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的靈感是從一個繪本來的,兩隻兔子的故事。
繪本名字就是標題。內容跟標題的相關性不高。
我是從 這篇文 (文字連結已建) 看到這個繪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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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猜我有多愛妳
這些天除了因為學校報告而忙得焦頭爛額,就是自家的咖啡店忙著舉辦行銷活動。
神卻很平等的給了我跟大家一樣的時間,一天24小時。
我願意付出代價換取一天48小時。真的。
我在心裡虔誠的祈求著。
然後神給了我提示,我親愛的她從門外蹦蹦跳跳地跑了進來。
"今天陪我去看電影好不好?"
腦袋裡浮現了一個念頭,現在想想,這真的很要不得。
如果我把陪她的時間省下來,那我就有更多的時間處理更多的事。
不是說不理她,以後等我閒下來我會加倍的補償她的。
已經忙到失去理智的我,居然自己說服了自己。
"我今天不行,有很多事都還沒做。"
"好吧..."她很失望,這樣的口氣使我難受,但是我的事情還是要做,所以我選擇把耳朵摀起,不去聽。
咖啡店的業績蒸蒸日上,我跟其他人討論的結果,決定打鐵趁熱,帶著高昂的士氣繼續推出下一個行銷活動。
這時候她已經被我放置超過兩個星期了。
除了吃飯、睡覺、上課外,我幾乎都在忙我的事。
而她,則乖乖地在我身邊做著她自己的事,從剛開始的問個幾句,到後來也不說話,就只是默默的陪著。
內心不是沒有愧疚,但是我現在的努力是為了以後我們兩個更舒適的生活。
愛情跟麵包,總是要先有麵包才可以談愛情,不是嗎?
這天她有些反常,走到我身邊旁的地板坐下。我正在做最後的活動細節確認,雖然已經全部都弄好了,但是我還是怕出個意外。
"今天我看到了一個繪本,是說兩隻兔子的事情。"語氣也不太一樣,但是我沒放在心上。
"恩。"隨口敷衍著,代表我有聽到。
我們兩個都清楚,有聽到但是沒聽進去,我正在忙著眼前的事情。
她說了很多話,內容我卻不記得。
突然,我的筆電螢幕被猛然的壓下,怒目往始作俑者看去,
我愣住了。
我沒看她哭得這麼傷心,鼻子都給哭紅了。
看起來已經哭一陣子了,我卻絲毫未覺。
我真是個混帳。
說不出話的我,用自責的眼神看著她流淚,沒有伸手幫她擦臉,也沒有把她拉進懷裡安慰。
因為我不敢。
那個讓她流淚的混帳就是我。
這時候我才意識到,我做了多麼不該的事情。
她抽抽噎噎的,斷斷續續地說著。
"我愛妳...從這裡、一直到月亮、再繞回來....妳呢?"
沉默的我依舊無語,這讓她情緒更激動,像是要把這些日子的不公平全部都發洩出來。
"我一直待在妳身邊,陪著妳,妳連理都不理我。一次也沒有。"
"明明這麼的近,我抬起我的手就可以碰到妳了,但是我卻覺得妳遠的讓我無法觸及。"
"這就是小說裡說的,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嗎?"
哭著的她笑了,藏在笑裡的自嘲,刺的我好痛。
終於冷靜下來的她,深吸了口氣,用手抹了抹臉頰,面無表情地說。
"告訴我妳有多愛我,如果答案不能讓我滿意-- "
背對著我打開門,微微轉過頭,用眼角餘光瞥了我一眼。
"那我們就分手吧。"
隨著闔上的門,我也閉起了雙眼。
心裡糾結呈現在眉頭上,皺的不能在皺。
很好,麵包都還沒有著落,愛情已經不小心弄丟了。
真是失敗的徹底阿。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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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謝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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