巧遇不就很值得大书特书。


若不是我发短信太慢打电话又太明显,早就想通知友人亲自过来看美人了。


那女人眯着眼,放下毛笔搁在书上,那瞬间我居然很担心书面会烧起来。


“别担心。”


女人的语气好了不少,她眯着眼想了想,抬起手指着我右边的墙壁,“第三行第四排的后面,好像有一副拼图。”


我顺着指示找到一只白色无标识无塑封的盒子,打开来一看,“纯白的?”


大约我的语气过于高兴,那女人居然好奇地看了我一眼,“很惊喜?”


我拼命点头,这简直再好不过了,传说中最难拼成的纯白色拼图。这回友人最少可以安静呆在屋子里一个月了吧?


那极薄的唇角勾起一个很浅的笑,眼神里似笑非笑。


“喜欢就好。”


“多少钱?”


“一百。”


我一掏口袋,这才尴尬起来,“对不起,我今天忘记带钱出门了。”


那女人微微抬眼,扫了我一眼。虽然那眼神里什么都没有,没有谴责没有嘲笑,只是莫名让人有压力。


我摸摸身上,今天出门太急,装了公交卡、核桃和硬币,就是忘了带钱包。硬币虽然是五十日元的,可也不够一百块人民币。


我看了一眼外面的太阳,现在是下午两点,如果我坐车回去再赶过来,算上堵车的时间,大概就晚上七八点了。


“请问你们开到几点?我……我……”


对方的眼眸过于黑了,又有灯光反射出漩涡似的星光,看得久了有种仿佛要被吸进去的错觉。


只是如今那对眼眸里闪着些不明来处的笑意。


不过那笑意转瞬即逝,等我揉了揉眼睛再看。对方已经好好靠了回去,又拿起毛笔咂了一口,吐出一团烟圈,懒懒道:“看你顺眼,送你了。”


对方答得太痛快,我呢喃半天说不出话来。


见那女人已经低头去看书,我悄悄把那对核桃留在柜台上。


虽然这对核桃买来的时候只花了五块钱,但经我盘玩已有七、八年,刨掉感情价值,应该勉强够得上一百块。


坐上返回的公交车的时候,我忍不住回头去看那条小巷。


从前有本妖怪小说里写道:“这条叫做窄巷的巷道其实并不窄小,最少能容纳一辆马车通过。然而步行的人却很少,而且一旦进入此巷之后,都默默排成一条队伍向前走去,没有人赶上前去与同伴并肩而行。这情形太过古怪,沿途甚至没有谁大声笑谈,众人皆在静默中穿越此条巷道。幸好窄巷不过百米来的长度,穿出去之后可以明显听到松了一口气的叹息声。此时也才渐渐有了说笑声,甚至比进入箱子之前更为热烈。”


小巷的入口处人来人往,少数人会走入巷子。


而巷子的末尾有那间奇怪的书店。



大手笔2#只向书名致敬的不知所以系列#


纯白拼图很得友人欢心,也激起了她的挑战欲,连续一个礼拜都没从房间里出来,三餐都是我送饭进去,等下一顿又去收空盘。老实说,我真不知道是该为她担心好还是为她庆幸好。


友人虽然热爱动漫收藏手办业余玩cosplay兼耽美达人对历年来的同人志如数家珍,但并非通常意义上的宅。事实上她之前很经常夜不归宿,仗着练过跆拳道和天生的好酒量就连去夜店都敢呆很晚,和素不相识的男人女人去酒店开了标间然后各睡各的也不是没发生过——但如果对方起了色心那结局就会变成我去警察局接回完好无损的她。于是自从她老妈知道我们合伙在外面租房子住之后,就顺带托付了我看好她日常安全的重任。


这点我做得不好,事实上我觉得以友人那固执得撞倒南墙也不会回头的个性也没人劝得了她。所以我只好每个月都送她一副拼图,好歹勉强每个月能留住她在房间里呆够一个礼拜,再至少就是她会为了早点完成拼图而提前回家。


第十四天,友人终于出了房门。


不得不说人和人就是不同,巨大的黑眼圈挂别人脸上只会憔悴万分,在她脸上就显得有些呆萌。她一眼就瞧见桌上放着的我刚做好的早餐,哇呜一声扑了过去。


一口咬着鸡蛋煎饼,一手端着我刚打好的豆浆,进食速度快得像是仓鼠磨牙。对于友人而言,也不存在吃相这回事。但我也只能再重复一遍,人和人是不同,友人就算在火锅店放开手脚啃骨头都还能吸引到路人愿意为之买单。


我一贯细嚼慢咽是因为胃不好,不过看着友人风风火火的吃相,做饭的人心情也容易好几分。


我想到那间古怪书店的奇怪老板娘。


“拼图怎么样?”


