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十字路口的橙子 于 2012-8-30 16:36 编辑
高中同桌变成了家喻户晓的有名人。
某天开始,同桌的身影突然铺天盖地袭来。报纸杂志电线杆,电视网络公告栏,随处可见她的倩影。公众对她的热情水涨船高,日日呈次方递增,这样下去,哪天她的头像被印在纸巾包装上也不奇怪。我被这唐突的事态惊吓到胃部不适,却完全无法拿出自己与她相熟这点来与人自满,要问为什么,同桌的社会定位既不是当红偶像也不是知名政客,而是从随处可见的OL摇身变为这个城市近十年来最为令人闻风丧胆的连环杀人魔。
初次听闻到这个事实,我很是迷惑。虽然高中二年邻座并未让我们成为密友,但关于同桌的个性我也并非一无所知。同桌毫无疑问是“聪明人”,头脑明晰乃是她给我最大的印象,当年她那扬手否决掉教科书标准答案的自信姿态至今依然叫我仰慕不已。即便误入歧途成为罪犯,我也满心以为金融界和政界才是她的温床,以五角大楼为对象施行华丽的巨额诈骗——这才是与她的头脑般配的犯罪行为,也更为符合她凡事斟酌取舍盈亏的个性。
学生时代,我们之间有过这样一次对话,题材为当天报纸所登的情杀案。
“真是缺乏效率。”同桌摇头看着铅字文章,露出怜悯的眼神。
“从软弱女性身上榨取金钱的无耻之徒确实应当受到裁罚,对于这点我没有意见,但杀人实在不是值得称道的手段,她就不知道用更聪明的做法吗。”
由于她的表情太过高高在上,我反射性替凶手辩解起来:
“那个女人长期处在受各方压迫的环境下,精神已经不太正常了,就算拿刀捅向元凶也没什么好奇怪,还是说你能保证自己无论身处什么状况都不会杀人吗?”
“别太激动,你这种永远只替弱者考虑的习惯真是无可救药。”同桌满脸无奈地苦笑,“我没有苛责那个可怜女人的意思,只是难以认同杀人的必要性。当然如果是在卡涅阿德斯船板的情况下,即便是我也会毫不犹豫将对方推下去,然而正常社会中的‘杀人’行为本身,收支不够平衡。”
“平衡……”
“是啊。”同桌理所当然地点了点头,口吻平淡地像在陈述科学方法论。
“以这个女人的情况来说,她的杀人动机既起因于金钱的损失,那么她当做的应是尽快挽救填补这个空缺。杀人不仅无法给予她金钱上的弥补,反而将今后能用来赚钱的数十年时间无故变成牢狱之灾,怎么想都是赔了——”
“……这样的,”我感到一阵莫名的心神烦躁,打断了同桌的话,“不是人类的思考模式。”
同桌小声笑起来,竟然点头。
“确实,人是更为感性的生物,容易受冲动驱使做出不合理的事,那个女人举起水果刀的刹那,想必脑中除了憎恨的情绪之外,没有任何计算的空间吧。即便如此,杀人依然是个愚蠢举措。与其让迫害自己的罪魁祸首迅速死去,将他的手脚斩断,让他一生陷入四肢残缺的痛苦中不是更能满足报复心理吗。”
“即使对象是社会渣滓,你说的手法也未免太过残酷了。不管怎样,察觉到自己被诈骗时还是老实向他人求救比较好,一定有比杀人好得多的解决方法。”
“赞成。”同桌可爱地倾首,“杀人什么的,无聊透了。”
大学没课的午后,我抱着大量文件来到车站旁的咖啡店。在前台要求摩卡加提拉米苏的朴素搭配,一边选定了光线良好的靠窗雅座。落座后不出一分钟,我便恬不知耻地将资料摊满整个桌面。
从来没有做剪贴簿的习惯,因此初次尝试起来有些吃力,枫木方桌被各种剪报、杂志、打印资料所掩埋,一眼望去尽是同桌温婉清秀的脸蛋、脸蛋、脸蛋、脸蛋、与脸蛋。连环杀手单是暴露身份,便已等同半脚踏入警局——这种定式思维显然不适用于同桌,也不知她采取了何种方法,在本人照片海量传发的状况下,依然巧妙且游刃有余地与公众玩着躲猫猫。事发开始一个月过去,被害者数量眼看即将脱离个位数,她的踪迹却依然时隐时现,无从追捕,实乃叫人佩服。
夕阳斜照,店内的枝型灯渐渐变成主打光源。吞嚼着方糖,一边眯起眼盯视一下午的整理成果,我发觉到沮丧情绪远远胜过成就感。
次日,我在店名为雏菊的音像店前发现同桌的背影,目睹听闻我的呼唤而回首的同桌的正脸,我楞在原地。原来如此,难怪公众看不到她,视线的焦点都强制集中到其它东西上了。
同桌先是迷茫地凝视我数秒,随后像醒悟般双眼发亮,露出和善的笑容向我走来,右脸上的凶恶刺青随着面部肌肉一同歪曲起来。
“好久不见,近四年了呢。”
“大概吧。”
“已经就职了?”
