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久没来这里了。坐在长途大巴上,我试想,我乘白鬃的马,踩着交通网络的经脉,跨过黄河越过长江,翻过太行绕过秦岭,来到地图上和记忆里同样微小的一个点。然后下马,在驿站暂住一晚,第二天一早,对着镜子梳妆,可一看到镜里的打扮,我又不觉得自己是个女侠了。深棕色的短靴,黑色半身裙和黑色打底裤,红色的针织毛衣被黑色大风衣严严遮住,哪有这么平平无奇的女侠。面容的憔悴揭露了我是个逃荒的人,我却逃的不是荒,是感到窒息的城市。大学毕业没两年,我已经受够了那座城的压力,日复一日的熬夜加班,拖来扣去的微薄薪水,再不逃横竖都是死,不是躺着冻死就是站着猝死。我知道自己是个懦弱的人。母亲还在的时候我每晚都熬电话粥向她撒娇,现在我无亲无故,料理完母亲的后事本想一辈子浑浑噩噩地拱手交出算了,可到了还是母亲推了我一把。
我从她遗物里找到了这个。一本旧相册里的一张旧相片。相册是上世纪末很常见的那种风格,一页透明袋能装两张,里面有画着蓝色百合的防滑纸,上面印着“拍摄日期”“地点”“照片简介”这些母亲没打算要填的东西。这些泛黄的纸,把同样泛黄的照片托在上面。我在不太高明的摄影师们的作品集中,找到了这张助我辞职的。上面有四个人。一位年轻姑娘是我母亲,一位没印象的男人应该是我父亲,二人中间是我素未谋面的姐姐,我在母亲微隆的肚子里。击中我的是照片的背景。如果把人像扣掉,单是背景就足以拿去参加风光摄影大赛了。照片里的白桦林很美,让人想起了斯托克斯的《四月》。女人坐在枯黄的草地上,主体的绿色是她身上的长裙,后面白桦林层层掩抑,天空的淡蓝钻过木隙,丰富的层次让人稍瞥一眼就要往那幽邈的蓝里沉溺。一家人取代了维多利亚时期裙身臃肿的妇女,母亲背后的那片林,像一片巨大的芦苇丛,没有头部,纤细的影子折在湖里。不知从《四月》里飞来还是从真实的天空飞来的乌鸦定格在照片井字构图的右下交点,巧合地将要穿进被三人身体遮挡的湖面阴影。画面给人一种怀念的感觉,尽管那时我尚未来到现世,但包养我的子宫,被一片更大的林包养着,虚与实之间,那也是我的故乡,也是我的母亲。可我完全忘了它。
我应当是记忆功能刚刚唤醒的时候离开了。只有母亲带着我,父亲留下了,姐姐据说在湖底睡着。这也许是那亲切感的一部分来由。现在我一个人回去,自由的世界里去哪儿都不会被指责。无处安放的情绪被风吹得丢魂落魄。我想我是要回自己的来处看看。我是要填补一下这具空壳。我想到斯托克斯的另一幅油画《驶过的火车》。在红的是黑的,嫁衣是麻衣,花田是林地的世界里,我和那画中女子很像。现在,我走在这片林地,一如她走在花田;阳光漫泻,林影绰绰,仿佛走不久就能看到正拍照的父母和姐姐,而后火车驶过,带走虚幻的记忆,拉开现实的布景。
布景里没有湖,只有一条河。我可能来错了方向,也可能变迁了地貌。地上的树影看着很硬,像是假的,枝头枯叶业已落尽,大多蔫了,少有踩上去咔吱作响。路不好走,林子太乱了,阻断了路的延伸,让它变得路也不是,只能沿虚线坎坷行进。我走得很慢,河边的鸭儿芹里长着淡紫色的小野花,一种清冷的香气似有似无地在黄毯之上白竹之间浮动着。忽地一道声音打破了寂静。一只黑头白鹤从远处腾空,掠过林梢,往我来时的林径飞去,像朵延时摄影的云,与静止的世界格格不入。怅然地回头,又见身前一棵白桦下耷拉着一片蛛网,上面正在展览昆虫的死尸和枯叶碎片,展览的主人不知去了哪里,只有几步外路边用砖头架起的空石桌在观赏它。还有我。可我觉得我是那些尸体,蜘蛛躲在一旁窥伺我。我紧了下腰间的挎包,里面一张卡存放着我三万七千元的现在,可不能丢了。
我在林里走了很长一段时间。正午的日头,不知不觉跑到前面去了,白桦林的躯体长出一座化为村落的子宫,红红的夕阳正从那里往下坠,与黑色村庄的脊梁完美相合。红霞倾洒,落叶烧着了,我慌忙上前将火踩灭。托那街道的福,我脚下的路也变得平坦,头顶月亮早早诞生,清寒的光给我扑灭红火踏上黑古的才赋。将要来到人的聚点,假扮的女侠解开风衣,与此刻的风景迎个满怀。我知道我到了这段旅途的最高潮,目的地就在眼前等我。风吹过,我想起了母亲,想起了遥远的村落印象,想这是不是也是我生命的最高潮,再下面是美好的转折,或延续至死的落幕。看着就在眼前的村落,我反倒踅回不前了。这时夕阳没了下去,天上只剩逐渐褪去的霞光,身后的黑暗女士一步步逼近,我心头涌起一股冲动,踩着晚霞的尾巴走入了村落。
