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无标题

作者:宫羽
更新时间:2015-05-03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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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字数: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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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新朋友


严格来说,我的朋友只有林萧这一个,其他都是“林萧的朋友”,中间模模糊糊地隔了一层界限,但因为我没有“朋友”,所以“朋友的朋友”自然而然地就被往上排了一个顺位。更加自然而然的是,林萧也不太喜欢我有除她之外的朋友。


所以认识菲尔玛·沃特森,完全是个计划之外的事件。


那天是英国伦敦一个下着雨的清晨,这话说了就和没说一样,因为我来到这里之后就没遇到过一个完整的没有雨的清晨。


我翻出前一天晚上从超市买来的蔬菜沙拉撕开保鲜膜,拨开生菜的那一瞬间,我见证到了英国人民对土豆狂热的喜爱。为了防止在过后的争吵中落于下风——毕竟在这儿我不能用母语——我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保鲜膜上贴着的标签,确认那的确是蔬菜沙拉,并且没有用任何方式写出“Potato”这个单词,然后披上外套抄起盒子准备去振奋一下因为失眠而萎靡的精神。


但是,现在站在我面前的店员没有丝毫要和我置气的意思,清澈的蓝眼睛里满是笑意,伸手把一缕垂到棒球帽之外的金发撩到耳后的动作和林萧如出一辙,用发音有些奇怪但至少没什么语法错误的中文问我:“有什么能为您效劳的吗?”


总是不好对着太过于友善的人发火的,我摇摇头:“叫你们经理过来。”


她忽然笑了起来,拍拍身上的店员制服:“你放心,我能管的绝对比经理多。”


我瞥了她一眼:“难道这超市是你家开的?”


如果放在中国,大概大家都能听懂这句话里面暗含的意思而不是真的把它当成一个正经的疑问句,但眼前的这位国际友人那不到家的中文水平显然不足以领会。她眨巴着眼睛反问我:“你怎么知道?”


“那你告诉我,你们英国人到底有多喜欢土豆?”


她歪过头很好奇地看着我,蓝眼睛里充满了诚恳:“像喜欢美丽的东方人一样喜欢。”


有那么一瞬间我在怀疑,我来的真的是英国不是意大利?一点都没见识到他们传说中的“尴尬社交”——还是说无论哪个种族的人,一旦开始说中文就会和林萧似的油嘴滑舌满嘴跑火车?


离开的时候我以为这是一次还算愉快的对话,认识附近超市的主人也不是什么坏事,或者可以说是好事。我就沉浸在这种终于与异国他乡建立起联系的喜悦里,直到某次发现站在我三个货架之外的她在五秒钟之内出现在我旁边,还假装是正好路过的时候,我终于开始警觉了。


这一招还挺眼熟,我曾经在高中校园的每一个角落,包括女厕所门前,和顾源一次又一次地偶遇过,频率之高就连林萧都觉得他是故意的。


在我毫不留情地指出她的作假偶遇之后,她十分自然地回答我:“那干脆就交个朋友吧?”


权衡利弊之下,我觉得这没什么坏处,于是事先声明:“我有女朋友。”


她仍旧笑眯眯地伸出右手,好像在疑惑我为什么提起这件事,我也只好和她握了握手:“我知道你们不到万不得已不像美国人一样急着自我介绍,但是互报姓名是中国的规矩。”


“FlemaWatson。”


“形如Xn+yn=zn的方程,当n大于2时,不可能有正整数解?”费尔玛猜想的内容几乎脱口而出,我稍微愣了一下,“男名?”


菲尔玛耸耸肩膀:“我姐姐也是——可以算是,唔……”


“家族传统?”


她拼命点头:“那么你呢?”


就像几乎没有外国人能说出“水煮鱼”这个词,也几乎没有一个外国人能准确地发出“顾里”这两个字的音,唯一一个做到的人是Neil。在被我打了很多顿以后他突破了自我的极限,迈入了学习中文的新境界。


所以我很草率地回答菲尔玛:“顾里。这个你不用管,叫我Lily就行了。”


“用中文怎么写?”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本蓝色的filofax摊开放到我面前,然后递过一支Kaweco钢笔。这种蛮横又简单粗暴的交友方式和林萧如出一辙,让我不禁感叹人类真是在地球村手牵手心连心。


林萧当时也是用这一招逼着我用水彩笔在她的手上写了名字,放学后还拉着我缩在幼儿园院子一角的小水龙头旁边拼命想把水彩给搓掉,我当时站在旁边看着她忙得不亦乐乎,只觉得我前面三年的人生里,为什么没有任何一个人告诉我,该怎么应付一只热情朝我摇尾巴的大型犬。


“这是日程页。”我瞥了一眼摊开在我面前的那页,明显是周计划列表,前面还留着用英文草草写下的事务备忘。


“你就是我这周最重要的日程。”菲尔玛挑起眉毛,那双蓝眼睛里带着一点狡黠。


“别学意大利人。”我无奈地摇摇头,在空白周计划格的角落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就当帮助国际友人接触中华博大精深的文化了。


“英国人也是很浪漫的。”菲尔玛不服输地站直了身子,然后用一种很复杂的眼神盯着我的名字,“是我拿反了还是你写反了?”


虽然我真的很想打她,但我理解这一点,“里”这个字在外国人看来可能就和画画似的。我刚要开口表明她没拿反我也没写反,手机忽然震动了一下,是林萧发来的语音。


我满怀着拆开礼物的心情把手机凑到耳朵边上,听见林萧拖腔拖调却格外可爱的歌声从亚欧大陆的另一端来到我耳边:“good里不思议,忽然地想念你,我带着爱抒情的远行,所以用鹅毛笔,写了封信给你,浅灰的纸里,夹了朵三色堇,你知道它的花语,签上名,我继续一个人远行……”


菲尔玛似乎一脸震惊地看着我忽然露出冒傻气的笑容,但是现在我可管不了那么多,我放下手机,抬起头问她:“浪漫的英国人,我问你,三色堇的花语是什么?”


她皱着眉头想了半天,不知道是因为确实对此记忆模糊,还是不知道该怎么用中文表达。


事实证明是后者,菲尔玛在挣扎许久之后用英文回答了我;“please miss me.”


说实在的,我一直希望我能够完完全全地掌控自己的人生,所以我不让自己对任何东西任何事情上瘾,但现在看来,我的努力还是以失败告终了。


我把话筒凑到嘴边,带着一点奇异的挫败感告诉林萧:“我没办法不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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