“还赖在学校。”
“是嘛,你从以前开始就很擅长找东西,侦探事务所、征信企业一类的地方应当挺合适。”
“我会考虑的。”
同桌走进附近的小型卡拉OK,若无其事地要了双人包间。我踌躇片刻,跟随她的脚步踏进密封状态的狭小空间。
“实际上我还是第一次来卡拉OK呢。”
同桌饶有兴趣地以遥控器“哔哔”操作着点唱机,一手将麦克风递给我。
“要唱么?”
“我是音痴。”
“我也是欸。”她用手指抵着下唇思考,随后抛弃遥控器飒爽地笑起来,“那就不需要BGM了。谈谈正事吧,你出现在那家店应该不是偶然吧,就算你说是偶然我也不会相信哦。”
“确实……从你变成网络红人那天开始我就一直在找你了,不过直到昨天才完全把握到你杀人时遵循的规律……不,规则。”
同桌挑起了眉毛,对我露出又像鼓励又像挑衅的暧昧笑容,我吸了一口气将话题继续下去。
“你在一个月中杀死的七人,年龄性别身份背景均七零八落,全无共通点,我猜想被害人的挑选可能是随机的。如此一来想要找到你就必须掌握行凶时间与地点的规则。行凶的日期虽然零乱,但时间大体都发生在晚上7点至9点之间,你是饭后散步顺道杀个人吗?无论如何,最重要的是行凶地点,之前的七起案件,即便在地图上连成线也只会变成比布朗运动更无章法的杂乱轨迹,想发现线索,不用自己的脚每个地方走一趟是不行的,虽然我走了远远不止一趟。杀人地点大部分在室外,不必说包含了海量信息,在其中找出玄机实在不易,不过和身为出题人的你详谈破解过程也毫无意义,所以我就直接列举关键词了。
第一位死者的死亡地点为中心街天桥下方,十米外有一家名为马蹄莲之梦的饰品店。第二名被害者死在儿童公园花坛中央,以她为圆心五米内栽满鸭拓草。第三位死者死于北门的一条窄巷,一墙之隔乃是阿迪达斯三叶草专卖店。第四位死者死于丁香大道。第五位死者死在人民广场的大波斯菊像前。第六位死者附近立着一个巨型广告牌,正在宣传名为《Rule of Marigold》的戏剧,Marigold即金盏花。第七位死者死于美术馆内,当时正在进行主题为紫苑的画展。第八位……尚未出现,如果有的话我想地点应该是雏菊音像店,又或者雏菊亭拉面馆,也可能是白雏菊托儿所,线索有九个左右,我只跑了两家就找到你实在太好了。”
“哈哈,好在现在不是雏菊开放的季节呢,否则选择范围会更加广泛。然后呢,你仅仅是凭借着与花朵的联系找到我的吗?”
“当事人打什么马虎眼,不是花朵,而是花瓣吧。马蹄莲的花瓣为1片,鸭拓草2片,三叶草自然3瓣,丁香花瓣为5片,大波斯菊8片,金盏花13片,紫苑21片,雏菊34片。1、2、3、5、8、13、21、34……这不是斐波纳契数列吗?!莫名其妙!莫名其妙!!莫名其妙!!!干嘛用这种方式来杀人?!”
“哈哈~啊~~哈哈哈哈哈~~~!”
同桌发自心底愉悦般捧腹狂笑起来,在沙发上笑得前仰后翻,右脸的刺青像活着的生物一样疯狂扭动着,令我一阵反胃。
“抱歉抱歉。”
过了好一阵,她才擦着眼泪断断续续止歇下来,不过肩膀依然微微耸动。
“和恶作剧被拆穿不同,自己的谜题被人揭破果然是件愉快的事,有种两人合力达成目标的成就感。”
“别把我和你混为一谈,你已经是罪犯了。”
“但是你没有报警不是吗?”
同桌含笑睨视着我,我不自觉握紧了拳头。
“今天……只是来追问原因的,注重合理性与经济性的你,为什么会做出自己轻视的行动,我无论如何都很在意。高中时期你侃侃而谈的平衡理论只是随便说说的吗?”