路灯一瞬间亮起。如一排排白鸟息足,像是在迎接归乡的游子。我看到路灯下站着位佝偻的人影。红霞从她身后散去,黑暗从我身后攀至她的面庞。我看不清她,她背着灯光在端详我。看身形,她应该是位老婆婆,白发在路灯下银闪闪的,衬出她衣衫的破旧和污渍。“那个——”被盯了有一会儿,我开口询问她有没有旅店之类的地方能住,她却身体一震,话还没听完就走了。她转过身去,走得颤颤巍巍,看着很让人担心,在我思忖要不要上前帮扶一把时,她已在黑暗中消失不见。我重新面对这座黑色的村落。
空明的月色下只我一人在街道上。脚下的水泥,黑瓦的篱墙,看上去是与月光灯光相异的存在,不是黑白相反的对立,而是各自协和地将夜色调弄,任风流过,任人穿行。走在街道上,像是走在水里,星星是夜游人吐出的泡泡。我原以为这里会像城中村的老街那样,可我还是低估了它的贫瘠,街上看不到什么发光的招牌,完全是通完路之后便弃之不顾的穷乡僻壤,像还活在上个世纪。不过,我竟为这样的故乡松了口气,因它与我残留印象的意外相契,我便在灯光交接的薄暗中感到了一阵安宁。我走下去,走到双脚适应平整的路面,眼睛觅见难得的招牌,没有光,破破烂烂地竖在那里,上面写着两个字,“旅馆”。
整栋建筑有三层,外墙贴着瓷砖,与普通的民居相比显得奢华,倒符合旅馆的定位。我敲了敲门。几分钟后,门开了。开门的是一位男人。进门便是前台,转角便是通往二楼的楼梯,前台后,百来平米的空间放着许多桌椅,看来是给客人用餐的场所。“请出示一下身份证件,我做一下登记。”男人说。他留着平头,国字脸,肩很宽,但身材瘦,看着壮实,声音让人想起菜市场中心从不吆喝却客源滚滚的卖鱼贩。“你好。”我把证件递给他。他一边在纸上登记,一边问我要住多久。我想了有一会儿,等他抬起头我才反应过来,随口说了个数字,“啊,先记三天吧。”他在某一栏写了个“3”,然后上下打量着我。“你是来……旅游的?”我这身行头还真不容易看出是来旅游的。行李箱没带,只挎着个包。不过我真正的目的也不方便讲出来,只得向他点了点头。男人交给我一把钥匙,说了句“317”。
我一个人来到三楼。走廊里很黑,没有开灯,尽头处有扇玻璃窗,月光从那里透进来,我得以看清廊中的状况。地毯和墙纸的花纹款式很有年代,有的地方脱落了,空气中飘荡着清新剂混杂着阴干的被褥的味道。我循到“317”号房,左手边倒数第二间,老式木门,钥匙插进去的过程并不顺利,整个房间都好像生锈了,即使开了灯也很昏暗。白色的被褥,躺上去便松陷。我仰面望着像颗月亮般微莹的电灯神思,天花板成了意识遨游的宙宇,斑斑点点的污迹是二十年之外的故往星体。我把挎包放在床头柜上。我的灵魂好像与过去建立了连接,在清凉的宇宙中做了个断断续续的梦。次日清晨,我拉开窗帘,看到窗外菱形的美格铁丝网,胸口一堵,郁悒得像条鱼,起身往外面游去,游到村外的一片林子里,记起来了梦,破碎的梦的碎片。
每条胡同都是与林子相通的。这点和梦里一样。那是个什么样的梦?是个僧人登上宝殿,向佛祖献呈几千元医保的怪梦——和这很像,实际是在过去的街道上走着,村庄倏变成洞穴的梦。在那梦里,妖怪的影张牙舞爪,本体永远藏在身后的黑暗里。你听来阵阵洪亮的咆哮,想转身时碎片碎了一地。梦醒了。
我回返。街上没见几个人,这里的节奏也许很慢;路边也没什么树,都在民居后的林子里。我想起了先前租住的城中村。如果将城市当作枯黄,乡村当作绿色的话,那城中村就是被城市枝干贯穿的死绿,视野狭窄,而这里的村庄是一览无遗的,它是鲜绿的林野的一部分。若白桦林是一朵花,我便在这花的子房里走着;我回到旅馆,推门而入,便是完成了一段酝酿生命的过程。
我把从外面超市买的洗浴用品放到洗手池里,再从挎包的折叠袋中取出准备换洗的内衣,正要去洗浴时,忽然听到敲门声。我心跳慢了半拍,匆匆收好衣物,去开门,发现是一位小女孩。乌黑的中长发、孩子气的齐刘海,穿一件米白色的法式宫廷风格蕾丝连衣裙,荷叶边领口,加长灯笼袖,手臂上挎着一个白色的篮子,和被黑色小皮鞋包裹的纯棉玫瑰花边袜同种颜色。一瞬间仿佛另一片奇异的梦朝我展开。她看起来年纪不大,约莫十一二岁,仿佛野菊静静坐在黑夜里的眼睛看向我,然后说:“您要吃早餐吗?”我被她的声音带到野菊静坐的梦幻的夜里去了,于是愣怔地点了点头。她走进来,看了眼房间里物品的摆放情况,把篮子放到窗边的桌子上,从中取出两个包子和一杯豆奶。
“还热着。您请快点儿吃吧!”
