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君子成人之“美”

作者:苏雀
更新时间:2017-11-27 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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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的我坐在马桶上,膝盖上抱着一本高中古文二十四史精选集。


内容大同小异,怕死后无名。人人都想流芳百世,史官也说,你们要努力让自己成为流芳百世的人。我寻思一下,做一件大事让人人都记住我,爱上我,崇拜我,那感觉的确有够爽的。


书上的人各有各的缺点。我还小,虽然现在还不行,但将来肯定是要做大事的。少年须得凌云志,要是我做得出比书本上的人还厉害的丰功伟业,那我也要高头大马,光宗耀祖。在将来的同学会上衣着光鲜地出现在会场上受人膜拜。然后我谁都不理,就和她说话。


那时我有两个爱好,一个是在纸上画将军,另一个就是一遍一遍地写施琴的名字。


上小学前父母托关系帮我找了个练字先生。先生有个满嘴豆浆油条味的闺女和一个拄着双拐的儿子。他家的小院在一片拐七拐八的平房里。墙边放着砖头,木质的窗框。我们一群小童便趴在平房里的小桌子小板凳上一笔一划地写字。几排字一写就是几小时。


班上有个高年级的哥哥,在我还在削铅笔的时候他已经可以练毛笔字了。


我对毛笔字倒是毫无感觉,不过我也想像他那样被人表扬。因为他是大家公认的字写得最好的人。


一笔一划写的字实在是太慢了,而且我生来自由散漫,不爱按规矩做事。所以人前一个字体,人后放飞自我。因为这事儿还常被班主任骂。往好了是被说字写的龙飞凤舞,往坏了是被更年期妇女语文老师撕了本子丢到脸上罚重抄。在同学眼里,我一直是个字过分难看的人。先生就从不发脾气。也许是没见过我乱写的字,先生倒是很喜欢我。他说我的字无拘无束,昂扬自由。由此我练成了两套字体。这些混账事儿歪打正着,预兆了将来我妈对我的评价:人模狗样,绣花枕头,驴粪蛋。


先生的墙上挂着许多幅字,其中两幅我格外欢喜。一为一曲水调歌头,二为江雪。


明月几时有

把酒问青天

不知天上宫阙

今夕是何年

我欲乘风归去

又恐琼楼玉宇

高处不胜寒

起舞弄清影

何似在人间……


千山鸟飞绝 万径人踪灭

孤舟蓑笠翁 独钓寒江雪


世间白茫茫一片,大雪扫尽尘嚣。天地无我。唯独月光,唯我举杯对月。若能扶摇而去直上云霄,那月人又有多寂寞。


我看得懂简单的古文,自己也会找书看。外婆给我塞了本弟子规。那本书我也是在厕所看完的。孝亲长,谦卑隐忍,勿把岁月蹉跎。

要做君子就要品格高洁。不可耽于恶劣习惯,不可浅薄贪婪。


要为国奉献在所不辞,舍生取义,行得正坐得直,一生坦荡荡才好咧。


我学书法也学画画。美术老师也是托关系找的。老师说孩子小就不要被素描局限住了自己,于是我便学了儿童画。后来父母以学太多影响学习为由不让我学了。因而直到最后我也没学过素描。


不过这并不影响我在本子后边画画。我尤其喜欢画君子和将军。将军的配饰真好看。大丈夫要能文能武,文能世人皆醉我独醒,武要能带兵打仗。我也喜欢画马。骑在马上直入千军之阵,腰上挂剑,腰带挂链和玉佩。马上挂着枪,背上再背把刀。马毛顺着马脖子狂乱,将军的锦帛罩着盔甲,腰带飞舞。


