薰x千圣(夏天到了,写点不那么让人难过的故事。之前说过觉得她们很适合转瞬即逝的夏日浪漫。恰好,fleeting也有儚い的意思。
我初次来这里度假,是在十七岁的盛夏。她和你说是十岁吗?好吧。十七岁是我的“官方说法”,因为那时候我不愿意承认自己认识她。
啊啦,如果你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去给我泡一壶红茶。还有她昨天新摘的草莓,顺便也拿过来。
你当然可以吃,不过不许贪心。你瞧,便签上写着“给我的公主”,没有提到你哦,所以,你不能和我抢。
好了。来吧。我们去花园说。我不想吵醒她。她累坏了,闻起来像一颗新鲜草莓,睡到日落我都不会觉得奇怪。
你怎么没有和她一起去?嗯哼。担心晒黑确实是一个好借口。我也曾经用这个理由拒绝她。是的,就在那年夏天。她的眼睛总是让我联想到刚刚出生的小狗,湿漉漉的。每次她吃了我的闭门羹,讪讪地离开时,都会在那级石阶上停顿一下,眼巴巴地、欲言又止地仰视我,以为我看了会心软。但可惜我没有——至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没有。
让我想想,我是从头说起,还是——好吧,就听你的,从头说起。
十岁时我生了一场大病,半年没有工作。父母载着我和Leo来“放松身心”。上午我在阁楼读书,下午母亲送我上表演课。隔天上英文课,再隔一天是钢琴课。日程被安排得满满当当。但晚上的时间归我支配,我会牵Leo出门散步,或者去电影院。有时候也看舞台剧,听音乐会——去剧院和音乐厅必须有父母陪同。
我们是在电影院相遇的。我选了一部糟糕透顶的电影,中途不堪忍受,逃出了放映厅。那是一家小电影院,一次只能放映一部电影。她坐在电影院门口的台阶上,抱着被裙摆裹住的膝盖,怯生生地问我电影好不好看。我不客气地说,很不好看。她立刻沮丧地低头,小声说她原本非常期待这部电影,但不仅朋友爽约没有来,我这个陌生人给出的评价还很低。听上去委屈得下一秒就会哭出声。
我的好奇心忽然莫名其妙地膨胀。我拍拍裙子坐在她身边,问她会因为什么对一部电影产生期待。她被我难倒了,托起下巴认真地思考了一阵,然后诚实地说,其实只是因为和朋友约定了而已。她是一个纯粹的门外汉,平常几乎不看电影,对电影方面的知识一窍不通。我不想卖弄自己的专业和透露相关的经验,只是耐心地听她说在我听来没有意义的话——也观察她的脸。她说话时眼睛盯着地面,会习惯性地抿嘴唇,仿佛想要把已经脱口的话咽回去。有几个瞬间我觉得她像极了……还只是小狗时的Leo。临走时我忍不住说,多关注一下电影本身怎么样。她用力地点头说好,她会试一试的。
我们第二次相遇时——我第二次见到她时,她已经见过我许多次了,在电影里。据说是在音像店里,在录像带的封面上,她第一次看清我的样貌。那是她第一次开始关注某位演员,和意识到表演是一件特别的事情,因为近距离地接触了我。但那天我不是孤身一人,我牵着Leo在沙滩上散步。我们迎面相遇。她被Leo的个头吓了一跳,磕磕巴巴地对我说你好,手足无措地傻站着。我示意她蹲下,捉住她的手腕,从Leo的耳朵抚摸到脖子。Leo温顺地伏在地上。她紧张得发抖。虽然知道Leo不怕生,但我还是觉得意外,Leo亲吻了她裸露的脚背。我想,这可能是因为大狗和小狗之间独有的联系。