友人挑眉,仿佛在回忆什么似的,一会儿之后才回答道:“很好!”


我点头,“那我回头再去那家买好了。”


“哦。”友人咬了口煎饼,忽然抬头,“就是你说老板娘是美人的那家?”


“嗯。”


我想了想,“不但漂亮,还很好看。”


友人再次挑眉。因为友人的原因,我陪着出席过不少COS的场合,另外偶尔也会光顾夜店,看惯漂亮的人之后自然也变得相对挑剔。漂亮只是五官组合得好,好看则需要气质搭配,俗称眼缘。


“我跟你一起去。”


友人虽然爱动漫,可最不耐烦看文字的东西,尤其讨厌去书店。之前的豪言壮语是——“没有美人的地方我去做什么?”


为了以防上次的情况出现,出门前我特意检查了钱包。


我是个典型路痴,有时候转个身就忘了从哪边过来的,所以上次坐上公车之前特意用手机拍下了公车站的站牌。与我相反,友人可谓拥有GPS天赋的人,只看了一眼照片接着就表示自己知道位置了。


我上了公车便靠着窗户继续睡,没事的时候我可以一天睡满二十个小时。总之我和友人都有各自古怪的地方,或许这也是我们能相处这么久的原因吧。


做好一个梦的间歇就被友人叫醒,我跟着友人下了公交车。


“哪条巷子?”


我回忆了一下,那条巷子入口处略显幽深,进出的人也不多。于是我选定了一个看起来不宽的小巷,“大概是这条吗?”


友人看我一眼,转身走向另一条方向正好相反的巷子。


……好吧,我忽然忘了自己还有那种永远能把方向指反的天赋。


跟随友人走到巷尾,那间书店果然出现在了尽头处。


友人再次瞄我一眼。


我很老实跟上。


书店的门仍旧大大开着。


不知道为何,我总觉得屋子里的温度要相对低一些,或许是因为没有窗户的原因?


尽管屋子里光线不算太充足,可足够看清书架上每本书的书名。上一次我确实有点像误闯桃花源的感觉,之后又匆匆离开了,都没有好好看这些书的分类,现在一看才又被吓到。


这些书天南地北无所不包,而且很多书光书名就生僻到令我这个自觉学富五车的人都有些汗颜,我很怀疑就算现在我忽然向看一本叫做南北朝粮食问题的书对方都能给我找出来。


那女人依然盘坐在罗汉床上,咂着一支长长的毛笔,背靠着盖了毯子隔绝棱角的书堆,手搁在腿上翻着一本书。消瘦的肩头上披了另一件对襟长外套,细长锁骨若隐若现,别带一番风姿。


此时我才注意到,平常遇见美女挺爱搭讪的友人在进屋之后就一直没有说话。


我拍拍友人的肩,“怎么了?美到连你都给震住了?”


友人古怪地看我一眼。


“嗯?”


“你不记得她了?”


我愣了一下,又仔细看那女人。虽然我是个非典型脸盲患者,记不得人长相只是因为我根本就懒得记人。可这么漂亮又有风韵的女人我应该过目不忘才对。


这会儿我想起上次对方最末说的那句话,我看你顺眼。现在想来,好像都带了别的意味。


我拉过友人,低声问道:“我见过她?”


“见过。”


友人有点尴尬,“上次你去酒店接我的时候,她去接的另外一个人。”


那是友人头一回吃亏,幸好对方的姐姐忽然出现拦住了,不然估计友人的清白已经不保。虽然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可被强迫和自愿的始终是两回事。


当时我来接友人的时候,只遥遥看见一个穿着长风衣的背影,倒是真没注意到长什么样子。


那女人似乎一直在等着我们两个交流完毕,此时才抬起眼来,“你来了。”


出于莫名其妙的直觉,我认为这句话是对我说的而非对友人说的。既然一向喜欢搭讪的友人此时又表现得很坐立不安,于是只好我开口。


“嗯,上次……谢谢你。”


“不客气。”那女人无论从神态到举止都显得懒洋洋的,却莫名有种张力在,“何况你不是还留给我一对很有趣的东西了吗?”


说着话,她从外套口袋里摸出那一对核桃来。盘玩多年,那对核桃已经显出非常漂亮的酒红色。此时在那女人纤长白皙的手指间转动时,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味道。看得出来对方不但懂得也保存得不错,之前我一直略有失落的心情也算恢复了不少。


友人愣住,扭头看我,口型分明在比:你怎么把这对核桃给她了?