这画太丢人了,我的本子从来不给别人看。


“给我看吧。”每当施琴这么说我便支支吾吾地打混过去。


我可真喜欢施琴。朋友里我最喜欢她。小时候什么都不懂,大人说喜欢的人就可以亲亲,所以我和施琴亲了上千次。和好的亲亲,开心的亲亲,打招呼的亲亲……


坐在厕所看着书,我想着如果我是君子,那我的红颜美人就是施琴。为她我要出生入死。也要努力保护她。


施琴却不喜欢和我在一起。她的身边常围着一大帮子人。大咧咧的我烦人多的地方,可与我不同,文静的她却喜欢和许多人交往。只有周末她才是我的。


周末她窝在我的怀里,向我诉说天上的星星多好看,新出的零食多好吃,她有多喜欢我。可我只是闭着眼睛,想她平时可不可以不要对我爱理不理。我一直都搞不懂,她的话到底有几成真,几成假……


在学校她不搭理我我也没办法,出于无聊,我和前排的女生说上了话。前排的女生意外的是个很有趣的人。那一阵子我陷入了对她的狂热。和她聊天太有意思了,能学到好多我从来没学多的新词汇和解释。虽然她长得不好看,但是个子小小的足以激起我的保护欲。最重要的是她很重视我,不会对我爱搭不理。我想我其实是很粘人的。


我和前排的女生同进同出,被她牵着做了一起去厕所这种不符合我孤傲作风的事,一起骑自行车回家。有天还在停车场遇到了施琴。施琴身边围着男生女生,看见我格外灿烂地笑着。可我忙着快快取车然后在门外等前排女生,向她打了个招呼就走了。不知为何,站在人群中央的她幽怨的眼神我至今还记得。我们之间好像离得很远很远……



冬天到了,施琴换了公交车。老师一天一天地宣传雪天的危险,要注意安全。放学时我在雪人上看到了一滩血。是一个从雪人上掉下来的孩子流的。不久就要过年了。


期末考发成绩单那天,我得知自己最差的数学考了97。阴差阳错,想到雪下散散步。正走着,一个男孩冲过来,在雪上打滑顺便把我撞倒。我的头一晕,眼睛便黑了过去。视线的最后,是那个男孩逃走的身影。也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没过几秒我又醒过来了。周围围着一群人,哗哗地流着鼻血,我真希望自己干脆晕死过去为好,这样醒来一定已经被照顾好了。或者干脆不要晕,倒在地上忒丢人。睁了眼,眼前是施琴。


我本以为,若是我发生什么事,必不会来的人就是她。施琴带着我去洗鼻子,又带着我回到教室。我的头上挂着伤口和大包,鼻子里塞着纸团,天生偏薄的嘴唇也被摔破了。就这么继续上课。


我想着,这是不是就算破相了?变得不好看之后,施琴就不喜欢我了吧。


我知道自己招人喜欢,长得好看。以前是嫩嘟嘟的脸和大眼睛,青春期的时候身体拔条,整个人瘦得要被风吹走。再加上常运动,我妈说我身上没有一块赘肉。公园的奶奶们说我长得像新疆人。我觉得班上的新疆女孩没我好看。她们长得忒糙。不过施琴真好看啊。


我的一大爱好就是在早操时看美女。全校学生被赶到操场上,哪个年级哪个好看的一目了然。男孩都和猴儿似的,但女孩子不一样,不过十四五岁便有了温婉恬静的成熟气质。我看人好不看看有套自己的标准,也许是有自己的脸做比对,别人觉得好看的,我觉得丑;我觉得好看的,那是无可置疑的好看。施琴就是这拨儿里的。


运动会集会时我在把漫天乱飞的目光收回前瞟到了她,她的腰板挺直,和我吊儿郎当的坐姿截然不同。我也不由得挺直了腰。


我想英雄自古多情,而美人薄情。施琴的目光总不会在我身上停留太多。我却为她一喜一悲,烦恼重重。初中过了大半,前排女生要转学了。她甚至没和我说过这件事,就悄然退场。给我连闹上一场的空间都不留,独留下满腔怅然若失。