我在她微笑的注视下坐到桌前的椅子上。
“还热着!您慢点儿吃。”
两句相反的话,听来不禁让人莞尔。她像只野猫似地看着我吃早餐,一直站在一旁,不吭不响,心绪全在眼睛里流转。我想起了以前捡养的一只白色折耳猫,可惜它最终的凋零令人心中哀隐,凄楚得宁愿没有过那段记忆,现在想起空余纤忧伤怀。我苦闷地吃完了早餐,她却看起来没有要走的意思。被这样娇巧可爱的小姑娘盯着,忽有一番食饮初雪的滋味。故乡的情意萦萦回回,仿佛在弥补命运对我的亏欠,身处此间,我的心慢慢变得沁亮明净起来。
“姐姐,您从哪里来的?”
这孩子开始同我搭话。我回了她一个大致的地名,几十年来漂到那儿去的人不少,太有普遍性算不得难言的隐私。
“姐姐是来这里旅游的吗?”
“姑且是吧。”
“为什么会来这里呢?您看,这里偏僻得很,也没什么值得千里迢迢赶来观赏的景色。”
“你是这里的孩子吗?”
“嗯。这座旅馆就是我家。”
“你一直住在这里?”
“是啊。”
“那这么一来,你我眼里看到的就是不同的了。有人专爱往荒郊野岭跑,我来这里也并不稀奇。”
“姐姐经常四处走吗?”
“不。我或许……和你想得相反。我这些年很少远行。总是上班、下班,然后吃饭、睡觉,没有空闲时间。即使有,也全都是无法拼接在一起的碎片,零零散散的,和想要做的事情相比,就像芝麻比一颗红豆,什么都做不成,什么都做不好。整个人的精神状态因此变得很差。再去上班,这种状况就会一直持续下去,贫瘠的涸泽一眼望不到尽头。所以我来这里,想好好喘口气。”我不禁把过去的苦楚向她、向这故乡倾诉,故乡是位宏大的蒲公英母亲,接纳了它,并将它放飞四野。
“姐姐是怎么知道这个地方又选择了它呢?”她眨巴着眼睛好奇地问。
“这是秘密。不方便说的。”我迟疑了下,答道。
我把视线从她身上移开。她察觉到我的不愿多言,于是乖巧地闭上了嘴。沉默了一时间,我想到要收拾桌上的袋子,她见状抢着为我做了。“谢谢姐姐陪我说话。”临走前,她握住我的手,笑着向我道谢。我目送她离去,将毛衣的袖子往下拉了拉。左手腕下的胎记不知何时露出了一角,仿佛秘密被人撞破,心墙发生些许松动。虽然在这种地方遇见这样一个孩子,本身已经够让它感到惊讶的了。墙里的人儿隐隐期待着与她的再次会面。
我收拾好房间,去洗浴间洗净身体,再把换洗的衣物清洗晾晒,忽然不知该做什么了。我从以往的经验中逃离了出来,站在一片白茫茫的新世界前,除了后方高叠的习惯与规束,分割线那边,旅途前方,什么也没有。大片大片的纯白像我与生俱来的开端时分那样等待涂抹,时间在脚底增长,我看到世界愈来愈高、愈来愈深、愈来愈广。但我是没有思想的雪花。在当下。我能做什么?我回忆起旅途的动机,最后还是决定出去转转。我已在故乡的子宫内。我要去认识它,认识自己,找到安宁的起源之地,在没有白昼和太阳的田野上好好安睡。
时间刚过十点,街上依旧冷清,下楼的时候,前台也没有见到人。这里的人是已经工作了,还是还没有出门呢?观察陌生的生活情景是件很有趣的事,尤其这里还算我的故乡。清早出来时天还灰着,心思还在梦里,没能仔细观察,现在放眼望去,景致才真正予我相照。看日光,街道的走势应该是东西走向。水泥路两边和房屋隔着三尺地,少数看起来比较富裕的黛瓦白墙的人家,其中几户用篱笆围出一小片空地,种菜或养鸡;大多数还是石灰或砖墙,大门也是破旧的木门,外窗用铁格围着,上面挂着绿皮挡风。