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看的一篇百合文,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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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以为我可以与之行厮守终生的.
她叫做许之行.我初见她的时候,我们还是一年级生.我上那"思考的艺术”导修课,那是一年级生必修的科目,我便遇见了她.
她是我知道唯一穿旗袍绣花鞋上课的女学生,真造作,但很醒目.我记得那是一双极艳红的绣花鞋.她剪着齐耳短发,经常垂着眼,低头记笔记,一副乖学生的模样.但她涂着桃红寇丹——涂寇丹的女人都是坏女人,不动声色,在小处卖弄诱惑,更加是彻底的坏女人了.我不知道我会喜欢坏女人.
果然,她的名声传得很开.我班上的男生告诉我,她叫许之行,中文系,毕业于苏浙公学,家居蓝塘道.我们在上柏拉图的课,他们却三三两两堆在宿舍讲许之行,我抱手笑,心里却对这些男同学起了两分轻视的意思,但他们还是喜欢讲她,叫她"小凤仙".
之行一直缺课.我在火车站碰过她,她一直低着头走,后面巴巴地跟一个男生.
翌年我们在"社会学导论"课碰了头.老讲师为了怕点名,规定我们每次坐死一个位置,好让他一目也然.我借机坐在许之行身旁.我记得这天她穿素白黯紫宽身绵旗袍,手臂长着很细的毛.而且还散发一种味道——是脂粉,香水,牛奶,墨汁混和的气味——以后我叫"凤仙味"的.她的手这样光滑冰冷,我很想碰她一下.
但我没有,因为她没有留意我的存在.
她又缺了课.讲到马克思剩余价值论的时候,她才再出现,问我借笔记.我给她看,笑:"借给你也没有用,这个,也只有我才明白."她一抬眉:"呵,也不见得."我因为懒,速记抄得很短,同学形容为"电码笔记",就从没人跟我借.
我见她下笔如飞,倒把我的"密码"译得整整齐齐——没上一月课也要有点本事才行的.我喜欢聪明跳脱的人,这也许是我搭上之行的原因.
我说:"请你喝咖啡."她说:"好."这种交谈也像电报.
我们坐在斜阳里了,大家无话,我仔细看她,她看我说:"我见过你.叶细细.
你一个人晚上在课室吹尺八.我听过你."她戴着一手零零的银手镯,摇着晃着,铿然有声:"我知道你上星期丢了一个粉红色的美顿芳胸围,我在宿舍大堂的大字报见到.那是你,是吗?"她笑:"整个宿舍也知道了,连男生宿舍也知道,你丢了一个粉红色32B的美顿芳胸围,真土!"我说:"错了,32A才对,我瘦嘛"我见她的胸脯起起伏伏,我笑:"我打赌你一定起码穿34B,你结婚后有可能增至38!
"之行竟轻轻地掩着胸口:"唉呀,我也怕!"我们的谈话了解,竟自一个美顿芳胸围开始.
她竟也次次到课,我们便谈.这老讲师真瘪,穿的是肉色尼龙袜.我问她旗袍哪里买,她说是商业秘密.我约她看校园的戏,那时映刘成汉的《**焚琴》,我们笑得厉害.我拉她去看艾森斯坦的《十月》,我们两人都睡了,一直睡到所有人都走清光才醒.我们去吃宵夜,之行也有穿牛仔裤的时候,譬如与我一起吃炒蚬的日子,但她还坚持那双绣花鞋.
三年级下学期,她的同房退了宿.但她没有通知舍监,我便和之行住.其实,这才是我和之行真正的开始.
老实说,我只是觉得之行很妩媚,有点小聪明,性情随和,但我其实不大了解她的为人.这也是我们最像一般男女爱情的地方吧,我们起初的吸引力,都是基于对方的卖相——虽然我不是美女,也没有之行的媚态,但我是很懂得低调地推销自己的,我想之行会喜欢我这类人,这是一种,哎,很隐晦的烟视媚行.她的旗袍绣花鞋何尝不是.
这样,我们的居室是"烟花巷".我们都吸烟,她吸红双喜,我吸薄荷登喜路,两种都是"扮野"到无可救药的香烟.我们都喜欢TOMWAITS,两人在房中跳舞,她的身体极柔软.我们都是女子.我有时会翻点波芙娃,后来嫌不够身份,读KRISTEVA.
之行喜欢看亦舒,后来我抗议,她改看沙岗,我再抗议,她看ANCELACARTER.我们都渐有进境,我拿了奖学金,她也有申请,但她没有.因为她输给了我.
那天我拿了奖学金,在校刊上拍了照.我记得和她一起购物的时候,她看上了一件火红色的茄士咩毛衣,950元,她舍不得买,这时我给她买了下来,打算吃晚饭的时候送她.但她一直没有回来.我等到夜色渐暗,我一个人在房中没有开灯.
