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新篇 第四节

作者:sydney
更新时间:2013-04-30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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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ydney 于 2013-4-30 21:20 编辑



亚特兰大这个新兴的铁路城市,是莫德和苏的目的地。临下船前,威尔克斯先生很是惊讶,因为他也是到亚特兰大便结束了旅行,不过他并不住在城里,而是在二十多英里之外的一个美丽小村镇:十二橡树村。


“莫德女士,你的谈吐令我深为佩服,偶然听你们提起有意于以家庭教师为业,如蒙不弃,我衷心地请求你能成为我的女儿指明道路。”


女性天生喜欢打扮和迷惑男人,至少相当一部分是如此。但威尔克斯先生的家教却认为聪慧/从容更为重要,不必要“卖弄风骚”。而男性应该学会欣赏女性更长远的内在美丽,而非沉迷于易逝的外表浮华。


“先生的想法真是独特而仁慈。”莫德颇为稀奇地从一位年纪颇大的绅士口中听到这种言论,她不禁想,或者威尔克斯家的某位小姐容貌上无甚可取之处?


时日并不短的相处,双方都颇为了解彼此的想法。莫德感谢威尔克斯先生的欣赏,愉悦地答应安顿之后,可以作为对方女儿的家庭教师。至于地点在选在了亚特兰大桃树姐的汉密尔顿宅邸,威尔克斯家的小姐们时常到这里度假休闲,和表兄妹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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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人骨子里都有着傲慢,由于特殊的经济类型,几十年沉淀下来,南方人已形成一套特有的文化体系,比如重视传统,讲究所谓上等人的贵族气派。因此南方人的生活变化并不是很大,于是南方人普遍喜欢互相拜访并常驻,喜爱这种活动带来的乐趣和刺激,哪怕两户人家并不存在紧密的亲戚关系,只要双方交好或者有些七拐八弯的关系也行,热情好客的南方人会真诚邀请你做客的,至于吃住花费,南方人不缺房间和钱,因为有棉花就行!


莫德和苏在亚特兰大定居了下来,作为汉密尔顿家的家庭教师。但是家庭教师并不是一个体面的受人尊敬的工作,或者说南方的上流社会有钱人家,男女老少认为需要抛头露面工作的女人都是下等人,好人家的女儿只要出席各种舞会、野餐会,和中意的男人眉目传情,让其对自己神魂颠倒,这样就可以顺利踏入婚姻的殿堂,一生也就有了寄托。


家庭主妇才是女孩子最荣耀的职业。当然一旦结婚,就必须安心打理家庭,不能再像从前那样跳脱活跃了,那是会被人鄙视的,不是上等人的高尚行为。


每周莫德必然要去到位于亚特兰大西区桃树街尽头的汉密尔顿宅第中的藏书室。那里将举行女孩子们的座谈会,莫德的学生们围坐在一起,汇集生活中的事情,一起讨论,莫德只需必要时进行适当的引导即可。这是一个冬日的下午,温暖的藏书室里,威尔克斯家的两个女孩子和媚兰随意地坐着,读书会快结束的时候,年纪最小的霍妮正分享着她的感受:小姑娘做客,期望吃到自己喜欢的点心,但是却失望了,表达了自己的失落后,却没有人当回事,于是心里非常难过。


“你要知道,霍妮,我们每一个人都没有自己想的那么重要!”英迪亚严肃地告诉妹妹,作为威尔克斯家的长女其貌不扬,也不爱说话,给人稳重而不擅言谈的印象。其实不过是因为她说话总似泼人冷水,未免让人扫兴。但在莫德的读书会上,英迪亚却不用那么拘谨。


“什么样才叫重要呢?”媚兰.汉密尔顿侧头,“如果按照我的理解,人不那么重要的时候,可以保持安静,正好可以用心思考。”


“思考?我讨厌思考!”霍妮嘟起嘴嗤了一声,“反正我一定要做很多事情去吸引别人的注意力,让自己更加重要,得到更多的重视!”


