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季51日,我和爱梅斯向西进发的第三天。
兔子肉昨天就已经吃完了,我吃了一点,说实话很难吃。好消息是我们暂时还不缺水,因为之前下过雨。但是在这片草原上,我不知道怎么能找到食物。
衣服已经晾干了,现在我们都穿上了衣服,不过爱梅斯的内裤还在我的口袋里,她说之前弄脏了,现在穿着还是不舒服,所以还是交给我保管。
爱梅斯告诉我说,琉玛告诉她,只要能找到兔子洞,就可以抓到里面的兔子,对这个说法我持怀疑态度,首先兔子洞往往有几个出口,就算找到了所有的出口,又要怎么才能抓住兔子呢?爱梅斯说她可以去试一试,不过就她的状态,我很担心。
爱梅斯发烧了,昨天的时候我就感觉到,她的身体很烫,脸上也红扑扑的。虽然她坚持说自己没事,她习惯了艰苦的生活,所以身体比我好很多云云。不过老实说,我也好不到哪里去,从前天开始我就没吃过什么东西,现在虽然不至于说不能动,但是真的没什么力气了,基本上一直在走路,腿也痛得不行。爱梅斯坚持说,剩下的兔子肉基本上都是她吃的,所以她比我有力气很多,我无奈之下把我的短剑交给了她,希望她不会弄伤自己。
我挖了一点泥土堆在一起,当做汇合的标记,爱梅斯去找她的猎物了,我也在附近转了转,看看有没有她所说的兔子的痕迹。在附近走了一圈,我觉得有点头晕,如果倒在外面的话,爱梅斯又要担心我了,她跟我说了,叫我待在原地不要动的,如果倒在别的地方了的话,她怕是要对我发火了。于是我回到原地,在土堆旁躺下来。
这样双腿是能得到休息,不过体力并不能得到补充。据说人眼是人体消耗能量最大的器官之一,为了节省能量,我闭上眼。这样躺着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眯起的视野里,爱梅斯摇摇晃晃地向我走来。
我坐起身,她也看见了我,兴奋地小跑起来,对我叫道:
“伊露丝——我抓到了!我抓到了!”
她的手里提着一只血淋淋的大兔子,另一只手中握着我的短剑,我正准备站起来迎接她,然而她却腿一软,突然倒在了地上。
我连忙过去看她,她看起来没有受伤,虽然衣服上有一点血迹,不过应该是兔子的。她看起来像是睡着了一样,我把她的身体摆放好,用额头贴在她的额头上。
好烫!我知道她发烧了,但是应该怎么办?
草药?这里都是杂草,没有我需要的。休息?目前也只有这个办法了。
我从她攥着的手里拿出兔子和短剑,兔子的身体上有两道明显的贯穿伤,看来爱梅斯是直接把它刺死的。我切开兔子的脖子,因为死去不久,现在还能放出血,我提着兔子,差不多把血放完后,用短剑剥下皮,剖开兔子的肚子,把肠子之类的丢出来。
剩下的问题就是怎么料理,不过我们根本生不了火,也就是说,没有料理的手段。因为没法清洗和烹饪,本来能吃的部分内脏我也不敢吃,索性一起丢掉了。
现在的我无比后悔,之前出发的时候,没有多带一点东西出来。琉玛这个大骗子,跟我说她会来帮我们,结果现在人影都看不见。早知道这里的生活会如此艰苦,我一定要带上一个大大的包,里面放上各种生存物资,哪怕直接带一点吃的喝的,都比现在一无所有强太多。
没办法了!我用牙齿撕下一块肉,在嘴中咀嚼起来。我从来没有吃过生肉,这样光滑的口感和微微的腥味让我很不习惯。不过,看样子还是能咽得下去的,虽然远远没有熟肉好吃,但是为了活命只能这样做,我只希望里面没有什么寄生虫之类的。
稍微吃了几块肉后,我觉得,应该给爱梅斯喂一点,如果不吃东西就没有体力,没有体力身体就没法恢复,情况就会越来越糟,于是我把她扶起来,把肉块咬成小块以后,用嘴送进她的嘴里。
“唔……呜……”她发出虚弱的声音来。
我把肉都送进她的嘴里以后,问她:
“怎么了,想喝水吗?”
她好容易把肉块都咽下去:“不是!为什么要这样喂我!”
“因为我的手在扶你啊,所以空不出手来。”
“不用这样的,我自己吃就好了。”
“但是你很虚弱吧,都晕倒了。还是说,爱梅斯不喜欢我这样?”
“伊露丝的话……没关系。”她红着脸,开始自己用手拿着兔子啃起来。我的老婆真是太可爱了。
“怎么样?是不是很难吃?”
