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问过陆愿她们第一次分手的原因,彼时陆愿偏过头,还能在唇边挂一个伶仃的笑容。
“就是很老套的故事。”她这样说。
当陆愿突然出现在高荟荟的学校,想给她一个惊喜时,高荟荟也给了她别样的“惊喜”。那时,陆愿终于明白,其实,她们不过是一对最普通不过的情侣,和世间千千万万的小情侣一样。就像某个女作家说过的,人人都以为自己是例外,其实都在例内。
所谓的爱情,就像花开,花开的时候香味浓郁,最后黯淡萎靡,在寂静的暗夜里。曾经的美好是个水仙花一样的梦。
好一些的,在太阳底下晒一晒,最后可以做成一枚脆弱而美丽的书签,适合夹在泛黄的旧书里,在某个阳光温和的下午,戴上老花镜,嗅一嗅它枯朽的带着灰尘的味道,然后唤起一点记忆里的芬芳。
再好一些的,主角该是艺术家,他们用笔和颜料仔细的在纸上涂抹他们的爱情,用画框裱好了,然后鼓吹那是不朽的爱情,只是有种虚假的美化的嫌疑。
当然也有爱情像假花一样,举案齐眉,相敬如宾,只要一点点的爱就能地久天长。毕竟哪有真花总是开着的,人们会难过于花的凋零,但是当春天来了,又是开花的季节,便是“桃花依旧笑春风”了。
真正的爱情应该是月亮,阴晴圆缺,时见圆满,时见遗憾,时而层云笼之,甚至风雨蔽之。但是,隔千里,隔永年,月光时凉时暖,月色时浅时深,眼角长了皱纹,眼里一片漆黑,月亮还是那个月亮,心底明镜一样的月亮。
陆愿没有向任何人提起过那个夜晚。她没有立刻回学校,而是坐上了回家的火车。其他卧铺的乘客都睡了,她打开笔记本戴着耳机看电影,新海诚的《秒速五厘米》。樱花的确很美,青梅竹马也让人神伤,陆愿喜欢片尾曲,一遍一遍的看,屏幕上的光映在她的脸上。黄色的粉色的绿色的,花花绿绿的光影,用音乐的节奏闪烁着。她的眼睛里跳跃着这些影子。
手机振动了一下,陆愿看信息,Ricardo问她何时回学校。她放下手机,眼前是高荟荟的脸。
她穿淡紫色连衣裙,有些皱皱的,但也是好看的。
“陆愿,你就敢拍着良心说,你对我的心思一如既往吗?”
“我不是你。”
“我也不是你,你受得了,我受不了!”
“是不是早点分手,才大快人心。”
“这才是你真正的想法吧。”
她穿了有跟的尖头皮鞋,皮革有柔和的光,却疲惫地垂着肩膀。
“不想和你吵,我还喜欢你,你相信吗?”
“您真博爱。”
“你别讽刺,陆愿,我最受不了你这点。”
“难为你忍了那么久。”
她化妆,戴一条她没见过的项链,眼里有千言万语的泪光,最后还是沉默。,
“我早不喜欢你了。你说得对,我怎么可能为你守身如玉。那就这样,分手吧。”
高荟荟说:“好。”
陆愿许久没见过故国的天空了,天亮的时候她看到窗外的云。南方的云是水里的云,是雾气的云。而北方的云像是拳头,一团一团的,在风里也坚定不移。她望着窗外的景色,看它们从南往北慢慢变厚,变得强壮,变得温暖。
回到家的时候是傍晚,天上堆满了云彩,像是拿刷子刷上去的,一层又一层地堆叠,镀着红色的夕阳的边框。远处亮起了几点灯,就镶嵌在云彩里,一粒是一粒,和珍珠似的。后来太阳落下山,云彩又从绯色变成了暗灰的蓝,天边亮起了更多的灯,一粒是一粒,仍然是珍珠,仿佛有价值连城的光芒。
学校的博物馆就收藏了一串珍珠项链,是什么伯爵夫人的遗物,陆愿隔着玻璃看它,在壁灯的光里,没有一点历史的灰尘味。那伯爵夫人的画像十分美丽,银灰色的头发,垂垂老去仍旧优雅。陆愿一直看着那珍珠出神,她觉得珍珠比钻石好,以后要给高荟荟买珍珠,看上去很适合细水流长。
幸好,再也不用了,既然所有的心思都做了枉然。她风尘仆仆地推开门,看到妈妈惊讶的脸。
幸好,她不是《秒速五厘米》的主人公,她不会为了一片飘零而去的樱花那样神伤。尽管电影的片尾曲,让她无声地哭了出来。
“那个人是谁?”饭吃到一半,单晓晴忽然问。
“哪个?”