我沿街道走,发现偶尔有几条胡同是土路,连砖头也没铺,又试着往一条尽头风景不错的胡同里走,土路过半有一座土坑,坑里堆着落叶和各种生活垃圾,但没闻到腐烂的气味。来到尽头,可见一片绿芽的田地,田地后是林子,林子的影在绿芽散缀的土黄色后面,看着比头顶的太阳远,又比地外的太阳近。我觉得如果那座湖泊还在的话,就该在这种感觉的林子里。往两边望,田地里还有几座坟,直线的田垄延至身前,好像无数座不分彼此的坟。我从脚边的田垄上抓起一把土,那土从指缝流下,让我想起自己好久没这样接触过土地了,一直住在城市的水泥板上,忘了原先的世界竟是这种感觉。像掬了一把水,时间的水,作尘土态,冰凉、又有温度,有的坚固,有的被风吹去,最后又筑牢大地。我往西边去,再经过几座土坑,找条胡同回街上,这样一绕,出来的时候就到东头了。东边的结束以那条河为标志。河对岸是更大的田地和更多的林,河堤上生长着茂密的芦苇,日光下泛着白,柔软的波浪让我感到似曾相识。我曾在一本杂志上读到过似曾相识感的研究,当人们进入某处风景,之所以觉得似曾相识,是因为她小时候见过类似的,那时的感触在她心中刻下痕迹,她对万物的见和识也都以幼时所见为对照的源头,而此刻的似曾相识或许便是真正的似曾相识吧。我来过这里。我想,至少这条河没有多大变化,还能让我短暂地变为幼时的我,重临那种感觉。心里遂萌生一阵羞涩的感激之情。我近距离注视着她,水中的人儿脉脉含情。我微笑,她也对我微笑。一段时间后,我转身离开,她还站在那里,一如这十几年的时光未曾让她移动过分毫。
我回到旅馆。在旅馆门前,我发现了一只摄像头,村中其他几处地方也看到过,还有扫黑除恶的红色标语。城市的枝蔓伸张到这里来,意外地让人感到安心,真是难得。我走进门,昨晚见到的男人正站在柜台前,我向他打了声招呼。他点点头。我看了眼前台后的时钟,十一点一刻,便问道:“午饭还是那个小姑娘送上来吗?”他停下手中的工作,说:“什么小姑娘?”“就是早上送早餐的那个呀。穿着连衣裙,白色的,长得很漂亮。”他一声不吭地紧盯着我,许是注意到我脸上的困惑,于是恍然:“啊,是,对。是有个小姑娘。嗯。过会儿,我们还会让她送上去的。”他的视线落在前台的电脑上,不再顾人。
我半知不解地回到三楼的房间里。不一会儿,小女孩儿怯生生地走了上来,她把午饭的托盘放在窗边的实木桌上,匆匆离去,眼神淡漠得像是未曾同我有过交际。我感到奇怪,青椒肉丝米饭和紫菜汤品尝起来,也沾了一股奇怪的味道。不是味觉上的,偏向于嗅觉但也不是嗅觉,而是第六感之类的一种神妙的心境,以近似气味的形态呈现,却非真实存在。如接到灵异素材投稿的时候,即使在公司里也能闻到一股紫檀木混杂着煤炭的怪味儿;又如小时候每次随母亲调职而转学,离开一次性的家时常闻到的月光下的水仙味儿。这大概和似曾相识感有同样的道理。某种铭刻在灵魂上的东西,在你又一次受到深刻触动时,使过去的场景在灵魂的你的身边复现,于是肉体闻到虚幻的怪味儿。这次也是如此。我感到向我展示柔美与关怀的故乡,忽然间同我疏远了。星夜是我的故乡,你这故乡中静静生长的小野菊,怎飞去湖对岸的白昼里了呢?一点安慰便沉沦,一点冷淡便沉没,我性子中懦弱的、多愁善感的一部分,现在已享有我的主导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