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完结】糖

作品分类:二次元同人

作品状态:连载中

发布时间:2011-12-21

更新时间:2013-12-01

作品授权:独家

百合

魔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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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路人
一时路人 在 2011/12/25 23:01 发表

......作为一个不会写文不会评文的废,既写不出LZ那样细腻的文章也写不出LS各种语言犀利逻辑严密的评
单纯作为一个读者,我想说看了这篇文章我不舒服了一早上,因为我就是受不了喜爱的菲特被设定成那种工作!!
那种工作对于一个女性而言意味着什么大家都知道我也不想再去想一遍,亲爱的LZ这里是同人区吧,会来这里看同人的都是冲着对作品对人物的爱才来的吧,特别是您开头还注明是奈菲,那读者是奈菲党的也不占少数吧,看着自己喜爱的人物被设定成那样的职业相信任何一个真心的奈菲党都会受不了!放文之前请稍微考虑一下读者吧
额...第一次用手机按了这么多字...冒犯了LZ大人我这个废就先道歉了!

zzc504
zzc504 在 2011/12/25 22:48 发表

X大不要激动,虽然太悲催的的确看着不舒服,但是还是要淡定,淡定啊~

zzc504
zzc504 在 2011/12/25 22:48 发表

X大不要激动,虽然太悲催的的确看着不舒服,但是还是要淡定,淡定啊~

xudi
xudi 在 2011/12/25 22:07 发表
长评

我是被拉来写文评的xudi。被拉来的理由据说是我出身于炮吧,所以写文评义不容辞。

因为是突然叫过来的,我对来龙去脉一无所知,所以只是看完了全文顺便下面的回复然后来写这篇文评。结果感想不多,疑惑不少。

首先是,そんな题材で大丈夫か?

故事大纲我就不去多说了。毕竟每个人的看法都不一样,大体来说就是个苦逼妇女倒毙街头的故事。世界观设定本来没什么问题,苦逼嘛,当然可能出现这种倒霉到极点的人,在倒霉到极点的地方做着倒霉到极点的事情。但是但是,从这两个倒霉得不能再倒霉的家伙身上,可以看出高町奈叶或者菲特.泰斯特罗莎.哈洛温的样子吗?或者说最倒霉的地方不是别的,而是恰好这么苦逼的同时,还要被挂上这两个名字来充当故事的主角?

然后嘛……そんな無常識で大丈夫か?

所谓常识就是细节,所谓细节就是微不足道的小事。所以接下来都是些鸡毛蒜皮微不足道的部分。比方说一个能够做巡演的大音乐家竟然连多喂一口饭都做不到,只能带其中一个小不点脱贫;比方说一张报纸要贵到必须来一炮才能弄到手,其实大可以写成限量版精装CD;比方说干着天天打炮的工作竟然穷成这个德行,就算哈洛温小姐当了卖的肯定也是靠姿色大卖特卖的富家鸡,怎么混得跟三里屯的其中一个臀部似的;再比如说报纸这种东西真的很容易弄到,有时候去路边捡就可以了。别看这些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请,这些东西都没弄清楚,为了营造虐的效果只会让虐变得啼笑皆非,达到一种雷的效果而已。

接下来,そんな灵感で大丈夫か?

因为我不认识作者,所以也没有什么感官上的了解可言,但我知道这是一篇爱文。因为作者这么说,我必须选择相信啊。

根据作者的自白,这是一篇『另外的坑陷入了瓶颈而突然有了一个完全不能用在那边坑的灵感。我很喜欢奈叶这部作品,所以就套用了。(这也导致了我人物性格不够鲜明,要检讨。)一个晚上码了1W于字,一气呵成,于我来说这是从没有过的。或许正是有奈叶人物的角色加成我才能写下来,不过说到虐啊……300的甜文很多,偶尔也要换下口味不是(被抽飞』。

首先必须肯定作者的创作热情,一个晚上写1W字确实是很不容易的事情。从旁观者的角度来说,这篇文给我的感觉是『并非灵感,而是发泄』——人物性格并不是不鲜明,而是因为为了追求负面效果而产生了各种突兀,从中诞生的强烈违和感。这就好比我们看比利海灵顿的摔跤视频时,总会产生类似『他们为什么要打屁股,他们为什么要摔跟斗?』的哲♂学效果。换句话说,这篇文如果只是原创,最多也就看看过去了,但如果加上NF的角色,反而多此一举——为什么高町家的末女和哈洛温家的养女会干这样的事情,会干那样的事情——如此哲♂学显然不是作者想带给我们的,可除了哲♂学,我们什么也没得到。

这里有一个疑惑要一起来说,そんな愛情で大丈夫か?