“穿藕粉色裙子的那个。”
林敏之漫不经心地看过去,只见那个藕粉色裙子的女子侧对着她们,正同高荟荟说话,一双眼睛带着笑。敏之犹豫道:“看起来有些眼熟。”
瑗瑗琢磨了一下,拍案道:“我说呢,倒有点像陆愿。”
晓晴又仔细看了看,是真的像,不过也只是有点像以前的陆愿,同样一把黑漆漆的长发,不说话的时候眉目稍嫌清冷,笑起来却很甜。只不过她低头的时候不像陆愿一样带着心事。两个人五官并不相似,相似也只有那浮光掠影的一丝气质。
原来这人正是张意箐,高荟荟复读那年认识的朋友,后来又是大学同学。陈崇显也是认识张意箐的,推杯换盏间带了隐隐的机锋。张意箐懒散地笑,只在身边的女伴也被敬酒时替她拦下。
林敏之看她此举,忽然想起来了,说:“她不会就是那个张小姐吧?”
单晓晴也记起来了,低声问:“荟荟的前女友?”
敏之道:“都过去好几年了,可能以前看过照片。”
“新欢旧爱修罗场,不忍心看。”瑗瑗摇头道。
那陆愿算什么呢,晓晴心里想着,拿起手机点开了陆愿的微信头像。两人上次的对话停留在那么一句:“她开心就好”。
她们走过这么多年,到最后连朋友都没得做。知道隐情的单晓晴忽然有种跑过去把一切告诉高荟荟的冲动。
但是她不能,因为已是覆水难收,陌路殊途。
高荟荟半夜是被渴醒的,身边的人睡得熟,她悄悄到厨房给自己倒了杯水,然后坐到沙发上看手机,开了好几个微信红包。她翻着最近的联系人,翻到后面冷不防点到了陆愿,才后知后觉发现彼此都没有删掉对方。
可能是两人在一起都变成了习惯,反应又都迟钝了,所以不再像六年前分手时那样迫不及待。
难耐的仿佛是切除肿瘤。
其实正经算来,她和陆愿的和好也不过是前年冬天的事情,却像过完了一生。
她们的重逢其实是个简单的巧合。两年前的春天,她在一家书店买书,因为下雨就多待了一会。书店的人不多,所以她很容易就注意到那个翻着《霍乱时期的爱情》的短发女子。她看起来也是被雨困住了,因为她没有背包,更不用说带伞。那女子穿着件很简单的白衬衣,却很难叫人忽视她。
高荟荟觉得她看起来有些熟悉,但是多看了两眼后就坐下来看书了。而那个短发女子一直站着倒也不累,一直徘徊在书架前。
后来雨停了,高荟荟看着窗外阴沉沉的天空准备离开,一起身就看见那短发女子朝她走过来,方才瞧见了她的侧影,这时终于看到她的正脸。是她,高荟荟想,心脏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撞了一下,竟然是她。
高荟荟以为她也认出了自己,却看她目不斜视地从自己身边过去了,就在两人即将错身而过时,荟荟出声叫了她的名字。
“陆愿。”
陆愿很惊讶地回过头来,一双黑漆漆的眼睛在她脸上瞧了瞧,比方才还要惊讶一些:“荟荟,是你。”
后来她和陆愿说起这件事,陆愿坦然道:“我是真的没认出你,不是故意的。”还补充道:“也不是因为变化多么大。”
只是因为忘了吗。荟荟很不满。
明明她更难认出来,因为她剪短了头发,身上带了淡淡的烟草味,眼睛更加沉默,连口红都换成了橘色的浅红。除了一身寂寂寥寥的随意姿态依稀与少女时代重合。
“那你怎么认出我的?”陆愿好奇地瞅着她。
雨天的书店光线昏沉,那个短发的陌生的陆愿沉静如海地站在灯下,终于转过身来,只一眼,她就知道她不再是那个披着月光与她看水中鱼的阿愿,而是一个让她重新喜欢上的陆愿。
不知为何,经年重逢,我又喜欢了你。
“可能是上天的旨意。”荟荟笑。
她搬到陆愿的公寓时,拉着陆愿跑遍了家具城,只为寻找那旨意一般的灯光。古人说“今宵剩把银釭照”大抵如此。
高荟荟放下水杯,把手放在眼睛上,整个人窝进了沙发里,在黑暗中打断了自己的回忆。
可惜到头逃不了是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