我也用口型比回去:上次忘记带钱,身上只有这对核桃还值点钱。


友人瞪我,随即转身看向那女人。不过显然连“见多识广”的友人也有点压力挺大,下意识放低声音问道:“这对核桃我能不能买回来?”


“为什么?”


“这是我朋友很重要的东西,她随身带了七年零八个月。”


我都愣了。实话说这核桃到我手后是挺久,可我只记得大概年份,哪有友人记得这么准确。也亏得真是发小,不然我大概都要怀疑友人莫非暗恋我否则干嘛这么记得这件事。


“可是我很喜欢,而且已经给我了。我总要一个还过得去的理由吧?”


其实这女人用词很狡猾,没说不换,也没答应要换。


友人掉进圈套了,而我因女人一双狐狸眼正在我身上瞄来瞄去而没敢开口打断。虽然这事情关系我,可我也有很多年没有想起来了,现在听友人讲一遍倒有几分听传奇的样子。


“总之那女人一去不返,这对核桃就是留给我朋友唯一的念想。”


说到这里,我有点想起来了。


这对核桃是我在坟头上拿的,底下压着的信说核桃是留给我的。当年我却没告诉友人这一点,她只以为是对方离我而去。确实也是离我而去,只不过是死别而非生离。


似乎不告诉友人整个真相,那死去的就只是我的想念,而非那个人。


而我好像也是在那一天之后才忽然患上失忆症随后发展成了路痴和脸盲的。


在一个陌生人面前被挖出过去本来应该是件很丢脸的事,可我对这个看上去不可亲近的女人却有着莫明的信任——或许出于同是爱书人的身份,也或者是出于对方和侑子小姐有着相似之处而令我觉得心安。


因为喜欢侑子小姐,所以对眼前这个女人我也有极好的耐性。


我对我喜欢的人事物向来不做任何保留。我爱的作家若有人说了坏话立时翻脸没有商量,而若是友人要我顶罪我也会二话不说就答应下来。


我喜欢你,就连我的命都可以是你的。


于是在这一点上,友人不得不对此加以控制——泛泛之交自然没有关系,可需要我两肋插刀的人越少越好。毕竟被夺走信任是件很可怕的事情,尤其是对方并非出于好意而仅仅只是为了利益要欺骗你的时候。


友人经历过被利用的悲惨遭遇,对此格外谨慎。她宁愿我滥情一点,也不要和她一样因此变得无情起来。


我也忽然明白了为什么友人对这对核桃显得有些在意。


那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经历背叛。


而之后我表现出来的样子大概也吓坏了友人。


我看一眼显得忧心忡忡的友人,朝着那女人走过去,低声问道:“我很抱歉,可是我能拿回来吗?”


女人的眼角挑起,那新月的弧度显得十分可爱,薄唇也微微弯着,带出些觉得眼前这人挺有趣的笑意。


她看了我一会儿,忽然起身走到我近前,鼻翼微微扇动了一下。


这一起身,我才忽然发现对方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高挑,比我略矮着大半个头,或许只有一米六左右。可气场实在撑得起人,上次看到背影的时候我还以为她至少得有一米七五以上。


为了配合她,我弯腰驼背尽量保持视线平行。


她的眼瞳和上次看到的一样黑得渗人,眼白很少,轮转的时候总产生一种让人陷进去的幻觉。


这会儿因为距离太近,她口中的烟气喷在我耳旁,带来一股略苦的檀香气息。


“我可以还给你。”


我回头看友人,友人果然瞬间精神起来。


“然后呢?”


我猜不会没有然后这种事。虽然知道对方是有目的的,可冥冥中我愿意相信这种目的并非出于纯粹的利用,尽管这种信任实在很没来由。


那女人深深注视了我好一会儿,而我并没有要躲闪她眼神的意思,虽然我后背已经开始冒冷汗。我觉得她要是从事审问和推销这类型的工作应该很在行,从切身体验来说,我丝毫不怀疑她只凭眼神就能摧毁一个人的灵魂。


“我需要一个人帮我整理书架。”她光脚踩在地上,肤色和坚硬的褐色木地板形成一种强烈对比。


“而核桃会作为年终奖还给你。”


现在距离年底还有六个月。


友人看我一眼,略显忧虑,“要不我来吧。”


我拍拍友人的肩膀以安抚她的担心和好意,“没关系,正好最近我比较有空。”


友人的神色还是有些不安。


那女人忽然抬眼望过来,虽然眼睛盯着我,可话显然是对友人说的,“不用担心,你看到的都是真的。”


友人神色陡变。


我得说,我很少看到友人有这么情绪不作保留的时候。和我不一样,我的收敛是隐藏和逃避性质的,而友人的举止夸张生活态度轻浮可都是出于表演性质。


我们用不同的方法,可都在逃避现实。


尽管这女人眼神里有些东西让我觉得放心,可友人更为重要。


“什么事?”