以此为契机,施琴和我变得亲密了。雪天雪停,我的自行车后座坐着她,我在前边骑,她搂着我的腰。围着她的一大帮子人都被我甩开了,我们哈哈大笑。果然吧,那群人哪有我好看,哪有我聪明。最后她还是选择了我。就着香槟色的火烧云,骑过街边的法国梧桐,我们家两侧欧式风格的小店们浪漫可爱。我的车筐里放着她的书包,车把上挂着我的书包。她贴着我的背沉默着听我的心跳,让我的心底分外柔软。我也慢慢哼着歌,是爸爸来回放的唱片里的某首曲子。


“你性格真混账。”她这么说。

“不是吧……我妈也这么说,我真的那么惹人厌吗?”

“跟你妈说的不是一码事,你不惹人厌。”

“嘿嘿,那就好。你喜欢我就行。”我高兴于得到总是正确的施琴的认可,自己不是个讨人厌的人这件事。


她在我背后收紧双手,把脸埋进了我的背。我施展自己高超的自行车技巧,反手背后摸了摸她的头。



放假的时候,两家父母约着一起爬山踏青。我尽职尽责地陪在施琴身边,保护文弱的女孩子。拉她过有石子的小河。到了宿营地,我们坐在石头上泡脚。泉水哗哗地流过脚下,我躺在石头上眯着眼。她趴撑着遮阳伞坐在我旁边。过了一会儿我觉得好困好困,索性睡着了。唇上好像有个凉凉的东西碰过。再睁开眼,隔壁传来了烤肉的香味。我慌忙看了一眼施琴,她手里拿了一个瓶子。好啊,居然趁我睡觉的时候恶作剧。不过那个瓶子贴在嘴上还蛮舒服的,下次自己试试。


“施琴走啦。”我把她叫过来,搂着人去探险了,让大人自己忙活儿做饭吧。

我们漫无目的地爬了个小山坡,过了一片扎人的矮林后,一片芦苇荡映入眼帘。


这不是……台湾烤肠吗!


山里水塘的沼泽边长着串起来的烤肠样的芦苇。外表看起来分外好吃。掰开后确实片片洁白的棉絮,着实有趣。我们掰开烤肠,让棉絮顺着手飞。我拔了根狗尾巴草叼嘴里,捉了小半瓶蝌蚪。施琴就坐在一边看我捉。癞蛤蟆和青蛙小时候都是蝌蚪,不过大人说青蛙的蝌蚪头是尖尖的,癞蛤蟆的蝌蚪头是多边形的,皮肤也脏脏的。


出来的时候,旁边多了一家人,他家的小男孩看着我手里的蝌蚪发呆,大概是年纪太小,不敢自己捉。没多久他家的大人便不好意思地来问我要蝌蚪。我把装蝌蚪的瓶盖紧了紧,径直走到小男孩眼前,“给。”把瓶子递给了他。


“下次自己来要。”我摆摆手,走回施琴身边。


傍晚,我们两个窝在帐篷里,盖着张毯子对着水塘发呆。


施琴:“好冷啊。”


我:“你再往我这边靠靠?”


她没有说话,自觉趴到了我怀里。和别人贴在一起的时候确实很暖和。但我觉得我会这么开心一定不是因为因为暖和。我只是找借口和施琴亲近罢了。可我不能老这么做,因为我性格古怪。一旦我毫无顾忌地做自己想做的事,她就会像其他人那样变得讨厌我,然后离开我的。所以我不可以表现得太喜欢她。


到回家的时候,天已经完全暗下来了。汽车的探照灯打在前方路面上。我们两个坐在汽车后排,施琴枕着我的肩膀。看着她熟睡的脸,我摸着她的眉毛,鼻子,发际线和耳朵。再往下,她直勾勾地看着我。眼睛里波光在闪。我凑到她的耳边,呼了一口气,她咯咯地笑了。接着,我们便开始想方设法地骚对方痒的游戏。呼耳朵,轻轻地摸着身体的各部位。到后来,她的口水都快沾到我身上了。我被她半推在座位上,浑身被搔得痒到不行。突然她停下了。莫名地看着我,然后亲了我的嘴唇。


一下,两下,三下……


说实话,这次的撩拨可一点都不痒。可我总觉得,我们在做很不道德的事情。明明没几年前还会亲来亲去,什么时候开始,我们不再亲吻对方了呢?


