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无标题

作者:huyu211
更新时间:2012-07-10 22:08
点击:227
章节字数:1496

举报章节
选择正文字体:

本帖最后由 huyu211 于 2012-7-10 22:20 编辑


幻斂 发表于 2012-7-8 22:24:46


下一篇就完結

接著就是各種喜聞樂見的番外

作者大人好好休息一陣吧

千萬記得回來噢



嗯,真的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请大家开心享受完结篇。

而且会有花絮NG集合的,敬请期待哦

至于有没有彩蛋附录,那就不好说了~~~~~~

附录有吗,没有吗,有吗,没有吗(望向幻总~~~

番外会很沉重吧~~~所以要不要多休息一阵比较好


nimei122 发表于 2012-7-8 22:36:19


抢到地板好开心好开心


原来妈妈桑是三寻木.............我一直幻想是久帝,觉得久帝一句“啊拉”就打发无数企图对龙华不轨的人就觉得很好啊,不过以外的发现三寻木“不知道不知道”萌的我一脸痴笑啊


这个用词,不是我想的意思1对吧对吧


不会吧难道又要开虐?泪目..........



我也知道沙发基本上是抢不到了,抢到地板确实该开心下= =

三寻木的妈妈桑不觉得意外的风情万种~~~~很适合推诿事情的吗

久帝其实更适合去当客人吧(福妈:又来泡夜店,快跟我回家

完结篇肯定不会虐的啦~~~~~


qqjsw11 发表于 2012-7-8 22:36:21


一战……作者我信你的HE啊!

这里主动的龙华斯巴拉!



对哦,一战,真厉害~~~~

其实还有东京大地震的梗,要不要用呢~~~

总之,相信作者就对了


百合要纯 发表于 2012-7-8 23:03:07


终于爬上来啦!已经到了中篇吗,好快> <

花魁龙华很美味!

就算两个人的身份相差悬殊,还是会冥冥中遇见啊~这就是命运吗

还有色子这个贯穿了三个时代的暗线一直觉得很棒

最后,结局请不要虐....



每篇章之间更新会比较快的,毕竟是一个故事啊,

命运啊,就像标题中的红缨一样,不管隔得多远还是会牵到一起的。

色子的秘密,就在平安京的番外呢

结局哟~~~~快出来吧


garmin 发表于 2012-7-8 23:29:42


要戰爭了

難道兩人又要被迫分離了

不~~~



分离只会使两人更相爱的~~~~~

而且时间其实满紧凑的,大概大家都不会察觉吧



justine 发表于 2012-7-9 00:00:53


就算最后一句flag华丽丽地竖起来了,不过作者说是HE就姑且先相信了吧


PS:小剧场无力吐槽……竟然替换得毫无违和感!!!(包括某句糟糕的……


小剧场作者有很用心的去改呢,FLAG树的是完美结局的旗~~~


who左who右 发表于 2012-7-10 14:40:22


一透好闪www

怜怜你居然真的翻遍歌舞伎町去找人了!好棒!

和女招待搭讪什么的就不用学了…快学点更实用的吧!(自重

脑补旗袍装风姿绰约的龙华顿时一地血 那么病弱又H体质的某人不晕倒才怪XD

而且又是埋胸又是膝枕还有史上最主动的龙小华坐大腿你圆满了啊准尉君(我也圆满了Orz

花魁小姐原来是碍于自己的身份才躲着准尉君啊

可是你哪里有身为花魁的自觉…

弱气的怜怜英雄救美好棒(掩面

之前看到头中将拿到色子的反应就感觉这对色子应该是内亲王的心血之作了 好残酷

但两人因为这对色子而羁绊千年最终走到一起 也算是了却了内亲王的夙愿

(内亲王:所以说快别打什么杀人麻将了~留色子给你们是要去拉斯维加斯抢钱结婚用的~~~

期待最终回的HE 和平安京番外

龙华:(茫然)HE是什么?

怜怜:(正色)H End!(扑倒


H END啊~~~~~有的~~~~~不给H END的作者岂不是辜负了读者的期待

其实如果有机会的话,很想把龙华躲怜的心理活动写出来,

毕竟身份相差悬殊,是所有正篇章节中相遇最晚的一次了

怜的话,总是被龙华保护的对象,天麻里面尤其明显

篇一和篇二也是这种感觉,所以想在篇三里调转一下试试

但其实不管哪个时代,怜的身份都是比龙华高的,也符合原作中辅助的职务,

龙华就是那种守护在身边的最值得信赖的伴侣。

然后这篇里的怜,其实也是病弱属性,只是没有刻意表现出来,

但是遇到和龙华相关的事情时,一定会第一时刻站出来的。

不过壁炉君应该是没有机会出场了

色子哟~~~~~等番外结束我再和你具体讨论吧,其实已经猜得八九不离十了

拉斯维加斯抢钱啊WWW笑死~~~~左右君自己去写吧,我一定捧场的



我要打赏

打赏请先登录

粉丝排行

您目前的粉丝值是:-
排行是:-
打赏动态 更多
  • 还没有打赏记录
没有找到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