我很相信作者的爱。因为写文的源头就是爱,起点写手除外。但是但是、我很好奇作者的爱到底是啥。举个例子来说,我喜欢超威蓝猫,喜欢葛平老师的配音,哪怕他突然改名叫葛炮,开始把各位小朋友改叫各位基友了,我还是喜欢他,因为声音没有变。但作者这样就让我觉得是他喜欢漩涡鸣人,然后疾风传里发着螺旋丸的木叶忍者长着一张元首的脸,作者还是会说好可爱啊这就是我的鸣人我好喜欢——让我好奇的地方在于,这家伙到底是元首还是鸣人,作者喜欢的又是哪个。难道是喊着气死偶咧放着电磁炮的千鸟嘛?

像结尾高町奈叶那样找个小姑娘来自欺欺人的做法,可以说是韩剧苦逼主角惯用绝招,却不是高町奈叶会做出来的事情。换句话说,性格鲜明与否本来不重要,因为同人哪来鲜明性格?都是原作已经赋予的,而突然挂个名字做着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就让看的人不知所措了。

相信和我一样好奇一样不知所措的都集中在楼里,有回复的也有没回复过的。

这时我注意到LS有不少回复。于是我又被激发了好几个问题。

比方说ID叫黑长直的同学。顶新人是一件好事,就像搬家时看到热情的新邻居一样好,但如果搬家的人喜欢没事把新剧当垃圾桶并且对方可燃垃圾,不知道作为新邻居是应该拍手叫好还是打电话叫警察?现在新人这个名号越来越厉害了,碰不得说不得讲不得沾不得,要不然就是罪恶滔天恶贯满淫人神共愤,可试想一下,新人作者就是新人,新人读者就不是了?你要不要顺便也保护一下新人读者的权益和感想呢?

望这些问题可以得到回答,也好填满我失去的熵,毕竟我还没有签订契约,只是个苦逼的小人物啊。

致礼。

xudi
xudi 在 2011/12/25 22:07 发表
长评

我是被拉来写文评的xudi。被拉来的理由据说是我出身于炮吧,所以写文评义不容辞。

因为是突然叫过来的,我对来龙去脉一无所知,所以只是看完了全文顺便下面的回复然后来写这篇文评。结果感想不多,疑惑不少。

首先是,そんな题材で大丈夫か?

故事大纲我就不去多说了。毕竟每个人的看法都不一样,大体来说就是个苦逼妇女倒毙街头的故事。世界观设定本来没什么问题,苦逼嘛,当然可能出现这种倒霉到极点的人,在倒霉到极点的地方做着倒霉到极点的事情。但是但是,从这两个倒霉得不能再倒霉的家伙身上,可以看出高町奈叶或者菲特.泰斯特罗莎.哈洛温的样子吗?或者说最倒霉的地方不是别的,而是恰好这么苦逼的同时,还要被挂上这两个名字来充当故事的主角?

然后嘛……そんな無常識で大丈夫か?

所谓常识就是细节,所谓细节就是微不足道的小事。所以接下来都是些鸡毛蒜皮微不足道的部分。比方说一个能够做巡演的大音乐家竟然连多喂一口饭都做不到,只能带其中一个小不点脱贫;比方说一张报纸要贵到必须来一炮才能弄到手,其实大可以写成限量版精装CD;比方说干着天天打炮的工作竟然穷成这个德行,就算哈洛温小姐当了卖的肯定也是靠姿色大卖特卖的富家鸡,怎么混得跟三里屯的其中一个臀部似的;再比如说报纸这种东西真的很容易弄到,有时候去路边捡就可以了。别看这些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请,这些东西都没弄清楚,为了营造虐的效果只会让虐变得啼笑皆非,达到一种雷的效果而已。

接下来,そんな灵感で大丈夫か?

