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大部分的人们睡着时,整座城市仿佛也睡着了。街道上只剩光秃秃的石板地面,两侧房屋只有门口亮着灯。乞丐靠着面包店后厨还没有散去余热的外墙酣睡,提着提灯工作的巡警将制服外套的衣领高高拉起。空气里悬浮着冰冷的水滴和从工厂里飘出来的煤烟和化学颗粒,朦朦胧胧地几乎有了雾的意味。
无论再怎样皎洁的月光,眼下也都散成了氤氲的乳白轻纱,轻轻地笼着这座好不容易静默下来的城市。
“莱茵切斯特和共和国的城市不太像,是吧?”夜里寒冷,所以阿格尼丝找出了放在办公室里用来应急的大衣,乱塞太久以至于皱褶的衣领固执着不服帖地往外翻,冷风就从这缝隙里有一阵没一阵地溜进去。
“不知道,城市就只是城市。”埃莉丝依旧穿着她的三件套,不过衬衫纽扣已经扣完了,看起来别有一番硬邦邦的迂腐:“但这边空气确实不怎么样。”
到年初为止,在莱茵切斯特登记的工厂统共有一千二百多家,上一年钢产量足有上万吨,生铁产量上百万吨,支撑这样结果的自然是每况愈下的空气质量。几乎每个从各式各样夹杂在居民区内小作坊大工厂里走出来的工人的肺叶里都塞满了煤灰与纤维,更为糟糕的是,伤寒和瘟疫的病菌还在他们称之为家的安全港湾边的沟渠里等着他们。
埃莉丝是一个向导,所以她不太能明白为什么会有哨兵留在这座在表面的繁华下埋着腐朽与污秽的城市。刺鼻的糖精染料味道和嘈杂的机器声即使对她而言也是折磨,更何况拥有超乎寻常敏锐感官的哨兵。如果是有向导帮助的哨兵还好,但阿格尼丝看起来已经很受感官问题的困扰,可她还是留在这里。
“我一直以来都很想去别的地方看看,只不过职责在身。”阿格尼丝露出一丝羡慕的神色:“就居住而言,莱茵切斯特不算是太好的地方,然而对于一名有志向的警官而言,这地方大有可为。”
“环境真的不会影响你吗?”
“当然会。所以我一直都把感官敏锐度降到最低,否则很容易就会陷入神游状态。”阿格尼丝耸耸肩:“有点古怪,是吧?明明有着天赋觉醒的长处,却不得不表现得和普通人一样。”
埃莉丝点点头:“我能理解。”
阿格尼丝笑了笑:“大部分人在这时候都会劝我找个向导。”
“你到现在为止也并没有和向导结合,我不认为我的劝说会有特别的效果。”
“说的对。所以为什么他们要一次次尝试呢?”
“我不知道。”
阿格尼丝没有继续接话。她忽然对即将路过的一家糖果店起了兴趣,目光饶有兴味地对着橱窗里各式花样的糖果行注目礼。
“你一定觉得我是个糟糕的向导。我不去感知别人的思维,反而把自己关紧了不要去接收它们,甚至对有困扰的哨兵也不及时提供帮助。”埃莉丝把阿格尼丝的沉默当成了轻蔑,所以说话的时候带着隐隐的火气:“我知道向导都应该做什么,但我做不到。让我时时刻刻去感受那些因为家长里短而剧烈起伏的情绪,为了帮助一个早该为了自己感官的症状去寻求专业帮助的哨兵而踏进他混乱贫瘠的精神图景——只不过是浪费时间。我不做浪费时间的事。”
阿格尼丝蓦地停下脚步,埃莉丝忽然有些后悔,觉得自己刚刚确实有点过分挟私。她不希望别人认为向导就都应该温柔知心善解人意,但解释应该就只是解释。
“没人能完全了解别人,我知道这个。”王国警督用她那双深褐色的眼眸有力地盯着共和国警探:“我刚刚是走神了,抱歉,但我没有轻视你的意思。你能够通过尸体感受到凶手的精神状态,这不是随随便便找一个向导来就能做到的事,更何况……我知道是你影响了布兰达·提尔,让她来找我陈情。”
埃莉丝顿时警觉:“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问了她。这位提尔小姐虽然比她的妹妹稍微聪明点,但仍然背负着贪婪的原罪。一旦察觉到这一点,要得知真相就很容易了。”阿格尼丝说:“我对于类似的手法没有明确的反对态度,不过以一名警督的身份,仍然建议你以后谨慎使用。”
“我知道。是我当时想错了。”埃莉丝不太舒服地扭了扭头:“我本以为是她引诱了自己妹妹投入火坑,所以生气地想要让她也感受一下她妹妹的痛苦。”
“是啊,在我们还不完全了解情况的时候所做出的蠢事。如果我没有注意错的话,你总是有些格外易于冲动。”
阿格尼丝斟酌着自己的语气。她不确定埃莉丝会以什么样的态度来回应这个问题。
“我知道。”出乎她的意料,埃莉丝在此时表现出了她一以贯之的坦诚态度:“只是我没打算改。而且也许王国这边不是这样……在共和国那边,有时候你需要态度激烈一点才能确保对方了解你的观点。”
“噢。”
“不过刚刚对你的冒犯是我不应该做的,我很抱歉。但你好像不太生气。这是王国这边的风俗吗?”