我知道问友人可能不会有结果,所以我问话的对象是我未来给我发核桃的老板。


那女人看我一眼,不知何时起她的眼角还捎带桃花色,屋内灯光照射下整个人都带上几分妖艳,“这件事,应该让她自己说。”


友人看我一眼,眼神里饱含痛苦之色。她轻轻摇了摇头,转身出去, 背影有些蹒跚。在走到门口的时候,友人停了一下脚步,接着哑着嗓子一字一顿道:“等我缓一缓。”


我只能点头。


为让友人有个能缓一缓的环境,我只好留下来多等一会儿再走。


只是这会儿屋里的气氛就有些尴尬起来。本来我已经找了一本书准备看一下,奈何那女人的眼睛一直直勾勾盯着我看,一眼勾魂一眼杀人,总是惊心动魄。


我心理素质不算太差也都有些冒冷汗,最后我挠挠头,走过去问她,“有什么事吗?”


这种情绪的起伏不定,我在友人身上见过一次,那还是因为她前任和现任碰到一起火花四射。她尴尬不已的后果就是拉我做了挡箭牌,当场和现任也分了手,还因为现任无理要求莫名其妙接了个吻。最后我们两个回去都各自刷了半小时牙才算完,当然籍此我们也深刻认识到不是好友就能当好恋人的,起码亲密接触这关我们俩都过不去。


不过我不相信一见钟情。何况上一次她表现的那么冷淡,总不能这一次就忽然察觉到其实我很有趣?


那女人仔细看我一眼,放低了眼神哦了一声,仿佛压抑什么一般,“没事,你可以走了。”


我有些不放心,又走近了两步。当然之后我就知道自己犯了错。


对方身量瘦弱个子也没我高,可偏偏力气大得惊人。我感觉双手是被烧红的烙铁给压住了,疼得几乎要生理性流眼泪了。不过她除了压住双手之后倒是再没有其他举动,不得不说粗神经的好处就在于这种时候我莫名又觉得安全起来。在我放松了身体意识之后,她压制的力量也小了不少,但仍然趴在我身上一动不动。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抬起脸来。


虽然说从这个角度来看,她的脸也实在是美得惊人,而且如果我眼神往下一滑……很容易看到不该看的地方。我收敛了眼神,盯着雕花的天花板看。


她用舌尖蹭去我眼角淌下的眼泪,忽然埋首到我肩窝处,低声道:“很抱歉,你呆得太久了。”


我得承认我的脑袋也不是正常人的脑袋,总之我居然听出了另一种意思。


“你不是人类?”


她居然好心情地笑笑,“你不是早猜到了吗?”


我觉得你不是人类和你真的不是人类之间还是有很大差别的好吗?


大概我眼神过于直白,她再次笑翻在我身上。


我老老实实躺平,假想自己只是罗汉床的新款人肉垫子而已。


她笑够了,这才爬起来,又拉我坐起来。但这动作顿了一下,她又凑近前来在我身上仔细嗅了嗅,鼻子微皱,可就连这微皱都很好看。


我觉得我一定哪里坏掉了,或许这就是某种叫做魅惑的天赋?嗯,我不是喜欢她,而只是受到催眠的影响。这么一想,我忽然放心多了。显然对方也不是因为喜欢我才忽然推倒我,而纯粹是出于对于人类阳气的需求。


“你很好闻。”


“……我朋友说过。”


“刚才那个人?”狐狸同学眼角弯弯的,眼神里照旧满含似笑非笑的意味。


“嗯。”


友人之前有件事很不满意,我们的衣服用同样洗衣粉在同一台洗衣机里洗,可晒干以后我的衣服永远有种干净的肥皂味,而她的衣服就只是单纯的干净而已。虽然也不是什么特别的味道,可是凑近了就会觉得还挺好闻的,闻起来还挺安心的。在我不是故意的状况下,好几次友人勾搭的对象都跑到我这边来。


每次我都双手合十,阿弥陀佛,贫僧乃是东土大唐的和尚。


而且算命师傅也说我八字奇特,遇事逢凶化吉。


在我发散思维的同时,我忽然发现我的视线前方又变成了天花板。古人说一回生二回熟,莫非就是在说,当你第二次被人扑倒的时候,那就算熟了吧。


“你在想别人。”


