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无标题

作者:aas2012
更新时间:2016-05-26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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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字数: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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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十一、醫生


從小就這樣了,我也不懂為什麼,總之我有個不知道該說好還是壞的奇怪的習慣,讓我難以認為自己也是個正常人。


第一次發覺自己有這種習慣的時候是在國中收到了朋友送的生日禮物的時候。


那個禮物是很普通的路邊常見的熊寶寶娃娃。


我非常喜歡。


這樣的禮物我很少收到的,一般來說認識我的人通常不是送我書就是書還是書,因為對他們來說我就只是隻整天埋在書堆裡頭的書蟲。


所以對於收到書本以外的禮物讓我感到非常驚訝,另一方面也是覺得原來也有人把我當普通的女孩子看待,讓我相當高興。


普世價值觀的女孩子不都是這樣嗎?喜歡漂亮的鞋子衣服、偷偷學媽媽化妝擦口紅還有都希望擁有自己的可愛玩偶,那時候的我就是這種普世價值觀的女孩子,只是沒有人發現。


說是這樣說,但那天晚上我卻把剛得到的熊寶寶玩偶拆解了。


將原本包著棉花的布塊按照頭、手、腳、身體前後的部分以及尾巴跟塑膠製的眼睛部分依序排列整齊的列在自己床頭櫃上。


當下並沒覺得有什麼奇怪的地方,可是在排列完之後卻開始發覺自己不太對勁,當分解這隻熊寶寶的時候我並沒有因為這隻熊寶寶很可愛、自己很喜歡而覺得要去珍惜而是馬上將之拆解,過程之中只有滿滿的想要完成分解以獲得成就感的慾望以及想了解裡面裝了什麼的求知慾。


我想這麼做就這麼做了,一點遲疑都沒有。


這下子我終於知道為何爸爸跟媽媽都不送我也不讓我碰玩偶的原因了。


城鎮中人潮聚集的地方多半會有一間擺滿了各式各樣夾娃娃機的電動遊樂場,許多小孩子都對那些會發生有趣聲響跟燈光的東西趨之若鶩,我也不例外,可是我的父母卻從來不帶我去那些地方玩,小時候的我看著別人家的孩子拿著父母夾給他們的玩偶好生羨慕,但是久而久之我卻忘記了為何我那麼想要那些東西的想法。


一直到我在收到了這個熊寶寶的玩偶之後才發覺,原來就是因為我有這怪癖,我的父母才從來都不給我玩偶。


之十二、殺手


請記住自己犯下的罪孽,因為它總有一天會來掐死自己。


那個腳步聲是我最近才注意到的,我離群索居四處流浪了幾個月後第一次感覺到有人跟在我後頭時是一個禮拜之前的事。


不知道是不是骯髒事做多了,神經變得相當敏感,對於這種小事顯得十分在意。


那個腳步聲跟其他人的腳步聲不同,一開始我還以為只是我太神經質了,是自己想太多了,但是那個聲音卻一直在我腦中迴響著,到底為什麼?


它的聲音比一般人走路的聲音要小,節奏也比一般人還要乾淨俐落,因為聲音太特殊了所以我才會注意到並且記住它。


那個它,是從什麼時候注意到我的呢?


是在我用繩索吊死一家五口並用刀子放血的時候?


是在我將前來搭訕的男子在賓館中切成一百二十塊的時候?


是在我把一個拿著石頭砸死青蛙的少年背上插滿各式水果刀的時候?


但事說真的,如果它注意到了的話,應該會報警吧?那些案件如今也僅有在賓館中的那一件上過新聞,其他都不為人知似的。


所以說。


也可能--也可能會是跟我一樣喜歡做這些事的人嗎?


那麼我就有可能被殺死了吧。


那天我回到了行兇現場。


那天我爬上了樓梯。


那天我嗅著腐敗的氣味。


那天我殺死了那個人。


那個看起來像自己的人。


這一切的行為都毫無意義,我只是做了我想做的事情而已。


所以我殺死了在網路上罵我的人。


所以我殺死了我看了覺得可憐又可悲的人。


所以我做了我想做的事情。


我毀滅掉了所有我看了不高興的任何事情。


然後,最後。


意識到這點的時候我全身顫抖著,內心突然的一陣狂喜,我好高興。


莫名的興奮感叢內心擴散出來充斥著我身體中每一細胞,為何我要這麼高興呢?


我本來的落腳處都是一些附設有包廂的網路咖非廳以及一些不太會追究住客身份的青年旅館,如今我刻意的選擇了一間會確實登記名字跟身份的普通旅館,如果對方住意到了的話會否也會跟過來呢?


希望它跟過來,希望它記住我的名字,希望它能夠--能夠--







待續















寫到沒東西寫時就來更新這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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