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遙 于 2012-1-9 00:23 编辑
直達電梯如下︰
第一章 本樓
第二章 第二頁十七樓
第三章 第四頁三十八樓
第四章 第六頁五十七樓
第五章 第九頁八十三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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遙言︰
各位,請盡情地打我、踢我吧!yamiboqe009
因為……我又再一次食言了orz
為什麼就是想不到楓夕那篇文?
我說真的,我是有寫的,不過…只寫了不到一段就寫不下去
但我會繼續想下去的!只要大家願意等我(毆)
這次的文,很不同,我從沒試過把剎木這兩人的設定改到這樣
而原因,是因為別人要求的
總覺得自己這次寫的剎那不像剎那,木乃香不像木乃香
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人
但有些設定我還是會留下來
只要各位看下去就會明白
這篇其實是指定來的
在鮮網我是發過指定,還有三個位未有人要(因為我寫得爛沒人指定了= =)
如果有人想要的,到鮮網吧!
我會很高興的。
不說廢話,請看文吧!
第一章
偌大的室內,泛著昏黃色的暗光,除了紙張揭動的沙沙聲,一片寧靜。無聊地扳開手上的委託單,她正色坐在辦公桌前,一身黑色的打扮以及身上所發出的傲氣,使她看起來像個王者。
王者?對,她是王者,魔道上的王者!
百無聊賴地望著委託單,攸地,在委託欄上看到一個與眾不同的要求——「護衛」,嘴角不經意的上揚,視線再左方看去,委託人是……驚訝的目光在眼色掠過,映入眼簾的是那五個字,近衛木乃香。
像是被下咒一樣,視線離不開那五個字,但她的直覺和經驗告訴她,不要和這個人有所接觸。
嚓——室內的燈光隨聲亮起。
「我從不知道妳喜歡關燈呢!」手放在開關鍵上,好奇的對她說,「怎樣,看完所有委託單,想接哪幾項?」
隨意在這份委託單中抽出五張,「這五項。」
對方接過紙張,快速地看了看,再望向桌上一寸厚的委託單,不禁挑起雙眉問,「真的是這五項?」
「有什麼問題嗎?」說著,把其餘的委託單全扔在旁邊的垃圾桶內,她這次只接五項。
「妳現在可是很有名氣的櫻咲剎那呢!」每當這個時候,她總會用這句話來調侃她。
這有什麼關係了?不滿的瞪著眼前的人,龍宮真名。要不是她,她哪會被登上報章雜誌了?
「要——」
「要不是我,妳不會被視為眾人的偶像。」未等剎那把話說完,真名已替她說下去,只是……句末的意思被她改變了。
冷眼地盯著友人,她當時根不得把那間報社毀掉。而事情的始末——
她和真名兩人合資開辨了一間事務所,只要價錢合理,不論大小事務如清潔工作都會接辨,但不出兩年,她們的事務所卻異常地受歡迎,單是一年的收入,已足夠兩人五年的生活費。所以從半年前起,她們只挑選自己有興趣的工作。
也許是成功的關係,使很多新聞界的人想一睹事務所的領導人,而她……卻笨得被真名騙了去接受訪問,促使所有人都認定她就是事務所的老闆。名氣更是由那時起一直高升,上個月又上報了。
事實上,事務所就只有她們沒有別的員工,所以說領導人那些,根本就是沒有。
「總之這五項好了。」她語氣煩躁的說著,明顯地是想真名離開。
慢條斯理地向門走去,在門關上前,她說了這句話︰「這兩天內會聯絡委託人,請耐心等候。」
望著緊閉的門板,嘆了口氣。為什麼她每天非要被真名調侃不可?
