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谣背后的划伤从右肩胛骨下方一直到左侧肋下,一共缝了十九针,伤口深可见骨。沈从云找到她时,她血都快流干了。还好周彦是外科医生,给做了紧急处理,赶来医院也算及时,不过就算如此能救回来也算万幸了。
对于住院洛谣并不排斥,打小那是住惯了的,医院堪称她的第二故乡,住起来一点心理障碍都没有,可惜囊中羞涩,没能力久住。伤口开始愈合之后,周彦和沈从云便把她挪了出来,住在离医院不远的一个出租屋里,房东是个鬓发花白的马来老奶奶,儿女皆亡,靠房租度日。
养伤的日子,简直生无可恋。由于伤口太深,还是伤在背上,上半身被纱布缠成一根棍子。成天只能直挺挺的趴着,不能洗澡不说,连擦身都费劲。
洛谣趴在床上,压着气,用半死不活的声音说:
“沈从云,你们是怎么找到我的?”
自她受伤大家不是忙着就医,就是忙着打点养病的费用、住处,谁也没时间细说那天的事儿。
沈从云笑得特别猥琐:“你猜?”
洛谣翻白眼的力道太过,带着脖子都跟着一仰:“赶紧说!”
“是红毛。”
洛谣豁然抬头,扯得背上一阵刺痛,顿时龇牙咧嘴的趴回去。沈从云忙挪了椅子坐在她旁边细细讲给她听:
“我和周彦正在屋里……那啥,嗯,你懂的。然后吧,忽然玻璃就碎了。把我俩吓的,赶紧穿上衣服跑去看,一看地板上有块石头,我还以为是哪家熊孩子调皮,给我气的,对着窗子就骂。诶,我还怕马来人听不懂汉语,特意叫周彦教了我两句骂人的话。”
洛谣仿佛能看见他气急败坏的脸,肆意笑出来,一点不隐晦,被沈从云拿胳膊肘拐了一下:
“笑什么笑!你还听不听?”
洛谣忙道:“听听听,你说你说。”
“我正骂呢,又有块石头冲着我的脸就过来了,还好我反应快躲开了,气得我头发都竖起来了,顺着来路就找,结果看见咱们房子后面,那一片绿油油的树林里有个红色的猴子特别显眼。它在树上又跳又叫,一副和我对骂的模样。周彦看见了就跟我说,这肯定是有什么事了,说红毛猩猩本来温顺很少调皮。我还不信,被他硬拽出来的。红毛见我们俩出来,回头就蹿走了,我是生气,想揍它,这才追着去的,没成想它蹿了一会儿拐到坡下面去了,那里面草长,要不是它蹲在你身边,我们俩都发现不了你。你可不知道,当时你血染的一样,可给我吓坏了。周彦说怕扯着你伤口,不让背不让抱的,最后我俩做了个简易担架给你抬出去的。”
沈从云说完一歪头,突然瞪大眼睛问洛谣:“诶?不对呀,红毛怎么认识咱们住处呢?”
洛谣略微思量一下便说:“估计是前几次偷偷跟着我回去过?总不能……是能听懂我说话吧?”
沈从云像看神经病一样看着她:“你别告诉我你还和猩猩聊天。”
他离得近,洛谣抬手锤了他一拳:“我这不是要走么?我那天是拿东西给它吃,我一个人搬不了太多,只拿了一包。我在咱们房子里还备了许多,想说它要是能去拿就好了,就跟它说来着。”
沈从云拧着眉思量一阵,突然惊奇道:“诶?你说它突然发狂扑你,是不是听懂了你要抛弃它走了,生气了?”
洛谣心里寻思了一下,还真有可能,只是不敢相信一只猩猩能聪明到这个地步,万一要真是听懂了……
她突然捂住脸哀嚎一声。
她那天可是说了好多好多关于洛池的事情……连带着自己的心事也几近和盘托出,现在想想红毛当时白她那一眼,分明是被灵长类嫌弃了!
“红毛猩猩能领养么?”
沈从云“嘁”了一声:“怎么着?你还想打包带回国内去?就算能领养,你想怎么运回去?骑自行车带回去?”
洛谣一脸颓唐,是呀,怎么带呢?就算带回去了,要怎么养呢?关在家里?那是野生动物,关在家里着实与“蹲监狱”无异。想到这儿她不禁想到去南极的事情,经历这么一遭,她反倒没那么急切了。生死边缘时心里惦念的、不舍的种种情感都还在,南极又不会跑,早两年晚两年没什么区别,反倒是家里那边,以洛丰年的心脏,说句不好听的,已经是过一天少一天的时候了。就算这辈子去不上南极,顶多是遗憾,可要是错过了家里人这几年,她会后悔的。
至于洛池……
哎哟,想这么多干嘛?没准人家和宋芊你侬我侬,再没准人家已经寻觅好如意郎君只等着结婚生子呢。生死都经历过了,爱情还有什么过不去的?失之我命呗。
稍微这么一想,心里那一点堵着一颗黄连般的肿胀凄苦感反而淡了些。想她如今也算是走过南闯过北的人了,命悬一线的机遇没少经历,只是不像这次离阎王殿那么近罢了。“放下”这两个字,对她而言并不难。
“我这还得养多久?”
