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渐黯Dusking 【1】

作者:李问道
更新时间:2022-07-14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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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字数:2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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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闻到浓郁的玉兰花香。


我正站在一棵盛放着的白玉兰树下,轻轻倚靠着树干。玉兰这种花的香气本身就很浓郁,以至于嗅觉不是很灵敏的我都能清晰地感受到它的香味。天生嗅觉不灵这件事就其本身而言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只是每每在人们为一件事物——例如说香水,例如说某样以香味著名的菜肴——陶醉不已的时候,什么都感受不到的我只感觉自己在人群之中是那么的异类。想象吧,当人们抛出一个你没有任何认知的话头兴致勃勃地高谈阔论,而你对此一无所知,除了尴尬地应和几声与沉默外,几乎没有什么可做的。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假装自己与周围人一样,却发现这种伪装只会让人痛苦不已。


玉兰花的香气很独特,如果是嗅觉灵敏的人,靠近了闻可能会觉得浓郁得受不了。但像我这样先天嗅觉迟钝的人,却不会感觉很难受,相反地,这种浓郁到能让我感受到“香味”的存在莫名让我有了一种“啊原来我是活着的”的感觉。


​ 我细细地嗅着花香,贪婪地眯上了眼。


此时正是初春,万物正在从一个季度的长眠中逐渐苏醒。在我居住成长的这座小镇上,那条名为“棠溪”的小溪的表层往往会在秋末至冬初这段时间内开始冻结,往往到小寒日的时候冰层就会结得很厚。而到了现在,冰层已经基本上融化了,春日的暖阳下溪面泛着粼粼波光,偶尔能看到一两小块破碎的浮冰。


在棠溪的两旁栽种着一排杨柳,在此时黝黑的老枝会重新吐出新绿的嫩芽。


燕子在这时候也会飞回镇子上那些早已无人居住的老屋里。“叽叽”的叫声回荡在老屋外的小巷中。


在花坛、草坪会重新出现零星的不知名的小花。


再过不久便会到桃花盛开的时候。在我们这座山中小镇的镇外,满山都种着桃树。到了那个时间点满山遍野的桃花都会盛放。桃花的香气并不浓郁,哪怕是满山的桃花。从小到大我都闻不出桃花的味道来——直到去年,我才真正地嗅到了……


“嘀嗒。”


手表发出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我看向表面,时针与分针正好重合在“12”这个数字上。


正午十二点。


我与林蒙约好的时间。


我把倚靠在白玉兰树上的背挪开,重新站好。顺便理了理衣裳,好让自己显得庄重一点儿。随后将目光投向教学楼的出口。




我叫叶舟,女,是本地重点高中云琎中学的高二文科生。林蒙是我在班里交好的男性朋友之一,长相白净,戴着一副圆黑框眼镜,非常斯文的样子,平常也沉默寡言。今天早自修的时候,坐在前面的他突然转过头来,悄声问我中午十二点有没有空,有的话能否在教学楼门口的对面的那棵白玉兰树下见面。他说他有话想跟我讲。


我说好。


但是说完的下一秒后我又后悔了。


因为我的好奇心被勾起来了。而且,在他转回头的时候,我似乎瞥到了他的脸上突然带上了红晕。


​ 这是......害羞吗?


​ 但我俩平日里就是普通的好友交情啊?我也从未见过他在我面前有这副作态。该不会.......


​ 我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过于迟钝了,就跟我的嗅觉一样。可是即使我反复翻找自己的记忆,依然看不出任何端倪。


​ 希望事情不会是我想的那样吧,不然我不知道到时候该如何处理我俩的关系。尽管刘孛和我只是普通同学之上的“普通朋友”的关系——可以在闲暇的时候一起吐吐生活的槽,但是不会言深的关系——但我打心底里是珍视这样保持微妙距离感的普通关系的。书上是怎么说的来着?“人是社会关系的集合”,谁也不能例外。我默默在心里叹了口气。


​ 喜欢......吗?