“嗯,但是毕竟也没有别的东西可以吃了。伊露丝不吃吗?”
“我不想吃。”
“不行!你这样的话,会拖我的后腿的,如果你走不动了,我可背不动你。”
“好吧好吧,那我吃就是了。”我从兔子身上切下一条后腿:“那这个就是我的了。”
虽然很难吃,但是吃下去以后,肚子里还是有种奇怪的满足感,我也不知道我的胃对生肉和熟肉分别有什么看法,我的肠子能不能像熟肉一样吸收同样的能量,不过姑且,我算是吃了东西的。
之后,我让爱梅斯继续休息,自己也躺在她的身旁,闭目休息。到了傍晚的时候,爱梅斯告诉我,她觉得自己的身体好受多了,她想去看看,能不能抓到更多的猎物。
我也跟着一起去了,虽然在爱梅斯的指引下我发现了兔子洞,但是我根本捕捉不到兔子的位置,更别说去抓它了。而爱梅斯却跑着跑着,便兴奋地向我报告战果,实在是不可思议。
“你到底是怎么抓到的?我看见兔子一瞬间就溜没影了。”
“差不多是直觉吧,反正看到兔子逃跑的路线,就知道多半就在那里,然后试着戳过去,就抓到了。”
“太厉害了,我觉得我永远都学不会。”
“伊露丝毕竟是公主呢,没试过这些,不过伊露丝这么聪明,肯定很快就会了,就算不会的话,还有我在呢。”
我苦涩地笑笑,在这方面,我实在是帮不上忙。到了天完全变黑的时候,我们一共收获了两只兔子,当然,都是爱梅斯抓的。
虽然很惭愧,不过还是不要客气比较好。我们又摸黑瓜分了半只兔子,把剩下的用之前接雨水的布裹起来。
天黑了,我们打算早点睡觉,但是因为白天睡了很久,所以暂时还睡不着。
“如果琉玛在就好了。”爱梅斯感叹道。
“是啊,她什么都会。”
“至少她有办法点火,兔子生吃实在是太糟糕了。”
“我也觉得,感觉现在嘴里全是怪味。”
“漱漱口会好很多。”
“还是节约一点水吧,不知道下次下雨会是什么时候。”我说。
“也是。感觉现在身体已经好很多了,明天就可以出发了。”
“不知道还要多久才能到啊。”
“从土屋那里出发,琉玛说要三天,我们前两天的进度都比较慢,就算一天的路程吧,这样看还需要两天。我们离山脚已经不远了,我觉得明天中午就能到山脚下。”
“哇,那不是胜利就在前方了。”
“其实爬山才是最难的,虽然这么说,我也没有爬过那座山,所以不知道山里的情况,能轻松一点就好了。”
我们像小孩子一样对之后几天的天气和路况进行了许愿,在那之后就入睡了。
第二季52日中午,我们到达了山脚下。
山的坡度并没有从远处看起来那么陡,实际来到山脚下,就发现眼前是看起来也就倾斜了那么一点的,坡度相当一致的山坡。山坡的尽头掩在树林中,看不出来上去需要多久。
“休息一会儿?还是继续走?”爱梅斯牵着我的手,这样问道。
“要不要,先去找点东西吃?早上把东西都吃完了。”我问她。
“也行,这附近有树林,能吃的东西应该会多一些,这个时节,树上说不定会有果子。这边有视野遮挡,可能比较容易找不到人,你就在这里不要动,我去去就回来。”
爱梅斯提着短剑,向北方的小路走去,虽然想要做些什么,不过爱梅斯让我不要动的话,就听她的好了,走了一上午,身体也确实开始没力气了。我在原地坐下来,注意四周的风景。
一旦安静下来,就觉得肚子空空的,有点发疼,这么说起来,早上我也没吃多少东西,主要还是没胃口,生肉的那种味道,一开始吃一次还能忍受,吃了几次就真的再也不想吃了。因为想起来闭眼可以节约能量,我又闭上眼。
去掉外界的干扰后,就觉得肚子更饿了,我好像从来没有这样渴望食物过,这次如果爱梅斯可以带回来点什么的话,就算是生肉,我也要毫不客气,至少把肚子给塞满。
虽然不知道她能不能带回来足够的猎物就是了。
按照我们目前的发现,这附近根本没有人住,大概猎物也会比较多吧……希望。
不知道等了多久,太阳看起来都开始西斜了,爱梅斯还是没有回来。我拿起手中的水瓶——里面只剩下最后一点水——抿了一小口。
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下雨,爱梅斯出去那么久,一定会很渴,得把剩下的都留给她才行。
太阳已经消失在了山顶,天空开始出现发黄的迹象,我的心越来越焦急,爱梅斯到底去哪里了?她不会出什么事吧?不要丢下我一个人!