“嗯。”


“太老实了不讨人喜欢的。”


见第二面就趴在我身上的你没有立场说这句话好吗?虽然说我自己也有错就是了……


话说早上刚吃完早点就被拖出来,我的补眠计划只在公车上实施了一个半小时还睡得不太好。而身上的狐狸同学其实也很好闻,浑身带着那股烟气的微苦檀香味,加上她也确实瘦得没什么份量,就算手脚都搭在我身上也影响不到什么。


……总之我就这么睡了过去。


等我中途做好梦有点醒过来,一睁眼就发现狐狸同学趴在我身上也已经睡着。她的眉眼在合起来的时候显得越发细长,眼角还挂着桃花色,薄唇抿着,就是较之前的颜色更显得红艳。披散的长头盖住了肩背,双手挂在我脖颈上,身体随着呼吸有些微微的起伏。


一不留神我视线就滑过某个前方……然后我醒了。


彻底清醒后我的第一个念头是,老天爷一定很厚爱我。睡在妖精窝里居然都完好无缺,我真的是东土大唐来的和尚有上天护佑吧。


怀抱着这样的念头,我拉过一旁盖在书堆上的毯子给狐狸同学盖上,又再次睡了过去。



大手笔3#只向书名致敬的不知所以系列#


天上一日人间一年,在这来历不明的书店里睡了一觉,醒来已是白发苍苍。


那是开玩笑的。


等我醒的时候狐狸同学早就醒了,而且还很自觉地把我的腿竖起当椅子背那么靠着隔绝了身后书堆,然后继续抽着毛笔翻着书。


我伸手去摸大腿,果然麻到没知觉了。


睡觉姿势不对本来就容易疲惫,何况左边是有骨头的人右边是有棱角的书,大腿兄不堪重负,若它有独立思想大概早就一头撞死了却残生了。


“你叫什么名字?”


我坐起身来,一面舒缓腿上的神经,一面问道。


叫对方狐狸就好像称呼人类为“人类”一样有点不太礼貌,可一直把内心独白写成“那女人”似乎更不恰当。


狐狸姑娘转身看我,细长眉眼上下一扫,答非所问道:“醒了?”


我能说被她那眉眼轻轻这么一扫,我忽然觉得自己脸上真的被扫了一遍刷地就红了吗?


她眼角的桃花色已经略略褪去,经过昨天的事情,我大概能猜到这眼角染上颜色多半和人类阳气有关系。人类情动的时候眼角也会染上媚惑的粉色,狐狸姑娘果然生来就具备水性杨花的天赋加成。别误会,我对别人或者别种妖怪的生活态度没有质疑的意思,就好像我对坚决的肉食者和果断的素食者都保持同样的敬意。


当然只要不拿我当食物那就最好不过。再一想,我对这世界的要求居然低到这个地步也着实有点匪夷所思。


“夜不归宿,你的朋友不要紧吗?”


想起友人,我猛然跳起只是大腿还在僵硬状态跟随不上这种高难度动作瞬间又把我拽回了人间地上。


我揉揉腿又前后左右晃晃脖子加速全身血液循环速度,这才好容易站起来。


“几点了?”


狐狸姑娘手搭凉棚看了一眼店铺外,凉飕飕道:“中午一点。”


……正是一天当中最热的时候。


我摸出手机,果然已经没电了。


鉴于昨天答应要替对方整理书架,我只好开口请假,“对不起,我得先回去一趟。”


狐狸姑娘的唇红齿白只负责吞云吐雾,略略点个头就继续低头看书去了。


总之在出了店门后我才忽然想起来,狐狸姑娘还是没告诉我她叫什么名字。


虽然狐狸姑娘态度一时一变,不过我自己也有不小的毛病,居然就这么心安理得睡在人家店里,根本没什么理由太介意这一点。


到租住的公寓楼下,我要了两份例餐外带。按照友人的习惯,如果昨晚没出去疯了一晚,那就肯定在房间里死宅了一天。


我打开门,看见友人拖鞋不在,可见这家伙果然宅在房间里没出去。


“吃饭。”


我洗完澡后才去敲门,又从厨房拿了碗筷腾出饭菜。


友人没精打采走出来,坐到餐桌前就趴下不动。


当然在过去二十年的相处中,友人自暴自弃的情形也不是没经历,于是我起身给她换了勺子。


友人有一口没一口吃着饭,眼神直直盯着那盘青椒洋芋丝。


“……要不是太熟,它肯定脸红了。”


友人眨巴眨巴眼睛,勉强竖了一下大拇指,“Good job!”


