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C哒尐米 发表于 2015-9-4 03:42
天啊我竟然给一个微博头像是叼套套的人写了这么多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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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 ...
我对你有印象,虽然谈不上认识,之前发文的时候见过你。我的微博头像是叼着套套的三隈和最上,这是我的个人兴趣,我喜欢她们两人的表情。有什么问题吗?300对喜欢叼套套图的人有什么禁令或者歧视政策吗?有喜欢叼套套图的人没有资格发言,或者就肯定不是百合,或者就是百合中的叛徒的规定吗?
我想应该没有吧?我觉得你这样特意把这个拿出来强调,实在是居心叵测。
我是职业写手,以此为业,所以要说是艺术工作者并不是比喻而是现实。OK,估计你要说写手不是艺术工作者是工匠,到底什么是艺术这是个哲学问题,你确定要跟我讨论?我相信我不会输给你,不过太麻烦了,PASS。如果要讨论这个,我不予回应。
文区有很多比我优秀的作者,这个我相信,虽然我不爱看文,但是我对自己的水平还是知道在写手中的斤两的。不过有人比我强又如何呢?对你有什么意义吗?因为有人比我强所以我就比你弱吗?因为有人比我强所以我就不能自信吗?
关于“沉浸在幻想中”这句话,你这叫断章取义。“如果觉得你百合的对象就一定要是百合的话,那么诸位还是在妄想中生活吧。”这句话哪里错了?还是说你真的觉得百合的对象就一定会是百合?
你说的那篇文我没有看过,跟我也没有什么关系,不过文区并没有禁止把自己经历写进同人文里吧?那么我写不写是我的自由咯?
至于艺术和现实的区别,这种哲学问题我们还是不要讨论的好,我不想没完没了。
再说了,我也没有跑,我只是不想理你们而已。
经历带入剧情是写作上的一个专业问题,说书面一点就是“阅历对作品的影响”,影响是有的,而且必须有,但是我不想跟你详细解释,你又不是我徒弟我干嘛教你。
人总是会把自己听不懂的话认为是在装逼,那我要怎么跟你交流才行呢?
我不想再放低姿态了太累,更不想去翻旧帐,你爱怎么想我都无所谓,你觉得我装逼就装逼吧,有本事你咬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