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无标题

作者:懒十七
更新时间:2013-09-20 21:26
点击: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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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懒十七 于 2013-9-23 12:06 编辑


回楼上的话:其实和电台的关系不是太大,那只是为了找一个很文艺的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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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那是在我满二十六岁之前最后的一个夏天。


不知道之前从哪儿看来的,人类的大脑在控制感情方面的部分要到二十六岁才会发育完全。所以在此之前人类都无法正确而有效地控制自己的情绪,那些年纪小小却十分成熟的家伙都是妖孽——反正不见得是什么好事。话说回来,正因为找到了这个理由,所以我原谅了自己做的一切疯狂的事。那不过是一个尚未在感情上变得成熟而理智的家伙干出来的,既然原谅了年少,那就顺带原谅轻狂吧。


这些疯狂的事情中也包括了某个夜晚睡不着的时候,不知道哪根筋抽了打电话报名了一档电台节目。因为才分手不久,说了不少后来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的话。幸好在我认识的人当中并没有谁会无聊到收听这个电台,再加上从话筒里传出的声音比原本的要低沉不少,倒也没有人能从声音上注意到我。所以在节目播出后的一个月,我又能正常出门了。


我有些轻微的社交恐惧症,如果在一个固定的空间里出现了超过该空间可容纳的人类数量,比如二十平方米的房间里有超过六个人的存在,那我就会不由自主紧张起来。如果这几个人还同时注意到我并期待我说什么的话,那我一心就只巴望着能否打开那扇该死的窗户跳出去,就算外面是二十层楼也不管了。所以我一直挺讨厌学校的,再然后我从来不去私人经营的小卖铺,理由就是需要交谈。在明码标价的便利店,你唯一需要做的就是在店员问有没有零钱时候选择点头或者摇头。


为了避免麻烦和重复解释,我通常遵循同样的路线只去固定的地方,在同一家便利店购买同样的香烟啤酒,同样牌子的花生薯片,在同一家饭馆吃饭也只点同样的菜。过去的二十三年来,我一直都这么做。当时我相信在无数的规律中自有一种方式能让人生自动展现,不是也有人不断在同一个坑里摔来摔去也没放弃的吗?


刚分手一个礼拜的时候,我有试过自杀,当然没有成功。实际上那更像是一个玩笑。因为当时有非常严重的环境恐惧,我甚至不能出门,就连只是走到大门口那儿都会觉得害怕——我害怕孤身一人独处在全然陌生的世界里。


最后我不得不搬回母亲家里住。


家里的浴缸常年盛满了水,不知道是为了防火还是保持水管畅通。总之每隔一段时间母亲会把这些水放掉洗干净浴缸,然后又重新接满一缸水。那天晚上我照例蹲在卫生间里大哭了一回,忽然对那缸水产生了巨大的兴趣,考虑着是不是沉进去就能好好睡上一觉。一开始的时候感觉还不错,我下意识闭了气,水没有灌进鼻子里,我睁开眼睛,世界也没发生什么变化。此时我的大脑里充满了一种叫做浑噩或者极乐之类的东西,正当我有一点进入状态的时候,却忽然被手机铃声吵醒了。在水底听到的声音多少有点变形,但我从水中一跃而出去接了电话。


我的手机号码只有寥寥数人知道,而此时会打来电话的除了母亲之外,只有另一个可能。


不过我忽略掉了,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电话会在这种莫名其妙的时候打来。那就是搞推销的。


所有的自杀都只是一瞬间的决定。挂掉电话以后,我浑身湿淋淋地站在阳台上。刚才怕吵到其他人才躲来这里,可现在被风吹着只顾得上打喷嚏,完全想不到要重复一次刚才的决定。


母亲这时候正好起床去卫生间,看见我像个游魂一样站在阳台上还不开灯,吓了一跳,“干嘛大半夜不睡觉,傻了啊?穿着衣服冲澡。”


“刚才睡得迷糊了,一脚踩进浴缸里滑了一跤。”


我不得已只能撒谎,毕竟到现在老妈也不知道我已经和对方分手了。就在前几天,她还问过我,要不要寄点特产什么的给对方作为中秋礼物。


不过在经历浴缸事件之后,老妈大概也猜到了什么,再不问我要不要寄特产或者邀请对方来玩之类的事。连我自己多少也有一点醒过来,再没有兴趣折腾了。自杀什么的或许能让对方再回望你一眼,可不见得就会看得起你,没有人会和一个自己看不起的人交往。既要付出生命代价还要被喜欢的人轻视,事不过三,这种事我不想再有一回。至于第一回,至今我都还没有脸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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