曾几何时,为了培养我的幽默感和娱乐精神,友人不断利用各种事情来训练我说冷笑话的天赋——总之,以目前这样子算是成功了吧。


吃完饭,我洗碗收拾带垃圾出去扔,友人则往房间里一钻,估计又要到晚饭才会出现了。


出乎我的意料的是,当我抱着一箱可乐回来的时候,有人居然没骨头一样软在客厅的沙发上,总体精神面容呈现出一副半死不活的模样。


我往冰箱里塞满可乐,拿了一罐可乐一瓶冰红茶放到茶几上。


“来。”


友人眼皮抬了抬又耷拉回去,“干嘛?”


我拉开拉环,又拧开她面前的冰红茶,“有什么不开心的事说出来我陪你不开心一下。”


友人闷闷喝了一口冰红茶。


“像我记性这么不好耐心又分外优秀的倾诉者可不好找哦。”


友人瞄我一眼,“你心情看起来很不错。”


我点头,“我也觉着好得过分,需要降温处理。”


友人再瞄我一眼,“所以找上我了哦?”


“方便快捷无毒副作用且无后遗症。”


友人摇头,整个人瘫在沙发上。


“你还记得那副拼图吧。”


这回换我瞄回去,“……我还没失忆到那种程度。”


“那间店不太寻常对吧?”


老实说第一次去的时候我没太多感觉,要不是第二回呆得略久引发被推倒这件事,我的认知大概也就到哇这女人未免长得太好看了的程度。


友人抬眼,“你果然八字奇重。”


是啊是啊,每个算命师傅都说我八字太重双手断掌后颈还带断头痣常人压不住我,命中注定要克死一方水土。又说我八字奇特,遇事逢凶化吉,可尽管勇猛精进。


作为前者,无论我亲生父母还是干爸干妈即我好友的亲生父母至今都活得非常精气神十足,除了活到年纪过掉九十大寿的人外,我就没有亲近的人莫名去世的记录;说到后者,我每年必定因为种种事故住院一个月,被车撞的次数多到我都淡定成惯性没半点心慌心悸症状自己爬起身打电话叫救护车,下到自己喝水烫伤走路摔跤就连翻本书开个易拉罐都能割伤到不得不缝针,简直是在试图创造最离奇受伤方式的世界纪录。


友人大约和我想的一样,闷在沙发上哈哈笑起来。


“等下,怎么变成我不开心的事说出来你开心一下了!”


友人从沙发上抬起脸来,非常风情万种瞄我一眼,“谁让人家没你那么离奇的八字呢!”


“我咬你哦!”


友人非常哀怨拉起衣袖露出一截白皙手臂,“来,就当是我高中咬你那一口的复仇吧!”


打岔来打岔去的,不过就是为了逃避现实。


我往后一靠,喝着可乐,盯着友人。


我停止配合插科打诨后,友人明显慌张了一下。


在这一点,我们处世方针不太一样。我喜欢挖掉腐肉任伤口曝露在空气中就算将来留疤也好,而友人习惯把脑袋埋进沙堆里假装这件事不存在。


虽然失恋后我们两人完全交换了对方的做法。


友人并非不想愈合而是不知道要如何愈合,所以我只好强硬一次,“还是说出来吧。”


友人的媚眼对我而言杀伤力低得不可计算。


最终她叹口气。


“其实也没什么。”


“嗯嗯。”我点头,起身进厨房从冰箱里挖了一盆冰块出来。


我非常严肃看着她,“需要用刑吗?”


……友人呆滞了片刻。


“你不是吧?”


“不好意思,肯定当不了你爸。”


友人吸吸鼻子,从可怜相恢复到正常态,人也坐直了。


“说就说嘛。”


既然友人打算开口坦白,我拿了杯子装冰块倒可乐。


“总觉得一夜不见,你忽然变凶了。”


友人似乎这个时候才意识到一件事,她跳起来揪住我衣领,“你昨晚没回来!”


我点头,顺便扣住友人试图扒我衣服的手把她整个人又扔回沙发上。


“我对你没兴趣。”


“我对你就有兴趣了?”友人仍然上下打量着,“你居然没被吃干抹尽?”


“怎么听你语气好像很遗憾?”


我瞄回去。


友人抱着坐垫,“真不科学。”


“你再不说我就要补觉了。”


“你还说没发生什么!”


“我睡了。晚安。”


我起身往房间走,中途被友人拉住裤脚。


友人睡衣是黑白条纹,此时很像有一只巨大无比的熊猫玩具抱住了我的小腿。


“说吗?”