​ 眼前突然闪过某个人的面庞,鼻梁似乎还绕着她发梢的味道——那是第一次,恍如惊鸿的第一次,让我闻到时心跳忽然间怦怦加速的“气味”,与一种伴随着微弱电流滑过全身的奇妙感觉。


​ 那算是喜欢吗?我不知道。世界上总是有无数难以得到确切答案的问题,尤其是关于人与人关系的那一部分。亲情、友情、师生情、长幼情、邻里情......这些我都不太了解。我无法像是做历史卷子那样,对于某个事件下一个包含确切时空的定义。我对于这些事物只有模糊的印象,而无法用言语去将它们确切描述。如果把这些“感情”定义为是人由于荷尔蒙与多巴胺分泌而引发的行为倾向,这样看似理性的定义也无法使我认可——其中我最迷茫的便是关于“爱情”这种感情。懵懂的青春小说,经典的世界名著,关于爱情的文字我看了一遍又一遍。可是至今我都不明白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情,就像我不清楚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我在面对白遇桃时所怀的那种心情到底是什么东西那样,迷迷糊糊,茫茫然,就像是一个人看着夕阳西沉,看着视野中的景物逐渐模糊,四下渐黯,说不清心里面是什么滋味。


​ 说实话的话,或许是出于对未知的恐惧吧,我害怕着任何对现有的稳定关系的改变。我总是习惯于和周围的大多数人保持着一种友善却有不小距离感的关系,不与人交恶,但也不会太亲密——至少在我自己看来是这样的——哪怕是我特别有好感的人,例如白遇桃,我也依然死死地守着那条距离的线,偶尔可能会因为那萌生的冲动稍微向前挪了那几步,但又会很快躲回安全线之内。我习惯于隔着一段距离悄悄打量她,却从不奢望能够凑近她的面庞。


​ 这样就够了——我时常对自己这么说——和所有人保持着这样的关系,从小到大,无论是白遇桃,还是现在有事找我的林蒙。这样的关系就像是星系一般,所有天体都在微妙的距离中维持着引力的平衡,按照着永恒不变的规律日复一日运动着,而不用担心因靠近而发生的碰撞与崩塌——和谐的世界,协调的宇宙。


​ 所以我也不希望林蒙这回找我的缘由不是我所设想的最坏的情况——我不懂什么是喜欢,就算知道,也不愿因此而改变与他人的关系。我对此非常坚定。


​ ......


​ 应该只会在白遇桃身上会稍微有些迟疑......吧?




​ 正在我无边遐想时,林蒙的身影出现在了教学楼的门口。看到我,他很快地飞奔过来朝我打招呼:


​ “嗨——不好意思,刚刚整理东西多花了一点时间。”


​ “没事。其实我也没等多久。”


​ 这只是托词。事实上在下课后我便来到这里赴约了,大概等了十来分钟左右。我走的时候林蒙似乎正在和他的同桌兰杜康——同样是和我交好的男同学——紧张地说着什么,所以并没有和他一起过来。我好奇地问他:“所以你找我是什么事?”


​ 闻言,林蒙又如早上那般涨红了险。林蒙是白净斯文的那种类型,因而脸红得特别明显。只见他挠了挠头,吞吞吐吐道:“有一件事,我很久以前就想跟你说了.......”似乎是出于害羞,他低下了头,不敢正视我。


​ 我的心猛地一紧。


​ “我......喜欢兰杜康。”


​ “抱——等等,你说什么?”我刚要下意识地说出拒绝的腹稿,但立刻反应了过来,“你,你喜欢兰杜康?”


​ 兰杜康是男的,林蒙也是男的。似乎有什么奇怪的事情在我面前发生了。不过这些都不是什么大事,我对这些都持着一种漠不关心的态度。唯一令我想吐槽的是——


​ ——你喜欢别的人为什么要来找我说啊!


因为是复健作品,每天会写1k字左右,所以大概是周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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