她扭动着身体,眼睛视线落在窗外,中午过后便下起了雪,她满心希望和人出去玩雪,而不是呆在屋子里说着没用的莫名其妙的话,一点意思都没有。如果不是父亲规定,她才不愿意每年冬天到亚特兰大城里度假,还要参加没趣的莫德老师的什么座谈会呢。威尔克斯太太去世时,霍妮还很小,其后父亲又出外环游,幼年并不怎么受重视的霍妮很希望别人能关注她。


莫德笑了笑,威尔克斯家的两位小姐个性差异颇大,加上一年里一半时间呆在城外,教育和引导上比媚兰要耗费更多心力才能见成效,尤其是霍妮。她正要说话,窗外突然传来女孩子清脆的笑声,其中混杂着查尔斯.汉密尔顿腼腆秀气的声音。


小姐的目光一下聚集到了窗外,三人反应不应。霍妮急不可耐地跑到了床边查看,英迪亚倒是端坐不动,脸上是混杂着不以为然和鄙视的眼神,至于媚兰则站了起来,带着浅浅的微笑,向莫德解释。


“莫德小姐,那是奥哈拉家的思嘉。”


在十二橡树村几英里之外有一座塔拉农场,思嘉便是农场主奥哈拉先生的大女儿。圣诞将临,奥哈拉夫人来到亚特兰大城采购节日用品,十二岁的思嘉也一起跟了来,这几天便住在了汉密尔顿家,短短时间就和内向的查尔斯玩到了一起,查尔斯的姐姐媚兰还好说,很高兴弟弟能正常地和女孩子玩到一起,但威尔克斯家的小姐感情则复杂多了。


莫德宣布读书会结束了,小姐们可以自由行动。英迪亚点了点头,率先走出房间。霍妮趴在窗边和楼下大树边的人招呼着,然后冲向门外,看到莫德似笑非笑的眼神,她吐了吐舌头,放满了速度,尽量以淑女的姿态下楼去了。莫德走向窗边,打算关上窗就离开,视线却被楼下的人吸引住,那是一个动作灵活矫捷如男孩子一样的女孩子,不在意地拎起过长的裙摆,在雪地上欢快地留下了一串串脚印,碧绿色的眼眸中透露的活力让她想起了苏。


“奥哈拉小姐真让人羡慕,人又漂亮,又……”媚兰也走了过来,站在窗边看着下边的动静,因为先天体质的缘故,媚兰不适于剧烈的运动,也不能过于激动,否则很容易昏倒。她安静的性子与其说是天生,后天的身体才是最大原因。


莫德合上窗户,“媚兰,就算不能一起玩,离得近一点看看也好,下去吧?”


十四岁的媚兰点点头,跟着莫德一起下楼,大厅中两人告别后,媚兰走向了后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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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德回到家,从后门楼梯上了二楼。楼下酒吧的喧闹声透过板壁传了上来,让人觉得生活也充满着希望。此刻苏应该在下面帮忙吧,莫德微笑着走到书桌边拿起了鹅毛笔,记下路上想到的故事片段。苏走上来时便看到了莫德伏案疾书的背影,突然又不想因为一点小事就打扰她了,于是便悄悄地在沙发上坐下,盯着莫德的背影看。


故事告一段落,莫德伸了伸懒腰,一回头便看到苏痴笑着看着自己。


“什么时候来的?”放下笔,莫德走到苏的身边,“一直站着很辛苦吧?”


“我习惯站着。倒是莫德一直坐着腰不会疼吗?”苏满不在乎地摇手,“路易丝那孩子要是像莫德能坐得住就好了,现在也不知道跑到哪里疯去了。”


路易丝是两人在东方港口的教堂收养的混血女孩子,今年才八岁,和莫德等熟悉之后,便活泼了许多,在亚特兰大到处跑,恐怕比起莫德和苏,年幼的路易丝更熟悉亚特兰大的角落。她的教育基本由莫德负责,但她更喜欢跟着有小孩缘的苏,也在楼下的酒吧里出没。楼下的酒吧原是莫德远方表兄投资了一半资金,如今表兄定居英国,便把这酒吧转让给了莫德,本是贫民窟出身的苏便在酒吧里帮手,言谈爽利泼辣的苏在酒吧那是如鱼得水,很快便站住了脚跟,客人们都不敢放肆。


不过莫德和苏自下了船之后便极为低调,因此目前两人的关系无人知晓,只当一个是英国来的有点钱的没落贵族寡妇,带着一个混血孩子,而苏则因为性子的缘故,还以为她是跟随莫德的使女,或者路上被莫德收留的普通女孩。