“说。”友人拿出坦白从宽的刚毅神情。


我坐回去,喝了一口可乐。刚才拿冰块就已经考虑友人这样抽风的性格很容易把话题转到不知哪里去。


我已经做好了长期抗战的准备,却被友人一句话给镇住了。


“莫小彤没有结婚。”


我伸手按住友人额头也按住自己额头,总不能在我见过狐狸姑娘之后人生一切都瞬间走错方向了吧。


友人任我按住额头,“那喜帖和婚宴都是假的。”


如果这是真的,那我脑子里可以瞬间转出几百种可能性,不过所有的可能性都取决于友人自己的决定。


“那你想怎么办?”


友人白我一眼,“哪有你这样的,不问前戏直接问结果的!”


“好吧,英雄。那我们从头来过。”


我坐回原位端上可乐,“你怎么知道的?”


“拼图。”


“请详细一点,我脑补功能还没充分开发。”


“你买回来的拼图。”


友人把头埋在坐垫里,“其实当天晚上我就拼好了。”


“然后?”


“不知道为什么,我拿起拼图的时候,已经有感觉这一块应该落在什么位置,然后我就跟随了自己的直觉。”


友人看我,“拼好之后就发生了。”


“继续?”


“你这样平铺直叙的问法都没激情的。”


我借住友人扔过来的坐垫又扔回去,“我还以为莫小彤三个字就足够你燃烧的了。”


友人揉脸,“人艰不拆好吗!”


“可惜你是范闲他爸。”


友人呆了一下,“……我的训练方法肯定有问题。”


“早感受到了。”


我瞪着友人,“别转移话题,继续说拼图。”


“……就是纯白的拼图上浮现了莫小彤的脸。”友人伏在抱枕上,“我一怒之下就想拆掉它。”


“……结果手碰到拼图的时候脑子里忽然闪现了一些画面,感觉……感觉就好象在直接在我大脑里放送某人的记忆一样。”


我叹气,“莫小彤的?“


友人继续把头埋在抱枕里,“嗯。”


“你还想她?”


我倒是记得友人那天参加婚礼时候故作镇定却惨白得像死人一样的脸色,最后敬酒的时候连酒杯都端不好全洒到自己裙子上,我也得了借口带她提前离席。


就算莫小彤只是假结婚……很抱歉,就算有什么不得已的苦衷我也无法原谅她。光凭那半年里我必须日日夜夜守在友人身边时刻担心她会崩溃以及某几次醒来发现友人试图自杀不得不送去医院急救好几回这些事,我就没办法原谅这样伤害过友人的人。


打着以爱为名义的伤害,更叫人不屑。


“从她结婚……假结婚到现在,有多久了?”


“……九年。”


“嗯,上个月你满了二十六,我下个月就满二十八。”


“嗯?”


“就算犯法也该被判刑了,你应该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虽然我对这个人很不满意,可不能代替友人的意见。如果友人非要冲入火场,我也只能准备好沙子和水桶等待着。


“喂,你就没有偶尔想起过那个人吗?”


“没有。”


说起来也奇怪,过去七年八个月里,尽管我每天和核桃面对面,却从来没有想起过那个人的存在。


之所以称为那个人,是因为从一开始甚至到死了,我都不知道她的名字,而墓碑上也就很简单刻着某某之妻的字样。


就算想怀念也无从怀念起。


总不能一直默念哦某某之妻你过得好吗?


“也是,你们都算不上是认识对方。”


友人很是低落,把下巴搁在抱枕上,有些茫然地抬头,“难道那会儿我们真的太小了,小到不足以让她们明白我们的爱和喜欢,就和她们的爱和喜欢一样没有差别?”


莫名其妙成了第三者的我没有立场回答这种话。虽然不是我的错,可见到她真正意义上的妻子的时候,难堪和尴尬相当难免。


也不知道是不是我和友人相处太近就连口味都近似,她喜欢的人比她大七岁,在她还没反应过来之前就果断结婚去了。而我喜欢过的人比我大六岁,在我还没反应过来之前就已经果断去世把烂摊子留给活着的人了。


核桃是我唯一一次送她的礼物还是为了迎合她的爱好,然而她在死后又把它还给了我。


总觉得像是在申明我们毫不相关,她就算死也是属于另外一个人的。


我拍拍友人肩膀,“想哭吗?”


友人瓮声瓮气道:“想。”


“那我出去一下?”


友人看了一下时间,“……狐狸那里你呆得住吗?”


……果然青梅竹马,我也觉得书店老板娘像只狐狸。虽然拼图已经够古怪,不过我估计友人的思路还没来得及跳跃到老板娘也不是人的地步。


“那我明天回来?”