“估计怎么也得两、三个月吧,着急去南极?”
洛谣摇摇头,她趴着,摇起头来脑袋没动反倒带着身子扭了两扭。
沈从云从椅子上起来,扑到床上趴在她身边,郑重道:
“洛谣,既然你不急着去南极了,我想求你件事情。”
他不正经惯了,这一认真倒把洛谣唬一跳:
“什么事?”
沈从云偏过头来,与她一样,两人犹如两条死鱼脸对着脸大眼瞪小眼。
“你能不能……嫁给我?”
他说这话时嘴唇哆嗦着,眉梢眼角都向下耷拉着,像是在说一件难以启齿的事情。不待洛谣表态,他先急吼吼的解释下去:
“我家里,实在是有点难,我去年年初出的柜,我妈……我妈第二天就割腕自杀了,虽说没死成,我总是不敢再提,现在只能躲着拖着。周彦那边,他不接受我结婚,形婚是他的底线了……你……你能不能帮帮我?”
沈家的事情洛谣知道一些,沈从云的母亲是沈老爷子的小妾,也就是情人,不算合法夫妻。沈从云的妈妈又是个争强好胜的,恰好大房那边的长子结婚了却不能生育,她就立逼着沈从云结婚生子,要拿孙子争家产。这也就是说,结婚不是目的,生孩子才是目的。
洛谣有点同情他,可是这事儿……答应不下去啊……
“对不起,我没办法帮你,假如我要组建家庭,只能和我爱的人,我没办法和不爱的人过日子,也没办法和不爱的人生孩子,我顶多能帮你挡两年,之后的事情还要你们自己谋划。”
沈从云捂着脸,从指缝里露出两只眼睛。洛谣一看他这幅德行,直觉这家伙肯定背着他干了什么坏事,当即一巴掌呼在他脑门儿上:
“你做什么了?”
沈从云被她推得略微仰着头,眉毛眼皮都向上扒着,偏偏还要低下视线来看她,整张脸扯得就像贞子爬出电视后那一眼一样诡异,嘴里还发出“呃……呃……”的声音,要多变态有多变态。洛谣见他这个恶心的样子,伸长了胳膊想将他推远些,嫌弃之情溢于言表。
“我也没干什么……就是被我妈抓到我在这里,催我回去,我就那个……顺口说女朋友受伤了,需要留下来照顾,所以吧……”
“所以我现在是你‘女朋友’?”
洛谣陡然拔高声音,抬手就要打他,这么大的动作免不了牵动伤口,疼的她倒吸一口冷气。
“你别动你别动,哎哟,亲祖宗。”
沈从云手忙脚乱的按住她,转眼又萎靡下来:“对不起嘛,我一时慌了,下意识就撒了这么个谎,这是我的事情,本来就不该和你扯上关系。”
洛谣哼哼两声:“不过呢?”
沈从云咧开嘴,露出一口小白牙,特别狗腿的给她端来水杯喂到嘴边:
“咱好歹也一起住了一年,我还是你救命恩人,你说你好意思不管我嘛?想你洛二小姐心地善良、貌美如花,不可能这么蛇蝎心肠对不对?”
要说洛谣没心没肺,偏就吃他挟恩图报这一套,闻言瞪了他一眼,却没再回绝。她闭着眼想了一会,再抬头时那表情神态分明已经答应了。沈从云安静的等在一旁,并不打扰她,看见她这个表情嘴角恨不得咧到耳根去,却听洛谣沉声道:
“第一、这段关系我说什么时候结束,就什么结束,无论你那边是什么状况,也无论咱俩的‘关系’在公众视野中进行到哪一步,哪怕已经谈婚论嫁、哪怕就在婚礼上,也必须我说了算;
第二、结婚领证我可以帮你,生孩子绝对不行,什么试管基因的也不行,我不能让我的孩子在一个虚构的家庭里出生长大;
第三、财政方面必须分得清清楚楚,你沈家的我不惦记,我洛家的那是我爸和我姐的,跟我都没多大关系更别提你了,我这不是跟你说的,你要跟伯母那边交代清楚;
第四、你现在就去把周彦叫进来,这事儿我得听他亲口同意,你说的不算数。”
沈从云点头如捣蒜,见她没别的要说,立刻屁颠屁颠的出去叫周彦进来。周彦比沈从云稳重得多,也懂事得多,这些条件明显就是“义务劳动”,没好处不说,麻烦一堆没准还得搭上自己的名声。他一米八几的大个子立在床边上,最终也只是轻轻拍了拍洛谣的肩膀,说了句“谢谢”。
洛谣听出了他的无奈,爱人娶妻,这放在哪朝哪代都是经典虐心桥段。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现实在眼前摆着,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尽力经营用心维系,运作得好没准还有个转机,总要等山穷水尽那一步再说放弃。
万幸,她家里没这些障碍,有洛池在前面冲锋陷阵……说到这儿,洛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女孩子的?好像爸妈都知道?都支持?是自己上大学那几年么?所以……洛池那时是和谁在一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