虽然很担心,不过我还是抑制住了自己胡思乱想的冲动,毕竟我可是聪明的高贵的公主,怎么能因为这点小事……虽然跟爱梅斯扯上关系,那就不算小事了……
身上的衣服已经变得又脏又破,前面的裙摆被我割掉了一大块,我觉得就算是父母亲现在见到我,或许都会认不出我来。现在我们仅有的财产,就只有我手中的水瓶,和爱梅斯带走的我的短剑了。啊,我怎么会落到如此凄惨的境地。
想到这里,我突然觉得爱梅斯之前说得或许没错,如果现在被抓到,被带回去,大概其实也不会怎么样,至少不会有生命之虞。唉,人要活着居然是如此艰难的一件事,这点是我以前从未想过的,而且,这还是在我什么都没做,什么都依靠爱梅斯的情况下。
这个时候,爱梅斯慢悠悠地从树林之中走了出来,她向我招手,我发现她一只手提着剑,另一只手是空的。
啊,果然什么都没有弄到啊,虽然有点失望,不过既然人没事那就还好,我抱起水瓶,向她走去。
我正打算把水瓶递给她,把里面所剩的最后一点水让她喝下,她却很高兴地向我说:
“快来,跟我走。”
我一下子愣住了:“去哪?”
“我杀死了一只鹿……应该算鹿吧,总之就是差不多的东西,因为太重了搬不回来,所以就来叫你过去。”
“你不用喝水吗?”
“我找到了一条小溪!已经喝够啦!其实就是那只鹿在喝水的时候被我弄死的,嘿嘿,我厉害吧?”
虽然很高兴,但总有种我的心意被辜负了一样的感觉,我强打起笑脸:
“嗯,爱梅斯太棒了。”
她察觉到了我语气的不对,扭过头来对着我:“抱歉,把你丢在那里太久了,真的是,一不小心就忘记时间了。”
我突然醒了过来,是啊,为什么她会对我说“抱歉”?明明我什么都没做,只是在原地等而已,为什么她要向我道歉?我可绝不想,也决不能成为那样别扭的人。想通了这一点,我真正地微笑起来,告诉她:
“不要这么说嘛,明明我什么都没做,都是爱梅斯在努力。我只是想着,要把最后的一点水留给你而已,所以觉得有点委屈。不过,现在已经没事啦。”
她伸出手,轻轻抱了抱我,我知道,她已经完全明白了我的意思,而在这一瞬间,我好像也明白了她在想什么。
伊露丝很温柔,不用勉强自己,你的想法我都可以理解,直接说出来就好了。
虽然她没有说,但我觉得,她应该是这样想的。
爱梅斯兴高采烈地跟我讲起,以前她在山上也遇到过同样的野兽,这种野兽的叫声很可怕,她当时被吓到掉下悬崖,差点死掉,不过知道了这是什么野兽以后,就不害怕了。她又是怎么悄悄接近它,然后一下子一击致命,她还是第一次杀死这么大的野兽,之类的。她的话听起来很可怕,不过听她这么说,倒是有种相当愉快的感觉。
虽然大体上是在向北,不过我们还是在慢慢向山上去。待到天空变成了一片橙色,我已经走不动了的时候,我们终于到达了目的地。那是一条窄窄的溪流,旁边躺着一只死去的鹿——但又有点像马的,个头不算太大的动物。
“这个到底叫做什么?伊露丝知道吗?”
“不知道,就叫鹿吧。”尽管拥有很多似乎是前世的知识,我还是无法说出这是什么。我注意到鹿的大腿上少了一些肉。
“这是,被别的动物咬过了吗?”我忍不住问。
“啊,我出发之前,因为觉得很饿,所以自己吃了一点。”
敢情你是吃饱喝足以后才来找我的啊,虽然是这样,不过我并不觉得生气,这样才是最好的选择吧。
我把瓶子里灌满水,把整张脸伸进溪水里,那样冰冰凉凉的湿润的感觉,实在是让人感动,在滋润了干渴的喉咙以后,我站起身。
“尝尝看,可能没那么好吃。”爱梅斯把从腿上割下来的肉递给我。我咬了一大口,相比起兔子肉,确实又硬又老,不过,里面有着生命的力量。
咬着咬着,我突然觉得,自己能体会到,前几天爱梅斯大口吃兔子肉的那种感觉了。
结果最后,我们两个人也只吃掉了半条腿。爱梅斯把另外一条后腿切下来,用布包上,我又在裙子上割下来一些布条,捆着一起变成绳子,这样就可以把鹿腿背在背上了。把鹿丢在原地,我们来到附近的一小块平地上过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