友人点头,又埋进抱枕里,“对不起。”


“不要紧。”


我起身换衣服,出门前交代道:“对了,冰箱里还有半袋面包,你记得吃东西。”


友人一动不动,只有右手抬起来拍拍沙发做了回应。


老实说,这样的友人真令人担心,可总比那个连自控能力都丧失的友人要好得多。那个会在众人面前端不住酒杯的友人如果可以不重现的话,就不要再见到比较好。


我答应得痛快,也有原因是我想亲自去问问狐狸老板娘。


非人类的人来到这个世上混入人间,目的要么很单纯要么很复杂。是后者我可以打个商量换种方式,若是前者——我真不介意丢点阳气短几年寿。


“你来了。”


狐狸姑娘盘腿坐在罗汉床上,似乎从我离开那会儿起就没变过姿势。


“你不会腿抽筋吗?”


狐狸姑娘抬眼看我,这回眼神里有很明确的笑意。


“会啊。”


说着话,她懒洋洋伸直了腿,“要不你帮我揉一下?”


虽然那条腿又白又长看上去很诱人,可我看起来真的这么花心又有色心?


“可以减免打工时间吗?”


“不可以。”


狐狸姑娘眉尾抬起,眼角带出细微的弯度,连偶然露出的细碎的白色牙齿都透着一股子得意,“不过……我可以免费回答你一个问题。”


好吧,狐狸始终是狡猾的狐狸。


我叹口气,转身在书店里绕了一圈确定了一下大概程序,之后翻出件连身围裙穿上,开始动手整理书架。


虽然背对着狐狸姑娘,可我还是能感受她的眼神集中在我背上,总之今天我重新学习了一遍如芒在背这个成语。


我吸口气,戴上耳机,全身心沉浸到书籍上去。


不得不说,对于我这种爱书如命的人来说,书店就是天堂般的存在。亲手拿起每一本书阅读大概并将之整理归位,看到它们整整齐齐相亲相爱地呆在书架上,那是连三伏天喝冰水都不足以形容的畅快。而且若书籍能够表达绝不会觉得寂寞,左右皆是它可以开讨论会的对象,从国别到内容到语言到思想到政治观点人文立场,我都会考虑周全才作分类。


这一整理起来,直到肚子咕噜咕噜叫起来的时候我才猛然回神。再一看,店外天色已然暗了下来。


“我今晚可以借住一晚吗?”


虽然大概明白狐狸姑娘昨晚只是需要人类阳气所以趴我身上睡了一夜,但她总不能一直睡在罗汉床上吧?


狐狸姑娘看我一眼,手中毛笔的笔杆缓缓滑过自己脸颊,连烟雾都随着晃了一圈,整个人都被笼住看起来更加遥远。


“嗯。”


“我要出去吃饭,你吃什么?”


狐狸姑娘站起身披好外套,踩着双绣花拖鞋走过来,接着把下巴搁我肩上看了一眼店外。


“天黑了呀。”


“嗯。”


“你想吃什么?”狐狸姑娘吐出来的气息也还是暖的,又带着檀木味道,多少令人心猿意马。


“我不挑食,有辣椒就行。”


狐狸姑娘似乎觉察到我脸在发烫,下巴离开我肩上,往后退了一步,懒懒道:“那就别出去了,在这里吃吧。”


我看一圈店内,似乎不存在厨房这种设施。


狐狸姑娘已经返回罗汉床上,收拾开一小片干净地界,又抬眼看我,“你一个人,吃个例餐足够了吧?”


“嗯。”


我跟着走回去,莫名其妙地点了点头,“那你吃什么?”


狐狸姑娘从下往上看人的时候总带三分挑逗之意,“我吃你就好了。”


我窘了一下,往后退了一步,“要不还是我去买回来吃好了。”


“放心吧,我只吸一点阳气就够,对你没什么妨碍。”


必要时候我思维敏捷度真不是一般人达得到的二倍速,“……和献血一样?”


狐狸姑娘眉眼张开,笑意满满,“好比喻。你对自己的处境有很深刻的了解嘛。”


我挠头想叹气没敢叹出来,感觉像是自己挖坑给自己跳一样。


狐狸姑娘坐定不动,似乎也没有叫我出去买回来的打算。


我看着空出来的那小块地方,有点迷糊了,“你要变出来?”


狐狸姑娘看我一眼,忽然笑了,眉眼弯得太可爱,我一时间都没察觉到她将手伸进我口袋里掏出了手机。


“这个时代是有外卖的。”


……我捂脸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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