她问Leo的名字。我问她的名字。她默念着Leo的名字,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我问她为什么不问我的名字。她腼腆地回答,因为她已经知道了。她捡起一根小树枝,在沙滩上歪歪扭扭写下我的名字,真诚地称赞我:“小千好厉害啊!能够扮演那么多有趣的角色!而且每个角色都那么不一样!怎么做到的呢?”我理所当然地感觉得意,对她说起出演各个角色时的心情。我们一边在沙滩上散步,一边交流对电影的看法。我们的两次见面只相隔一个礼拜,我当然不指望她能给我什么惊喜。她也的确没有。但我记得她感叹说:“真好!小千有这么喜欢的事情。”
我涉足演艺界完全是父母的安排。至于说是不是真心喜欢,那时候的我还不能肯定。如果仅仅是为了得到别人的称赞,那么我应该喜欢所有自己擅长的事情。如果仅仅是为了得到乐趣和享受,那么我应该讨厌所有带来痛苦的事情。演戏让我既享受又痛苦,因为我得到的不仅仅是称赞——我曾经因为出演一个坏孩子,被所有同学自发地孤立。他们似乎无法分辨演员和角色的区别,把我和她混为一谈。我既害怕,又盲目地怀疑自己,即使一直自诩早熟,也难免会不知所措,但既不愿意向大人示弱,又没有朋友能分担我的烦恼。所以,我生病了。
听到她认为我喜欢表演,我就像被闪电击中一样,问她为什么这样想。她掰着手指说:“因为小千说起那些角色的时候眼睛很亮呀。妈妈说我一看到喜欢的甜品眼睛就会发亮。所以我想,这就是喜欢的表现。”我忍不住大笑,笑得直不起腰,笑她把甜品和我的事业相提并论。她的耳根涨得通红。我好不容易才平复下来,邀请她吃甜品。“让我看看你的眼睛是怎么发亮的。”我说。
第二天我们就第三次见面了。她在花园门口踮着脚尖张望。我恰好起身拉窗帘,想要借自然光读书,透过窗户看见了她。我夹着书下楼,从厨房端出甜品和牛奶,就放在这张桌子上,然后打开花园的门,邀请她和我一起度过那个无聊的上午。但她磨磨蹭蹭,吞吞吐吐地说:“小千好像住在城堡里的公主。我真的也可以到城堡里去吗?”我假装对她发脾气,叉着腰说:“你要违抗公主的命令吗?”她红着脸从背后拿出一朵花,花瓣上还沾着露水,我猜是在路边采的——不是玫瑰。别高估她。是紫阳花。送给我是因为“它的颜色和小千的头发一样”。我开心地接过,把它拿去客厅插进花瓶,回来时看见她已经坐在椅子上了,脚尖只能勉强碰到地面。那时候我们一样高。
我们吃马卡龙,吃拿破仑,吃柠檬挞。太阳光也不及她的眼睛明亮。我递给她一块达克瓦兹。她问这是什么。或许是我发音不够标准。她把Dacquoise听成了duck words,说它看起来的确很像鸭子的嘴巴。当时我听得一头雾水,很久之后才反应过来。不行。只有我能拿这个取笑她。不过,她说不定已经忘记这回事了。
她看见摊在桌子上的书,问我那是不是剧本。我说不是,是莎士比亚的戏剧。那时候她都不知道莎士比亚是谁。她用那双小狗似的眼睛无辜地望着我,于是我们坐到门廊的长椅上一起读书。我念一句,她接一句,就像书里的人物在对话一样。后来她说,她就是因为我才会对戏剧感兴趣。
之后每天上午她都会出现在花园门口,握着不同颜色的花朝我招手。我会飞奔下楼,偷走冰箱里的甜品,和她分享我正在读的书。傍晚我们一起看电影和遛狗。看到Leo那么亲近她,我这个主人甚至会嫉妒。有时候我带她去无人的海边,任由海水淹没脚踝打湿裙摆,在父母眼皮底下狼狈地钻进房间。也去她家做客。她的父母很喜欢我。你知道的,她家在小镇另一头,拥有一片宽阔的养马场。但你一定不知道那时候她不骑马,因为胆小。当然我也不骑,因为觉得危险。要是发生意外就麻烦了。她有一头漂亮的小马驹,一见我就咴咴地叫。一切都悄悄地进行。父母不知道我交到了新朋友,只是批评我甜品吃得太多了。