“呵呵,情况发生变化而已,我找到了比平衡更为重要的东西。”
“什么?”
“爱。”
“哈?”
“爱是比杀人更为不现实,不合理,且无意义之物。但却能轻而易举击垮人的理智与知性,信念与坚持,回过神来便飞蛾扑火投身其中。我果然也是人类呢。”
“等、等一下!你恋爱了?”
我差点从沙发上摔下来。
同桌将鬓角垂下的发丝揽到微微发红的耳后,点了点头。
“开玩笑的吧……”将杀人、犯罪等事完全抛诸脑后,我反射性变回情窦初开的中学生,紧张又兴奋地追问起同学的恋情:“对、对方是谁?怎样的人?”
我们的生活圈高中毕业后便不曾交集,本以为对方对我而言百分一百是陌生人,没想到同桌却报出一个耳熟能详的姓名。
“诶?”我一时没回过神来,“但是那个人……不是我们市市长吗?”
“没有错哦,是个礼貌且温柔,颇具绅士风度的人。虽然个性稍微有些软弱,但这也是他的可爱之处。”
“你们在交往吗?什么时候开始?”
“去年就认识了,由于在市政厅做义工的契机得以与他相遇,偶尔也要感谢一下我校那个喜欢差遣人的学生会呢。不过,并没有……交往,我不曾将自己的心意告知他,何况现在我们二人的身份都有些特殊。”
“啊……”
我终于回想起八卦杂志给同桌所起的恶俗称号,若“新世纪猎奇杀人魔”与“偶像型青年市长”走在一起,确实会是个惊世骇俗的搭配。
我揉着太阳穴,感到一阵剧烈的偏头痛。
“结果,你的恋情和连续杀人有什么关系,难道说杀人会叫市长更喜欢你吗?”
“哪里可能,那个人连虫子也不忍心踩……等等,也可能是觉得恶心才不踩,当时他的表情……不,没有必要纠结这个。总而言之,对我会杀人一事,他事先概不知情,当然也不可能是他指使的。”
“那为什么……”
“嗯~~和我在脸上刺青的理由相同吧。”
同桌伸出食指戳了一下自己的右颊。
“如你所知,目前我的照片遍布各个角落,传阅的人员中不乏对相貌记忆灵敏的人,这样下去我连出门一步都难。所以除了基本的变装以外,我采用了更容易转移他人注意力的手段。刺青的效果比想象中还要拔群,普通人即便和我对话,留下的印象也不过是‘面部刺青的怪异女人’,刺青太惹眼,反而无暇注意我的本来相貌。”
“等一下,虽然我想应当不太可能,但你杀人的理由该不会是……”
“是为了转移公众的注意力哦。”
我哑口无言地望着同桌。
“这一个月内,那个人筹备对政府内部队伍实行大规模人员整改,这种关键时刻,公众的视线会很麻烦呐。”
“只为这点理由,杀了这么多人,太奇怪了!况且身为通缉犯的你,再怎么努力也没有与市长站在一起的可能性了。”
“即便我身家清白,也不可能与那个人结合的,虽然至今为止都掩藏得很好,但那个人其实是GAY。一开始我就不曾妄想这份单恋能够开花结果。不过,能帮到喜欢的人是件高兴的事。而且也有你陪我玩了一场畅快的游戏。”
“游戏……”
“嗯,反正要犯罪,不如依照自己的美学来做,我是这么想才设下谜题。实际上如果你没有出现,再杀一个人后我便决定停手了,毕竟目的已基本达成,继续下去只会白费劳力。”
我皱起眉头,抓住了同桌的左手:“还要再杀一个人吗?”
“……如果你阻拦我,我就不杀。作为解开谜题的奖励,将那个无辜人士的性命送给你。”
“我不喜欢这种说法……但是别杀人了。”
“好啊。”同桌干脆地点头,将右手覆盖到我的手背上,露出令人怀念的温柔笑容。
“实际上我在布置谜题时,就隐隐觉得你会到来。”
“为什么这么笃定?”
“因为我和你不一样,朋友很少嘛。”
新的一个月开始,有一张清秀脸庞的连环杀人魔唐突地停止了行凶。杀人魔已伪造证件逃亡海外,杀人魔被不明人士刺死在巷口等民间说法不计其数,然而具体缘由却无人得知。社会焦点的革新速度更甚激流,不消两周,杀人魔的身影已从主流媒体上消失殆尽,取而代之,坊间巷里开始流行一个名为刺青女的都市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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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为周末的诅咒←这篇的主角大学时代的经历,百合因素相当淡,但对我自己来说是百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