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香港。警察总署。
烟雾上升到白炽灯管处。
逼仄的档案室,铁制档案柜旁边,一台老旧的电脑,烟灰缸里全是香烟屁股。
江日红,嘴里叼细雪茄,已经看了好久,电脑屏幕上表格中的那张黑白大头照片很是刺眼。
。
照片上的人脸停留在初中的青涩年纪。却印有一个巨大的死亡标志。
有一则师长批语:
古灵精怪,有点小聪明,侠肝义胆,爱打抱不平,不喜欢被拘束,重义气,冲动时容易犯糊涂,爱打打闹闹,大大咧咧,活泼调皮。
(那时笑得多么天真活泼呀。虽然从之前她那种强烈的的好奇心也可以看出来她的天性。但后来仿佛变得更像她姐姐一样。我实在是琢磨不定你这个人。你究竟去了哪里呢?果然,在那么多年前就已经死了。嗯。)
江日红停顿了一会儿,才去看姓名栏。
陈爱群。
照片和姓名符合。“是真名”。江日红松了一口气。
江日红恍然发现自己虽然点燃了雪茄,但是一口也没有抽,此时雪茄已经快要燃烧到末端了。正想把烟灰缸拉过来,发现烟灰缸满满地一寸余地都没有,全是香烟滤嘴的屁股。
“不知道是那位前辈。”
“红姐又发痴啊?”自从那天血战归来,小马总是这么说。
报告的时候经常陷入沉默。可警督居然夸她变得稳重了。。。。。。
回忆起来,只有她自己知道自己的后悔。
(那天我是失血过多了吗?我怎么话也不会说了?怎么让她留下来也不费了?到底是应该怎么给做才对啊?)
笃笃的敲门声。前辈隔着门,问道:“还有几久?要不要我来帮你看看?”
江日红朗声:“很快啦,一个失踪案的资料。在我这里十分钟啦。”可她自己心里清楚,以前开一个卷宗看一个人的档案,自己最多只要十分钟,可是现在,她总是无法聚精会神。
前辈笑着说:“你在这里已经坐了快半个小时了。”
迅速把资料拷贝一份,然后抹去自己所有的浏览痕迹,重新随便点开一个资料。。江日红这样做的时候,发现自己心里竟然掠过一丝的伤感。
这个简单的黑客小技术,是她教给我的。
像她这样厉害的黑客。晃荡于网络上的技术人员,熟悉操作的设计与维护;精于找出使用者的密码,通晓计算机,进入他人计算机操作系统的高手。
“那天她说自己罪有应得……”
但是我国现有的证人保护制度多是宣示性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在实践中实施的效果也不甚理想。比如,由于事前没有及时保护证人的人身安全,使证人的生命受到威胁、身体受到伤害甚至家人遭到打击报复;由于没有做好严格的保密措施,泄露了证人的姓名、身份,使证人受到歧视;由于没有保障证人的合法权益,使证人因作证而影响工作和人事关系;由于证人未能享有客观作证的条件,使证人在作证时受到各方面的干扰等等。
陈爱群,你躲到哪里去了。是否还在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