“路易丝还小,活泼好动是天性。”莫德倒是不当回事,而且她觉得路易丝像苏会更好,至少那样,不论什么环境下,都能好好的活下去。若是性格温顺,反倒会让她担心,毕竟自己和苏并不是大人物,无法为路易丝提供丰裕的未来。


苏也不禁为自己的操心感到腼腆,想起了上来的正事,“莫德,上午来了一个男人,想要买下酒吧。”


那是一个肤色黝黑的男子,一看就不是简单人物,势在必得的眼神带有极强的侵略性,让苏感到不怎么舒服。偏生那个人的一举一动看上去又挺绅士,出价更是大方。经营酒吧的老板中年杰克称呼那人为白瑞德船长,听杰克的口气,倒像有意出让,和家人到城外买地安享晚年。苏当时也没声张,莫德出门去了,估摸着回来的时间,苏便找了借口上来找人。


莫德沉吟起来,眼下南北局势紧张,人人都说战争一触即发,她不得不考虑三人的人身安全,真到了紧急时刻,将酒吧出让,离开去到更安全的地方,这才是上上选择。但是现在是好时机吗?莫德总觉得她们的财产还不够多,战争一爆发,工作没着落,坐吃山空,境地会很糟糕吧。


“苏,那个要买酒吧的人是什么样的人,我们再看看好了。”


这出让酒吧的事情直到一年后才实现,但那已是后话了,让我们来先看看路易丝的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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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树街位于亚特兰大的最西边,靠近着一片幽静的树林草地,是野餐的好去处,更是平日孩子们玩耍的第一选择。路易丝这日和一帮同龄的普通人家小孩嬉笑着来到空地,却发现已经有人捷足先登了,原来是附近汉密尔顿家的男孩和一个没见过的漂亮女孩子在堆雪人。


路易丝等觉得很稀奇,一般家教严谨的女孩子到这个年纪,不会这么疯狂玩闹。那边思嘉正嫌查尔斯不会配合,开始觉得无趣,一见新来了一群人,便笑着招呼一起玩。


小孩子玩也都图热闹,自然一拥而上,最后在雪地里玩起了打雪仗,而思嘉的举动更是让人叹为观止,期间她竟极为麻溜地跑到了树上,居高临下攻击着敌对的一方,恣意的笑声在树林里回荡。其他人也不甘示弱,于是纷纷占据了有利的树枝,只剩下查尔斯一个人站在雪地中央,他从没爬过树,没法手脚并用爬上滑溜的树干,只好干瞪眼羡慕。


正玩得欢,汉密尔顿家的人找了来。眼尖的小孩子赶紧报信,“老古板威尔克斯小姐来了!”


差点被雪球打到的英迪亚恼火地站定,严肃地冲着查尔斯说教起来,“查尔斯,你也不小了,怎么可以带着客人跑到这种地方?另外思嘉.奥哈拉,淑女是不会爬树的,奥哈拉夫人没教过你吗?”


思嘉从树上跳下,自在地放下裙角,两手拍了拍,“英迪亚,要装淑女我也会的,不过现在我不乐意。”说完完美地行了个屈膝礼,挑衅地冲英迪亚笑了。“我为自己身为奥哈拉家的女儿而感到自豪,我也很爱我的母亲。而且我敢说,只要我想的话,我会是县里最早结婚的一个。”


英迪亚气得脸发青,“查尔斯,还不走?”


查尔斯不敢违逆盛怒的表姐,依依不舍地看了一眼思嘉,跟着英迪亚走了。


“来,我们继续玩。”思嘉轻盈地转了个身,红色的小羊皮靴在雪地里格外打眼,“哎,要是能骑着马在树林中的雪地里奔驰,感觉一定很好。”


半大不小的孩子一听思嘉还会骑马,于是都聚拢了过去听她说骑马的事情。思嘉饶有兴致地说了一些,但孩子们的问题越来越多,她便觉得不耐烦起来,猛然变了脸,“算了,没意思,我走了!”说着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留下孩子们你看我,我看你,没多久也散了,各自回家。


再说路易丝回到家,餐桌上便说起了汉密尔顿家的客人思嘉,言辞中是既佩服又羡慕。


原来奥哈拉家的小姐不只是不在乎别人的眼光,行事也是我行我素,不仅如此,莫德后来还发现,思嘉对于喜爱的东西,会想尽一切办法去得到,得不到便会念念不忘,得到了也就不当回事,只是图个新鲜,好胜心不是一般的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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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完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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