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BLEACH] 卯之花烈X虎徹勇音 倒數(單篇完)

作者:嵐亦
更新时间:2014-11-05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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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嵐亦 于 2014-11-6 08:34 编辑


閉上眼,試著去回想妳最希望能遺忘的一段回憶或畫面,想得越清楚越好,妳看見了什麼、聽見了什麼、聞見了什麼?運用妳的五官去回想當時,接著,假裝妳有一台具備閃光功能的相機,數到三的時候按下快門。


一。


二。


三。


喀擦。


記住,這是第一次,只要再照做19次,就能完全遺忘那段與之相關聯的過去。



首次見妳,是百花盛開之時,落英繽紛,粉紅色的花瓣繞過妳身旁,劃出美麗弧度又優雅地飛去。


妳一身素白在漆黑的和服之外,腰部有紅繩隨風搖曳,妳轉身、輕聲問我也喜歡賞花嗎,血一般的繩就這麼刺進我的眼裡,不痛,只是深刻。


我恭敬的向妳敬禮,小心翼翼地叫妳一聲隊長,妳要我別太過拘束,但是怎麼可能不拘束?不愛殺戮的我在學習死神的技巧時,就已經決定加入四番隊,一個救生比求死還要強烈的番隊;而妳,據說統領這樣一個番隊將近千年,我也不過活了一、兩個百年,全然無法想像活了千年的感受,更別談看了生死將近千年,或者更久。


妳肯定有顆過於堅韌的心腸;妳肯定有著過人的意志;肯定有著挺拔的傲骨,才能在成千萬的日子裡,依舊直挺挺地站在眾多死神之前,領著她們看盡戰場的殘忍。


我從基層的死神做起,每天磨練著回道的技巧,就為了更靠近妳,靠近我視為神一般的妳。夜晚練習、假日休息,同期的人笑我,何必要那麼拚命呢?死神的日子如何漫長,即便慢慢地走,只要不死,總有一天就會爬到上位。我羞紅著臉傻笑,自己的心思又怎麼能讓他人察覺?他們嚷嚷著要去酒館喝酒,我揮手說,我就不去了。


或許是上天眷顧,我比起同期更早拿到席位,儘管只是七席,得知的當下,我還是笑了好久。我迫不及待地奔去與清音分享,卻在隊舍的走廊上遇見妳、撞著妳。妳笑著說沒關係,我卻急得想要下跪,恨不得將頭磕在木質地板上永遠不要起來,那可是妳啊,我視為神一般崇拜的妳。


最後的事倒讓我有哭笑不得,妳問了我的名、問我是第幾小隊,如實報上後,妳說,我記著了。當時妳笑得淺薄,落下一句,下次別再隊舍裡奔跑,跌倒就不好了,直到

妳背影及印有四番隊隊徽的白色外衣消失在我視線裡,我才恍然發現妳已經離開。


那之後,我偶爾還是會遇見妳,不,等等,這明明是我們共同的隊舍,遇見妳是天經地義。我拉了拉自己日漸留長的頭髮,笑自己一閃而過的愚蠢。又見妳緩步走來,從

妳得知我的名後,妳常常叫我,叫我的名,我想我的臉應該滿是羞紅,如神一般尊貴的妳,直呼我的名,有些親暱的感覺,每次我都偷偷地想著,是否代表我在妳心中也佔有一粒沙的地位?


我不分晝夜更加努力為自己的實戰經驗與回道修練,只要有空閒的時間,我都不肯放過,就好像人類為了存活而汲汲營營,我則是為了貼近妳,貪一個臂章,戀妳背後的位置。


百年過去,轉眼我已爬上三席的位置,距離我想要的目標之差一步,但我懂得知足,現在的副隊長並無不好,認真而又負責,各方面的經驗與我相比之下更熟稔,我沒有要取代他的野心,只是一如既往地進行修練,反正我之於妳的距離相比其他隊員算是近了。


偶而,事務繁多時,我也能走進隊長辦公室,小心翼翼地窺探妳工作的模樣,從妳桌上抱走一疊厚重文件時,妳說,勇音可以嗎?我怎麼會不可以呢?我忽視自己額頭滴下的汗水,滿載力氣為妳跑遍所有番隊也再所不惜,只因為妳隨口的一句關心。


自妳手中接下象徵副隊長的臂徽,我對它暗自發誓,在我接下來的餘生,都要為妳,為妳擋下敵人的刀刃、為妳施展救命的回道、為妳背死神僅次於生命的水無月、為妳泡一壺熱茶、為妳分擔工作上的艱困、為妳做那些微不足道的瑣事,只有一件事我絕對不做,那便是看妳生命自我眼前消逝。


我走在妳身後,陪妳走進一番隊,目送妳開隊長會議。我走在妳身後,陪妳走一段回家的路。我陪妳走過許多年,心裡始終喜悅難耐,每個早晨我醒來,總是對於能伴妳身後一整天而興奮得難以自恃。


原以為,能見妳穿白色外衣直到下個千年,沒想到,我連妳的最後一眼都不及記憶,留給我的,只有一封手寫信紙,娟秀的字體烙印在紙上,火辣辣的,刺得我雙眼流淚。我急得抹去,只是抹去後又流出新的,我像個沒有目標的旅人,徘迴在失去妳的戰場上;我照顧傷者,為他們治療,假裝這不過是噩夢一場,醒來後,妳就會回來。


現實卻是慘忍,更木劍八帶來的消息無疑是在我心頭砍上一刀,被我強迫堵住的傷口流出鮮血;理智告訴我,這是戰場,戰場只需要強者,我說出太好了,卻不知道自己指的是什麼,他活著太好了?妳解開多年的心結太好了?被捨棄的我太好了?


我一點也不好。




戰爭結束,我打起精神為妳處理隊務。


為妳變得更加堅強。


為妳不再怕黑。


為妳不再流淚。


為妳擔下無人接任的四番隊。


我照著妳給我的書信每字每句實踐。


今晚,我要為了妳而忘記妳。


據說,人世間有著能忘卻過去的方法。


這是第二十次。


一。


二。


三。


喀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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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完之後剛好字數1888,想表達什麼?不...我沒有...{:4_353:}

關於這個方法,是偶然聽來的,但我自己並沒有實踐,所以也不知道其真實性,總之,有興趣的人可以試試?(試完可以跟我說效果嗎?不過聽來的那位人士說有人因為很討厭英文所以有嘗試,結果真的忘了英文要怎麼唸...{:4_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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