因为我不认识作者,所以也没有什么感官上的了解可言,但我知道这是一篇爱文。因为作者这么说,我必须选择相信啊。

根据作者的自白,这是一篇『另外的坑陷入了瓶颈而突然有了一个完全不能用在那边坑的灵感。我很喜欢奈叶这部作品,所以就套用了。(这也导致了我人物性格不够鲜明,要检讨。)一个晚上码了1W于字,一气呵成,于我来说这是从没有过的。或许正是有奈叶人物的角色加成我才能写下来,不过说到虐啊……300的甜文很多,偶尔也要换下口味不是(被抽飞』。

首先必须肯定作者的创作热情,一个晚上写1W字确实是很不容易的事情。从旁观者的角度来说,这篇文给我的感觉是『并非灵感,而是发泄』——人物性格并不是不鲜明,而是因为为了追求负面效果而产生了各种突兀,从中诞生的强烈违和感。这就好比我们看比利海灵顿的摔跤视频时,总会产生类似『他们为什么要打屁股,他们为什么要摔跟斗?』的哲♂学效果。换句话说,这篇文如果只是原创,最多也就看看过去了,但如果加上NF的角色,反而多此一举——为什么高町家的末女和哈洛温家的养女会干这样的事情,会干那样的事情——如此哲♂学显然不是作者想带给我们的,可除了哲♂学,我们什么也没得到。

这里有一个疑惑要一起来说,そんな愛情で大丈夫か?

我很相信作者的爱。因为写文的源头就是爱,起点写手除外。但是但是、我很好奇作者的爱到底是啥。举个例子来说,我喜欢超威蓝猫,喜欢葛平老师的配音,哪怕他突然改名叫葛炮,开始把各位小朋友改叫各位基友了,我还是喜欢他,因为声音没有变。但作者这样就让我觉得是他喜欢漩涡鸣人,然后疾风传里发着螺旋丸的木叶忍者长着一张元首的脸,作者还是会说好可爱啊这就是我的鸣人我好喜欢——让我好奇的地方在于,这家伙到底是元首还是鸣人,作者喜欢的又是哪个。难道是喊着气死偶咧放着电磁炮的千鸟嘛?

像结尾高町奈叶那样找个小姑娘来自欺欺人的做法,可以说是韩剧苦逼主角惯用绝招,却不是高町奈叶会做出来的事情。换句话说,性格鲜明与否本来不重要,因为同人哪来鲜明性格?都是原作已经赋予的,而突然挂个名字做着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就让看的人不知所措了。

相信和我一样好奇一样不知所措的都集中在楼里,有回复的也有没回复过的。

这时我注意到LS有不少回复。于是我又被激发了好几个问题。

比方说ID叫黑长直的同学。顶新人是一件好事,就像搬家时看到热情的新邻居一样好,但如果搬家的人喜欢没事把新剧当垃圾桶并且对方可燃垃圾,不知道作为新邻居是应该拍手叫好还是打电话叫警察?现在新人这个名号越来越厉害了,碰不得说不得讲不得沾不得,要不然就是罪恶滔天恶贯满淫人神共愤,可试想一下,新人作者就是新人,新人读者就不是了?你要不要顺便也保护一下新人读者的权益和感想呢?

望这些问题可以得到回答,也好填满我失去的熵,毕竟我还没有签订契约,只是个苦逼的小人物啊。

致礼。

骑叔
骑叔 在 2011/12/25 21:28 发表

很不客气的说句——完全不觉得虐

骑叔
骑叔 在 2011/12/25 21:28 发表

很不客气的说句——完全不觉得虐

银杏骑士
银杏骑士 在 2011/12/24 22:01 发表

啊,这就是爱情~(笑

是的,这就是爱情~

银杏骑士
银杏骑士 在 2011/12/24 22:01 发表

啊,这就是爱情~(笑

是的,这就是爱情~

xiaochilan
xiaochilan 在 2011/12/24 20:27 发表

虐菲虐得好揪心啊(虽然一开始连奈一块虐)

xiaochilan
xiaochilan 在 2011/12/24 20:27 发表

虐菲虐得好揪心啊(虽然一开始连奈一块虐)

咲saki
咲saki 在 2011/12/24 18:57 发表

标题:回复: 【短篇完结】糖

[i=s] 本帖最后由 咲saki 于 2011-12-24 19:01 编辑 [/i]