“如果我为了一点小事就生气的话,那我早就不活了。”阿格尼丝微微一笑,接着解释自己的话:“我从小是由我妈妈独自抚养大的,莱茵切斯特的居民们对私生子的态度可不能算是友好。我自己下过决心,若非因为工作的事,绝不轻易动怒。好了,逗留和解释的时间差不多也够了,让我继续送你回去吧?”
于是二人继续前行。
直到现在埃莉丝才开始仔细打量阿格尼丝。阿格尼丝有着王国人特有的那种坚定认真的气质,身上穿着的是向来不会过时的莱曼裁缝铺的经典款套装,手工精制的纯棉衬衫的顶部用领带打了个规规矩矩的结。在样式简朴但质地舒适的衣着下,这个哨兵有着高挑的个头,麦色的肌肤,不太符合时兴的瘦弱曲线审美的有力的四肢,走路的时候背脊笔挺,且步伐格外矫健。她听说在王国这边规定所有哨兵向导在接受训练后服两年兵役,想必这正是那段岁月的残留。
根据埃莉丝的了解,王国在几年前和帝国人打过仗,也在南方的殖民地里对原住民反抗军动过粗,她是到哪儿去服的兵役呢?她希望是和帝国人,不知道为什么她不太希望阿格尼丝与那场不义的战争有所瓜葛——对于王国而言或许是维护统治的必需,可埃莉丝不是王国人,不会受这样冠冕堂皇的政治措辞的蒙骗。
“你一定是个侦察兵。”埃莉丝喃喃道。
“什么?”
埃莉丝回过神来,有些羞愧自己居然不谨慎地说出了声:“不,没什么。”
但阿格尼丝已经根据印象回忆起了她说的话:“事实上我是个骑兵。说起来,如果有机会的话,倒是可以和你比一比骑术呢。”
埃莉丝笑:“好。以后你到共和国来的时候,我随时奉陪。”说完她忽然意识到了点什么:“你该不会又一直想,但从不来吧?”
“旅馆到了。”
阿格尼丝停下脚步,埃莉丝这才注意到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绕到了地方。旅馆门外亮着一盏灯,里边就是温暖又香甜的梦乡。但她没有急着进去,而是紧紧盯着阿格尼丝,一定要她给一个回答。
“明天你睡醒了直接来警局找我。晚安。”
埃莉丝被她蹩脚的带有浓重王国口音的共和国语给逗笑了。
“我不知道你刚刚是在叫我睡醒了去警局找你还是离开床去广场找到你……晚安。”
最后一个词是用标准共和国语说的。
“好,晚安。”阿格尼丝也忍不住为自己糟糕的共和国语露出微笑。她学着埃莉丝的口音重复了一遍,跟她挥挥手,直到看着埃莉丝走进旅馆去,自己才向家的方向走去。
文中的一句话,好多都好长哦,读起来有点费劲,要很花心思,认真的看,才不会错过内容,可不可以,断句都改短一点呢,加个逗号隔开来。例如“身上穿着的是向来不会过时的xxxx的经典套装”这一句,可以写成“身上穿着的,是向来不会过时的,xxxx的经典套装”,这样
标题:写的不错,有《福尔摩斯》的风格
只是背景设定在哪?能不能解释一下哨兵,向导的职业设定。王国与共和国政治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