“好啦我困了。”施琴躺在我身上,用超过分的姿势压榨我的生存空间。


“你们在干嘛呢?”爸爸这么问。


我说:“施琴她想睡了。”


除夕的第二天,我和她相约着看花灯,放鞭炮。她的手插在我的兜里,我一手拿着根棉花糖,一手揣住她。看着牛郎织女,她笑的像个傻子。我保持着自己冷酷的形象,注意力被弹力球的小贩吸走了。弹力球10元钱一个,对我来说实在是太贵了。我一周只有五块钱的零用钱,还是包了早饭的。那时的面包平均五毛到一块五。包肉的最豪华,要一块五。也就是说,只有不吃早饭我才攒得下零用钱。


我改瞄向隔壁打气枪的柜台。用装着BB弹的枪打气球。那可是我最爱的游戏。只要对准枪膛的小点、枪头凸起和物体中心,包管百发百中。我一直不明白这么简单的东西真的有人会打不准吗?


“棉花糖好吃吗?”看着我一直在舔,施琴问。


“好吃啊,不过今天风大,和了点沙子。”


“那还是不要了,不过你得让我尝一口。”


这人儿,嘴上这么说,心里肯定在后悔。君子成人之美,气枪再见。

我抓着她,到出口的棉花糖摊买了个最大的。


晚上街上就更热闹了。人挤人,挨着走到看烟花的地方。

年三十儿的晚上张灯结彩,我们都裹得厚厚的。两家大酒店每年赛着比谁更豪华。烟花炸得天都是亮的。空气中的硝烟味惹得看热闹的人咳嗽。不时还有火药屑子掉到身上。


好幸福。就是,胸腔涨满了幸福的情绪。我想大声喧吼又担心它从口中溜掉。所以我睁大眼睛看它。

天上的宫阙,漆黑一片的天空被人间虚幻的花填满,绵绵如白昼。越在人群中越是孤独。


“听得到我说话吗!”我大声地问施琴。

“......!”她的声音可完全被爆竹声盖住了。

“我爱你!”我像是疯了,哈哈大笑着。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说出的话是什么意思。只是觉得长久以来憋在心里的东西被清了个一干二净。我又是我了。再也不用患得患失,比谁都骄傲自大。今天过后,我默默想,我就是新的我了。我会努力让自己不那么喜欢她。

“......说......么!”她有点急躁地看向我。

“我听不见啊!哈哈哈哈哈!”


过完年后,我彻头彻尾地变成了一个禁欲主义者。把全市最好的高中的照片贴在墙上,买了一本三年中考五年模拟。开始不太吃肉和味道重的东西,爱上了跑步。也开始纯粹的一个人行动。那时头脑仿佛豁然开朗一片清明。每日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不懂就找老师问清。解开所有疑惑,除了学习心无旁骛。所有老师都迅速地喜欢上了我,包括体育老师。某节体育课上,他夸了我跑步姿势是全班最好看的,所以我放开了自己,成了班上跑得最快的人。我可以比一小部分男生都快。再到后来,班上的跑步练习都是我领跑的。


不过我不参加运动会。我的优势在起步后的爆发,既不擅长短跑也不想去参加长跑。我的身体太瘦,剧烈运动是要感冒的。各班陆陆续续有人出去参加比赛。有些人借上厕所的名义跑到小卖铺换零食或是乱窜到别人班里,呼朋引伴。我带了本圣经坐在座位上啃着。施琴来找我班上女生聊天,渐渐挪到了我身旁。我知道她在,可我不理她。她坐在我身边。光是理解这件事,便足够了。


此文内容纯属虚构,与真实人物无关。如有重名,纯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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