这贴果然会火,我觉得大部人看了都懒得回,只是我作为奈菲党实在无法接受这种蛋疼的设定,我并不是反对或者其他什么,只是作者有想过在公开场合发文时要考虑一下公众的感受么?奈菲文必定读者主力都在奈菲党里,所以lz应该知道自己的文会有什么主流反响。当然现在言论自由神马的P民我也觉得无话可说,但作为读者也有除人参公鸡以外的评论自由,所以我P民对上述两位表示敬意,不管是鱼酱还是小红帽都有很认真的在讨论,这是对喜欢奈菲的心情的一种尊重,所以我很喜欢两位啦……XD 废话了这么多最后还想对作者大人说一句话:你也许是魔炮党,但你并不是一名真正的奈菲党。如果是奈菲党写的话,就算菲特烂泥到不能再烂,奈叶也不会认错人,这里我也和鱼酱一个观点,菲特并不是只要金发红眼就可以顺理成章的成为“菲特”,这里的“菲特”是指奈叶真正爱着的牵挂着的那个人。好吧我其实想吐槽作者怎么能把自己写的主角最后也抛弃掉呢?(并不指是生是死)作者塑造的菲特给人感觉连作者自己都嫌弃这种破鞋角色。既然写了破鞋为何不去更加包容破鞋呢?由此我并不觉得正如某些人说的300里的人度量小,容不下异论,并不是容不下,只是因为真心喜欢所以才会倾注更多感情。
(ps:如果有人想和我论战抱歉近期内不会回复XD)

咲saki
咲saki 在 2011/12/24 18:57 发表

标题:回复: 【短篇完结】糖

[i=s] 本帖最后由 咲saki 于 2011-12-24 19:01 编辑 [/i]

这贴果然会火,我觉得大部人看了都懒得回,只是我作为奈菲党实在无法接受这种蛋疼的设定,我并不是反对或者其他什么,只是作者有想过在公开场合发文时要考虑一下公众的感受么?奈菲文必定读者主力都在奈菲党里,所以lz应该知道自己的文会有什么主流反响。当然现在言论自由神马的P民我也觉得无话可说,但作为读者也有除人参公鸡以外的评论自由,所以我P民对上述两位表示敬意,不管是鱼酱还是小红帽都有很认真的在讨论,这是对喜欢奈菲的心情的一种尊重,所以我很喜欢两位啦……XD 废话了这么多最后还想对作者大人说一句话:你也许是魔炮党,但你并不是一名真正的奈菲党。如果是奈菲党写的话,就算菲特烂泥到不能再烂,奈叶也不会认错人,这里我也和鱼酱一个观点,菲特并不是只要金发红眼就可以顺理成章的成为“菲特”,这里的“菲特”是指奈叶真正爱着的牵挂着的那个人。好吧我其实想吐槽作者怎么能把自己写的主角最后也抛弃掉呢?(并不指是生是死)作者塑造的菲特给人感觉连作者自己都嫌弃这种破鞋角色。既然写了破鞋为何不去更加包容破鞋呢?由此我并不觉得正如某些人说的300里的人度量小,容不下异论,并不是容不下,只是因为真心喜欢所以才会倾注更多感情。
(ps:如果有人想和我论战抱歉近期内不会回复XD)

Candy.
Candy. 在 2011/12/24 18:54 发表

此文写得不错啊..看了挺感人的.也很有感触.其实我看完的一瞬间,有种难以言喻的感觉,不知该如何评论,喜爱与抵触两种情感不停交织,于是我选择了喜爱.
如果LZ不写菲特的"那个工作",也是一样虐心,或者此文会更好.大概就是个"工作"惹的事吧.
一篇文如何才能让人觉得虐呢...以前的我可能也会采用这种比较极端的方法让大家觉得人物很可怜.可想了想或许并不是这样的,就算不加入那些稍有极端的东西,只要让角色们投入感情,把细节处理得更好,这样应该就可以达成想要的效果了.其实LZ已经达到这种效果了,没必要加入让人误会的内容.
以上为个人观点.
期望LZ继续加油,写出更感人的文.

Candy.
Candy. 在 2011/12/24 18:54 发表

此文写得不错啊..看了挺感人的.也很有感触.其实我看完的一瞬间,有种难以言喻的感觉,不知该如何评论,喜爱与抵触两种情感不停交织,于是我选择了喜爱.
如果LZ不写菲特的"那个工作",也是一样虐心,或者此文会更好.大概就是个"工作"惹的事吧.
一篇文如何才能让人觉得虐呢...以前的我可能也会采用这种比较极端的方法让大家觉得人物很可怜.可想了想或许并不是这样的,就算不加入那些稍有极端的东西,只要让角色们投入感情,把细节处理得更好,这样应该就可以达成想要的效果了.其实LZ已经达到这种效果了,没必要加入让人误会的内容.
以上为个人观点.
期望LZ继续加油,写出更感人的文.