身子往後一傾,整個人倒在大椅上閉目養神,今天一整天都在出任務,現在只想休息,不被任何人打擾。窗外夕陽西下,黯淡的隥黃色從窗透進,射在剎那的臉上,沒了剛才的冷,只有一份淡淡的柔和。
踏在白色的雪地上,雙手在口袋裡取暖,嘴唇因烈風的吹打而變得乾旱,一縷縷的白霧從唇邊吐出,她走過馬路到對面的唱片店,在店內四處逛著,在古典音樂欄停下了腳步。
眼睛徘徊在古典音樂架上,及後伸手想拿出其中一張唱片,眼簾內卻出現了一隻纖細的手。
「啊!」隨著聲音向右看,是位留著一頭烏黑長髮的女孩,她眼中的愕然沒有忽視。
把手拿開,示意她不要,「妳先要吧。」說話雖然有禮,但聽起來還是有點冷。
女孩搖了搖頭,直說不。「妳先看上的,我不可以先要。」她望著眼前比自己高出半個頭的女孩,若她不是把頭髮束在左方,她可能誤把她當作是男。因為乍看來她滿是帥氣。
「沒關係,我只是想拿來看,未有買下來的打算。」話畢,她微微領首便轉身離去。
留在原地的女孩望著那抹身影,把唱片從架上拿出來。既然她都說不要,那就由自己買吧。
走到櫃台付款的時候卻聽到剛才那女孩在詢問唱片的事,「那張唱片還有嗎?」聲音還是剛才的冷淡。
聽到那店員的答覆,她不禁走向那女孩身前,「如果妳想要這張唱片,妳先買吧。」臉上露出一抹淡笑,把手中的唱片遞到她手上,卻轉身離去。
「等等,小姐,君子不奪人所愛。既然我剛才說了不要,那應該是妳的。」她說著,又把唱片還給女孩,臉上堅定的表情讓女孩不願拒絕。
看了看手中的唱片,她會心微笑,「多謝。」說罷,那名女孩已轉身走向門前。她連忙說︰「我叫近衛木乃香,終有一天我會把這唱片給妳的。」話音剛落,那抹身影已消失在大街上。
她深信,那女孩聽到她剛才的說話。
——近衛木乃香
剛才在唱片店那女孩說的。為什麼總覺得這個名字很熟悉,但又想不起是什麼人?罷了,不過是一張唱片,用不著這麼認真。既然想買的東西買不到,只好回事務所吧!
那時候的她們,可說是完全不認識對方。
自那天後,剎那都不曾憶起這件事,直到某天在一本雜誌上看到那個名字,她才想起那天的女孩。
在一本流行雜誌,那篇名為「十大理想女性」的報導中,她看到她的照片及其資料。這才明白為什麼覺得那個名字有點熟悉,原來她是近衛家族的千金,不但樣子漂亮,而且溫柔善良,十位中居首的她,當之無愧。
但她不明白為什麼那位千金小姐要她當她的「保鏢」。
鈴鈴——放在桌上的電話突然響起,打斷她的沉思。「喂?」這個是她的私人電話,除了龍宮無人知曉,但此時她應該在忙啊,為什麼會找她?
「請問……是櫻咲小姐嗎?」對方遲疑了半晌問道。耳邊傳來的聲音,她不會忘記,是那個女孩。
剎那錯愕的提著話筒,暗想為什麼她會有這電話號碼的?
「喂?」彼方又傳來那柔和的聲音,剎那適才回過神,「……妳是?」聲音聽起來有點生硬,雖知道對方是誰,但基於首次的關係,她還是問對方的名字。
「近衛木乃香,妳有印象嗎?」
剎那回應,「近衛小姐找我有事?」這才是她最想知道的事。
「妳的秘書昨天聯絡我妳接了委託,所以叫我撥電話給妳。」木乃香把昨天接到電話的事簡要地告訴剎那。
秘書?真名嗎?
此時剎那終於知道為何她會有這電話號碼了,原來始作俑者是龍宮真名。
「……」現在該怎麼辦?既然龍宮已自作主張地替下接下委託,那只好認命地接受吧,但她發誓,她絕不會放過那傢伙。
「妳在忙嗎?」耳邊又傳來一句說話,她連忙否定,「那麼,近衛小姐明天可以到事務所一趟嗎?因為要詳細說委託的事宜。」
對方二話不說便答應了,兩句道別這通突如其來的電話也結束了。
明天,將會是另一個開始。
本帖最后由 遙 于 2008-1-29 00:52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