我仍然不能肯定自己是不是真心喜欢表演,但感觉轻松了许多,毕竟有一个人愿意听我倾诉心事:工作上的烦恼,人际交往中的难题,觉得自己缺少自由,时间也不够用。她安静地听着,虽然不善言辞,却会笨拙地安慰我,共情能力让人惊讶。现在回想起来,当时她就已经显露出做演员的天赋了——她懂得如何理解和自己不一样的人。但我没有察觉。我擅自把她看作最好的朋友,虽然心里清楚这份友谊不会长久。
暑假结束,我回到了东京。分别时她哭花了脸,抽抽嗒嗒地说舍不得我,却一次也没有联系过我。我不知道她是因为马虎弄丢了我的电话号码和住址,只觉得太不公平了,难道她因为可以在电影里看见我,就觉得没有必要联系我了吗?既然如此,那我也不要联系她。加上没有时间故地重游。久而久之,炙热的回忆自然冷却了。
十七岁的夏天我们重逢,在我平生第二次度假的时候。父亲照旧租下这间别墅。我上午读剧本,下午上补习班,晚上自由活动。那天Leo反常地停停走走,四处嗅来嗅去,不听我的指挥。我迟钝地搞清楚状况时,她已经出现在我面前了。Leo兴奋地大叫。她欣喜若狂地看着我们,眼睛里盛满了难以置信。我抬头看着她,同样觉得不可思议,一时间不知道哪件事情更加气人——是她对我不理不睬,还是长高十几厘米。真的。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她简直变了一个人,看上去就像是——我不想说,她要是知道了,一定会得意忘形的。好吧——就像一个王子。
我手边没有老照片,相簿在家里放着呢。坦白地说,当时我有点理解“一见钟情”了,虽然我们不是初次见面。她亲昵地叫我小千。我却假装不记得她是谁。见到她失落的样子,我冒出一种类似大仇得报的快感。谁叫她不和我联系。但Leo才不管这么多,自顾自地和她亲热。她蹲下身,抚摸Leo的耳朵,抱住它的脖子呢喃,说很想念我们。而我丝毫不为所动。她只好无奈地松手,远远地跟在我身后,护送我们回家。我抄近道走进花园,正准备关门时,她凑上来,把手搭在门上,语无伦次地说,她真的很高兴再见到我。我看见她的眼睛在发亮,但还是置若罔闻地走开。这扇曾经连接我们的门,已经不再对她开放。过去一直为她开门的我,把她拒之门外。
但可能是旧习难改。上午我偶尔会下意识地往窗外看,傍晚又不自觉地在花园等待。她真的如我所愿出现时,我却拒绝她的邀约,然后趁机欣赏她可怜的表情。是很过分。但我乐此不疲。
她并不是每天都来。她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忙得团团转。有一天我从补习班下课,新认识的同学邀请我吃甜品。我犹豫了。她看出了我的顾虑,说我可以不吃甜品,只喝红茶或者咖啡也好。我们在靠窗的位置坐下,侍应生从我身后走过来,奉上两杯温水。我认出了她的侧脸。她穿着黑白相间的制服,称呼我的同伴“可爱的小猫咪”。语气既轻浮又……我不知道怎么形容。总之,让我反感。是的,她根本没有注意到我也在场,因为背对着我。转身看见我的时候,她整个人都僵住了。我抢先她开口,说我要一杯红茶和一份达克瓦兹蛋糕,还故意强调说,是Dacquoise,不是duck words。我只顾着调侃她的童年傻事,疏忽大意,忘记了这会暴露我还记得她。结果就是,她脸上的窘迫顿时一扫而空,留下我懊恼地捂住额头。