那时已是晚秋时分,窗外竟是一海疏散的渔灯,我突然有"郎心如铁"的感觉.我以前结交过男友,但从来没有这样地牵挂.之行今天没有叠被.之行今天没有穿绣花鞋.之行的牙膏快用完了,要给她再买.之行的"凤仙味"在房中不散.之行的脂粉.之行的眼泪.我静静倚在窗边,默默地流两滴泪,只两滴,就干了.之行之行.
我醒来,吃了点面包,突然发觉面包有一个极馊的面粉味,很接近饲料的一种气息.我吃面包十多年了,这时才分晓面包的味道,若得真情,哀矜勿喜,很俗套的话了,但这时我实极哀矜,夹着方才分晓的味道.呵,世味难言.
午夜一时,我靠在窗前,听得马达响.之行自计程车跳下来,她穿着黑色衣裙,黑色平底鞋.可怜的女人,这时分我还留神她穿什么衣服.我发觉我留意她的衣服,气味多于性情气质——可能她没有性情气质,我忽然很惭愧,这样我和其他男人有什么分别呢,我一样重声色,虽然我没有碰过她;或许因为大家都不肯道破,我与她从来没有什么接吻爱抚这回事,也没有觉得有这需要——所谓女同性恋哎哎唧唧的互相拥吻,那是男人们想像出来搅奇观,供他们眼目之娱的,我和之行就从没有这样.我甚至没有对之行说过"我爱你".但此刻我知道,我是非常爱恋她的;爱恋到想发掘她有没有性情气质的地步.我靠在窗前,一颗心火热火热,得得得得的,之行来了,之行来了.
徐开门,她便跌坐在床上.她满面披红,一身酸馊的酒气,不知怎的,之行今天化了浓妆,一脸都化了,我想起了,面包的气味.我便很静默,停在嘴边的话都冷了.
她笑:"你今天高兴吧.我今天很高兴."忽然"撒"的一声,满天硬币向我飞来."叶细细,我不过是一个世俗的人."我掩脸不言.硬币打在我的手背上,很刺痛,之行掷得累了,便倚在床边休息.一时死静,我觉得灯光刺眼.
"之行."她没有答我,她睡着了.我替她抹了脸,退去衣服,脱了鞋裤,吻了她的脚.
我略为收拾,然后在她桌上留下一张纸条:"之行,如果有天我们湮没在人潮之中,庸碌一生,那是因为我们没有努力要活得丰盛."其实我当时没有野心.但之行有.
当夜我去敲一个男子的房间.此人对我觊觎已久,一脸猴急的情色,我岂不知,我也是将就将就地去了,这可能是对自己及之行及这人的报复,因为我没有心.而且我的身体不属于我.整天我都很呆.我看那人替我租一个房间,那人便去,我也不着意,一样上课,更加着心功课,一反往日的脾性.
走过宿舍,我总张望,之行在也不在?她在梳头,她在做功课,她在看报?她会不会想我?之行忽然在我生活中消失,我何等平静,无人知我内心起落.之行之行之行.
这一夜,晚秋天气,我与那人吃饭,那人言语无味,我只是喝着酒.一顿饭下来,我已满身通红,走在晚风中,我呕吐了,一身一脸都是泪.那人递我他的手帕,我紧紧地抓着他,在这时分,任何一个有手帕的男人都是好男人.我也不禁把嫌弃他的心减了几分.真的,这时候如果与他发生感情,自此把之行断了,也未尝不是好事.那人驶着小日本车,甫进车内,便把我紧紧抱着,一张脸凑上来,我笑说:"你原本可以是个好男人,但你肯吻一个有酒馊气味的女人,我对你的品味起了极大的疑心."他悻悻然驶着车,送我回小屋.我说:"且慢,我想回宿舍,拿点东西.”
夜央三时,之行只着了书桌灯,但不见她的人.我立在夜里,引颈张望,之行就在那明灯之下.我原没有夺她风光的意思呀,之行,我只是一个安份的女人,想与一个人,发展一段单纯的感情关系.何以世皆不容我.
蓦地之行的影子在窗前一闪,关了灯.这样一闪,之行的头发是不是长了?有没有人替她剪脚甲,涂寇丹?我走了,谁替她扣背后的钮?夜里谁来看她,谁想她?
谁知道她快乐,她忧伤?谁与她争那小小的风光?谁是她心所爱,心所患?
我很想去看她.就一眼.
我急奔上楼,之行锁了门,但我有钥匙.她睡了胸脯一起一伏,依旧丰满.小别数星期,她没有瘦,也没有憔悴.我细看,她的脚甲仍旧剪得整齐,寇丹好好的,艳红如常.她床上多了几只布娃娃,此时她手抱小白兔,熟睡如婴.何等安好.我走了她仍然生活得很好.太阳仍然爬上,夜幕一样垂,夜央三时,一样有人熟睡有人清醒.隔壁有谁,还在敲打字机呢,做着功课做着俗世的荣辱.我忽然流泪如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