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无标题

作者:懒十七
更新时间:2013-09-24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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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懒十七 于 2013-9-25 00:47 编辑


回12楼:没有冒犯。其一,事无不可对人言;其二,这本来就是特定历史时期写下来的,文风在此之后也有了新变化。


回13楼:我也是理科生逻辑也还行,数学嘛,十位以下的加减乘除从来做不对。以免影响阅读,那个短篇就放在附件里好了。灵感来自动画《精神分裂症》(Skhize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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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大概是因为一直思考这件事导致神经过于疲惫,是夜我睡得那叫一个昏天暗地。这也是这么长时间以来,我第一次能安稳睡着。


当然之后我开始了漫长的整理过程,每天蹲在电脑面前查找与A相关的人的博客微博论坛以及任何可能透露信息的地方。另外又注册了一个新邮箱,假称自己是记者准备为A自杀的事情写一个专题,发给相关人邮件询问是否有什么其它的消息,并再三申明绝对不会暴露对方的名字或者其它任何信息。仅仅一个礼拜,我就收集到了不少资料。只是不少人对于死者的往事说得过于丰富夸张——简直就是在编剧本,反正死无对证。不过也有些人是想说却没有机会说,比方其中一个一起在KTV包厢喝酒的人就回复我说:他相信A不会自杀,因为那天A看起来没有不高兴,相反还是A约他们出去的。他很开心,因为他一直对A有好感,但是害怕A的讨厌所以一直没有告白过。


老实说,撞车那天我并没有太在意A的相貌,如今想来大概是因为我对他完全没兴趣的缘故。看着这些用信里的话来说是“前仆后继飞蛾扑火”的女人和男人们,害得我多少有点怀疑自己的审美观。A不过是个普通身高普通样貌的男人,家里没有很特别的背景,工作也很普通。他到底可爱在哪里?我完全想不通这件事,当然也很可能是我没有那种普通女人欣赏男人的眼光罢了。


总之,在整理后得到的相对可信的消息就是:


1、A在认识新女友之前非常花心,绝对收集齐了十二星座,值得称许的是从来没有脚踏两条船;


2、新女友与之分手没有预兆,两人已经步入谈婚论嫁过程,而且分手后两人就断绝了所有来往;


3、刚分手时A确实很沮丧,但又仿佛放下了一桩心事;


4、那天约去喝酒连上A的共有7个人,其中我所联系上的4个人都是A主动约出去的,似乎有什么事情要宣布。有两个人以为他和前任和好了,有两个人认为他是终于走出了情伤;


5、走廊上没有监控,但洗手间门口有安装,据说是因为有人会在这附近交易违禁品所以被勒令安装在了门口。根据监控录像,A在厕所里呆了近半个小时,出来以后并没有返回包厢而是直接进了电梯;


6,电梯只能到达二十六层,剩下两层需要通过楼梯前往。这两层主要居住了在该栋大楼工作的员工,为个人隐私起见,这两层的楼梯间和天台都没有监控。


这么一推论,唯一可怀疑的就是洗手间里的那半个小时发生了什么事。洗手间的位置在走廊最末端,没按窗户,有狭小的通风口,只有门口可出入。警方也询问过在此段时间里进出过厕所的十几个人,不但进出的人数对得上号,而且都说最里一间一直有人,但从头到尾都没有人真的看见过A。不过有个拉肚子的倒霉蛋因为每个隔间都关着门所以特意每一间都推了一下,最里一间有人大声喊道说有人。


其实我一开始是怀疑A已经死在洗手间里,离开的人只是假扮A,毕竟半个小时的死亡时间差很容易模糊过去。但尸体比活人更难移动,那样的话假扮完直接离开就好,再从楼上扔下去完全是多此一举。而且抛尸和活人跳楼尸体粉碎的部分和程度都会不同,所以进入电梯上到二十八层楼的人应该还是A本人。


如果A没有自杀,那就是凶手等在二十八楼。然而之后并没有人乘坐电梯离开,而且二十六层到二十五层之间就开始安装了监控器。这就意味着如果有人把A推下楼,然后就插着翅膀飞走了?


思路永远陷入困局。


在对方死后的两个月才开始查证,多少证据已经湮灭,我只能说尽力而已。我很难明白为什么我会因为一封信而耿耿于怀,或者是我需要知道A并不是自杀来减轻我之前怀有的莫名罪恶感,更可能我就只是固执己见罢了。至少每天有个重点可以关注,让我多少回归了一点正常人的生活。只是我又养成了一个自言自语的习惯,习惯性假设还有人睡在我的右手边,假设有someone一直跟在身边和我说话。这是疯了还是别的什么,我并不在乎,不是每个人都能被拯救。比起那些在分手以后假装对方死掉的人,或者把一个已经失去的人放在心底作为纪念,那我宁愿活在自己的谎言里同一个幻影交谈。


担心因为塞车而迟到,我通常要提前一个半小时到达电台,之后就在附近晃悠。某天无意间发现了一家水果捞,店面装修得很干净,白色桌子陪嫩绿色沙发,很是赏心悦目。这家店只有店主一个人,因为店面不大,而且生意好像也没有很好的样子,倒也应付得过来。


这天我在店里归整所有从网上搜集的资料,店主很有兴趣跑到旁边坐下,“嗨,干嘛呢?你在写小说,还是完侦探游戏?”


“好奇。”我摊开手,指着照片说道:“我跟这个人见过一面,之后他自杀了,最近我发现一些奇怪的地方。”


店主看完我做好的新闻报道剪贴薄,“看起来没什么奇怪的,失恋,喝醉,然后跳楼。”


“最奇怪的地方在这里,看这个。”我指着其中一份报道上被画了红线的地方,这一家报纸为了争夺销量还特意找警方拿来了尸检报告,“看这个化验结果,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每100ml里400mg,甚至都远远超出了醉驾的标准。”


“他不喝酒?”


“喝,但那天晚上他们点的都是啤酒。要把啤酒喝到这个含量起码得一个人喝掉一件以上吧?”


“也许他们自己带了别的酒进去喝?”


“我们见过一次,分酒喝的。但是他不喜欢朗姆酒,而我不喜欢啤酒。我猜他应该不会放弃啤酒去喝别的。”我用铅笔点着笔记本,说道:“怎么说呢,我总觉得一个人的喜好很可能会忽然改变,之前喜欢的然后忽然就不喜欢了。但是,对于讨厌事物的厌恶感通常来说都会长期保持难以改变。”


“这倒是。”店主看看自己的店面,说道:“我以前喜欢蓝色,到处刷得蓝汪汪的,后来有一天忽然觉得看久了好烦,现在换成绿色,觉得也很顺眼。”


“还有,他进入包厢是七点半,之后八点钟送来两件啤酒,就算没有人和他抢。在他八点半去上厕所的时候,已经一口气喝掉了12瓶640毫升的啤酒。普通人半个小时喝掉7公斤半的酒,这可能吗?”


“也可能那天就是很高兴,所以喝多了?”


“那我就不知道了。”我看着笔记本,“反正,我只是做一个猜测。知道了真相,起码尘埃落定一下。”


此时进来几个客人,店主站起身,低声说道:“嘿,搞出结案报告了记得给我一份,我很爱看侦探小说的。”


“好。”不过我一直觉得很有可能又是徒劳无功,最终答案和警方的探案结果毫无差别,就是自杀,因为承受不了失恋之重。但是那句“记得活着啊”仍然在我脑海里回响着。于是我继续进行着这份“徒劳无功”的事业,希望可以安抚我心里的魔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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