同伴热情地告诉我,她是学校里最受欢迎的女孩,还是演剧部的王牌,因为她总是出演王子之类的男性角色,所以大家喜欢叫她薰君。那小薰呢?我想。不会只有我知道她以前的样子吧?我心不在焉地吃着甜品,偷偷观察她的举止,不能肯定她的改变是因为心性的变化,还是因为演技高超,直到发现她也在偷看我。我们的视线不可避免地交汇,她神色慌张地低头。我看见她抿起嘴唇,像小时候一样羞涩。同伴撑着头对我说:“你知道吗,薰君超级喜欢你哦,简直把你当成偶像。你出演的电影她都看过,家里还收藏了好多你的海报。可是看到偶像从天而降,她居然一点反应也没有。”我差点忍不住反驳——她的反应明明大得要命——但最终还是忍住了。
从那天起,每隔一个礼拜她就送来一束鲜花。各种各样的花。花束里插着精致的卡片,卡片上是她娟秀的字迹,摘录了莎士比亚关于花的诗歌和戏剧。放在花园门口。我不忍心看到娇弱的花在烈日下萎蔫,总是一大早就把它们收起来。每到她送花的日子,傍晚我都会在花园乘凉。而她会骑着脚踏车经过,然后折返,把脚踏车靠在旁边的栅栏上,在门口沉默地徘徊。就像罗密欧在凯普莱特家的花园墙外自言自语:“我的心还逗留在这里,我能够就这样掉头前去吗?转回去,你这无精打彩的身子,去找寻你的灵魂吧。”但我不是天真的朱丽叶,不能原谅她对我的冷落。
不久她邀请我参加花火大会。借花束里的卡片告知我碰面的时间和地点。唯一一次,我答应了,但故意迟到了很久,久到你无法想象的程度。我赶到时人潮已经散尽,她孤零零地坐在连接马路和沙滩的台阶上。我问她花火好看吗。她说好看,但如果我在会更加好看。我问:“你是把我当成‘可爱的小猫咪’了吗?”她急忙摆手解释说,她是衷心这样认为。我闷哼了一声,说这还差不多。她小心翼翼地问我,能不能再写一次电话号码和住址给她。我这才了解我们失联的原因,心里积攒多年的不满终于减轻了一点。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她说起当初是怎么遗失我的便签,又是怎么哭着到处找的;说起她在国中时偶然加入演剧部,每一次出演不同的角色,都感觉心灵在向我贴近;说起她计划以后去东京上学,在咖啡厅打工是为了不让自己太依赖父母;说起她最大的愿望——在东京见到我。真诚得不容我置疑。所以是我误会了她。幸好那晚月色暗淡,她看不清我的惭愧。
我们恢复了亲密的交往,每晚都去海边漫步,说一些我如今早已忘记得一干二净的傻话。即使走得筋疲力尽也不愿意停下脚步,生怕一旦停下就会迎来分别。有时候她替我牵Leo,被Leo拽着一路小跑。有时候我背台词给她听,询问她的意见。在她不必去打工的时候,我们适可而止地吃甜品。她坚持送我到花园门口。有好几次——声明一下,我向她求证过,不是我的错觉——好几次我感觉她想要亲吻我。如果一个人想要亲吻你,你不可能没有感觉。她会用舌尖舔嘴唇,不由自主地倾向我,却不敢看我的眼睛,我们一对视她就低头笑,然后倒退两步,祝我晚安好梦。我和自己打赌,赌她至少会在我离开之前亲吻我。最后一晚,直到眼看我关上花园的门她才问,她可以进来吗?是的,那段时间她始终没有进来过。我假装遗憾地说:“可门已经关上了。”她克制地笑了一声,轻而易举地翻越了栅栏。好吧,那我还有什么理由拒绝她呢?
只是转眼我们又分别了。在东京重逢时,我们既是恋人又是同学。但之后发生的事情和这幢房子没有关系了。你也知道,我们很难抽出时间休假,不过,既然她已经把房子买下来了,就不应该让它空置太久。你觉得呢?好了,我听见她醒了。现在你去缠着她吧,我得读剧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