jieluoka
jieluoka 在 2011/12/24 18:51 发表

弱弱的插一句。。。
19X9肿么了。。。咱YY的前提是菲特在10年间飘了转世了的啊。。
这也不行么。。

jieluoka
jieluoka 在 2011/12/24 18:51 发表

弱弱的插一句。。。
19X9肿么了。。。咱YY的前提是菲特在10年间飘了转世了的啊。。
这也不行么。。

淡漠的鱼
淡漠的鱼 在 2011/12/24 17:30 发表

嘛,回复后发现第一句话会让人误会我想表达的意思就马上改成很直白的平行线了
让你气愤,我道歉,你一定要抓住修改前的话我也没办法啦(摊手

不过呢,事实是我们的想法确实挺平行的,也可能是第一次两人的留言留下太多让人误会的空白(哈?
当然,只要把事情说开了就行了,我本意就不针对任何人,是我最近精神洁癖有点过(殴

我也觉得我们两个都只是在说自己的看法而已,并没有相互人参公鸡,
大概是心之壁的存在让我们产生了不大不小的误会(殴

让你心情不愉快,很抱歉哈
想怎么叫我都可以啦,本质上我还是个很温和的人(乱棍

就这样熄火吧,掐架什么的最讨厌了

淡漠的鱼
淡漠的鱼 在 2011/12/24 17:30 发表

嘛,回复后发现第一句话会让人误会我想表达的意思就马上改成很直白的平行线了
让你气愤,我道歉,你一定要抓住修改前的话我也没办法啦(摊手

不过呢,事实是我们的想法确实挺平行的,也可能是第一次两人的留言留下太多让人误会的空白(哈?
当然,只要把事情说开了就行了,我本意就不针对任何人,是我最近精神洁癖有点过(殴

我也觉得我们两个都只是在说自己的看法而已,并没有相互人参公鸡,
大概是心之壁的存在让我们产生了不大不小的误会(殴

让你心情不愉快,很抱歉哈
想怎么叫我都可以啦,本质上我还是个很温和的人(乱棍

就这样熄火吧,掐架什么的最讨厌了

七个小红帽
七个小红帽 在 2011/12/24 17:01 发表

[b] [url=http://www.yamibo.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6664786&ptid=146569]30#[/url] [i]淡漠的鱼[/i] [/b]
[quote]这并不是重点
我的那段话,最后那段才是重点你能理解么?
[/quote]
我认同最后那段并不想反驳所以没有提及,自始至终我也没对鱼酱(擅自这样叫了)反驳什么,我只是对我之前的话再解释了下。(可能我还是没解释清楚,恕在下表达能力不够)

[quote]幻想成19*9就没关系了么,
那么那个为奈叶付出那么多长着菲特外貌顶着菲特名字的烂泥(假菲特路人)岂不是太悲哀可笑了
奈叶也可以白目到只要找到一个长的一样的花瓶(真菲特)就可以弃掉那个给她这么多的人(假菲特)么
[/quote]
我没理解错啊,不知道鱼酱是怎么看待我之前的回复的。(我再次对自己表达水平无力,还请见谅)

这些都撇开不谈,只说下我想法。
不管哪个是真菲特哪个是假菲特,奈叶都不能放弃之前一直以来为她付出那么多的菲特而自欺欺人的抱另一个菲特回家,而文中最后奈叶却是这样做的(这是我最不快的地方)我想鱼酱也是这么觉得的吧(我又擅自这么叫了)既然结局已定,我只是感性上,把小菲特理解成菲特·泰斯特罗莎·哈拉温安慰下自己罢了。
没想到我的小自我安慰会演变到现在这样(在下发言不慎,鞠躬赔罪)

[quote]你连别人究竟在不满什么都不能理解,这让我该怎么回答?
突然觉得自己手贱,和理解能力不在同一水平线(或者同一次元)上的人交流就是在自寻烦恼![/quote]
看到这句话时是有点气愤了,但马上明白,像这样在这里文字交流总有表达不清的地方,汉字又灵活理解多样再加上双方对彼此又不是很了解可能会造成些理解偏差,正如本文对两个菲特的理解,哪个都可以理解成是真正的菲特,所以我们之间在字句的理解上也难免会有误会。双方都以自己的思维角度理解对方的意思,典型的造成误会的原因,有时真的很难做到完全的理解对方的意思和完美的表达自己的想法,这样下去可能还会有更大的误会。
想了很久要不要再回复,最后还是没忍住{:4_369:} 这是最后一次回复,不想再继续下去,这场算不上争执的小插曲就到此为止吧。
既然都是身在300又爱奈菲的朋友(又擅自当成朋友了)实在没必要这样。
自认为没有言语过激的地方也没有人身攻击的言辞,不过若真的有哪句稍有不慎让阁下看着不悦,我道歉,纯属无意。

显示第61-80篇,共137篇

作者

happy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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