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无标题

作者:懒十七
更新时间:2013-09-21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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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懒十七 于 2013-9-21 15:27 编辑


3


大概类似顿悟吧,第二天醒来后我忽然觉得够了,不知为何又觉得很饿想吃点什么。这是搬回家一个礼拜以来,我第一次主动提出要吃东西,老妈在高兴之余还特许我骑她的摩托车出去。不过当我下到车库的时候,却发现我居然推不动那辆车。一则我太久没锻炼,整个人都苍白得就快跟吸血鬼媲美了,二则那摩托车重得超出我的想象,我挺想把它就这么丢在路边,然后打车出去好了。我一面悲催地想到老妈那因为练举重出身而到现在都非常彪悍的肱二头肌,一面勉励自己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们仍需努力。


是的,我就是跟这台车杠上了。难道失个恋就连台区区的摩托车都敢欺负起人来?最后花了十多分钟才把车从车库里推出来,但骑上车的那一瞬间多少是还有一点得意的。尽管这车子有点小,搞得我必须缩着肩膀坐在上面。管它呢,感受一点速度好离开这世界,有别的事情来分心多少能人放松一点。


在一家巨大的超市逛了一圈,发现太多情侣夫妻档在身边晃来晃去,而我孤身一人怎么看怎么碍眼,提了一打朗姆酒和花生蚕豆迅速结账走人。出门以后再去隔壁的肯德基要一杯大可,只是当我说多放点冰块少要可乐的时候,周围的顾客都抱以看见神仙的眼神。


我在外面的花坛里把可乐倒光,只留住冰块,起开朗姆酒的盖子,一瓶全部倒进去,又咕咚咕咚灌下去,近乎一口气喝光。虽然我买的朗姆只是预调没什么度数,但酒精刺激脑垂体多少能让人觉得稍微开心一点。趁着这股兴奋劲头还没过,我骑上车准备回家,也才在这时候发现太久没出门忘了这双鞋子会磨脚,这会儿脚后跟已经被磨破了,袜子上全是血,我看着它很恍惚,一时间没反应过来到底是哪里发生了问题。


如同我的古板,我的生活态度也很刻板,垃圾分类,看书前要净手,食不言寝不语,就连走路都遵循交通规则,从某个角度来说就是呆板。比方说,通常我都保持每小时二十公里的速度骑电动车,就连开轿车也顶多上到八十公里,高速路上勉强到达一百,所以每每被超车之后对方都会好奇地探个头看一下开这辆老爷车的司机是谁。嘿,是我哦,我很想打开车窗这么说。但是向来我都不能同时做两件事,每次一坐上驾驶位连手机都要丢到副驾驶位上,这个时候找我的人明显跟我不熟。


在这么多废话的背后只表达了一个意思,总之我就这么带着满脚后跟的血外加慢腾腾的速度继续逆行,这当然不好,但是要遵守规则的话至少得绕上二十分钟的路,而我只想赶紧回家去喝酒。


不过在我人生中极少数违反规则的时候,一般都会发生点意外。所以在撞车的那一瞬间里,我只想到大学挂掉的那门课。那一学期的课我只有三次没到,结果那三次都点名了。老师说,这样的随机点名都有三次没到,不排除有运气不好的同学,但这概率足以证明你平时都没有上课,所以被点到三次的同学就别来参加考试了。虽然当时有点郁闷,想举手说我就是那个传说中的运气不好的同学。


对方先反应过来,立即跳下车,“喂喂,没事吧?发什么呆呀,撞车了喂!”


他骑的是一辆烧汽油的摩托车,我的是老妈的电动摩托。按照交通规则来说,谁的车子越好负的责任越大。只不过本来就是我逆行,何况也没受什么伤。外加我想求醉欲望远超其他,所以我把车停好在路边,捡起撞落在地的购物袋,检查了一下朗姆酒,瓶子很结实没摔碎,就是瓶盖有点变形了。


“喝不?”我丢了一瓶给对方,就在路边坐下,咬开一瓶开始喝。这件事平时的我是做不出来的,但是眼下好像也没有关系。


对方很熟练地单手接住,看了我一眼,把摩托靠在路边停好,拎出一箱啤酒放脚边,说道:“我跟同学在庆祝我恢复单身,出来买酒,不过我估计多半摔坏了。喝不?”最后两个字故意模仿了我的语气。


我接过啤酒放在旁边,继续喝我的朗姆。


“失恋了?”


“你不也是……”


这一次我喝得比较小口,这一瓶是柠檬味的,微微的刺辣感让眼睛都快流泪。


“这概率蛮低的,两个失恋的人出来买酒还撞车,相逢就是有缘嘛。”他拣出几罐摔得变形的啤酒,“尝下试试,要冰块的话我有好多。”说着他又从后备箱里拿出一个全家桶。


“哈。”


“干嘛?”大概我的笑声太急促,他显得有点尴尬。


“刚才我也做了这样的事。我到柜台说,要一个大可乐,多放点冰块,少点可乐。”说完,我继续哈哈大笑。


“真是废柴。”对方忽然也笑起来,拿出纸杯,倒了一杯啤酒递过来,“该不会还在门口就把可乐倒光了吧?”


“那当然。”


“要全家桶嘛,全家桶最好,可乐是一整瓶的,冰块还单独放。”


很容易就看得出来,对方是非常认真在推荐。


我摇摇头,“好贵。”


“不浪费嘛。”


“你要这么一大桶,不吃光的话不是更加浪费吗?”我喝光自己那一瓶朗姆酒,撕开一包花生放在两人中间,又端起杯子,“你确定这玩意儿没毒?”


“那要不试看看咯?莫名其妙就毒死陌生人的概率也不会太高吧。”他看我一眼,赌气似地喝了大一口。


“是不高,就连环杀手也挑下手对象的。”我抬抬眉毛。


只是当我喝了一口啤酒,他喝了一口朗姆,双方都不约而同说道:“好难喝。”


“果然我不爱啤酒。”我放下杯子,又打开一瓶苹果味的朗姆。


“不爱喝啤酒的比较少见。”他也把朗姆酒的瓶子放下,重新拿起啤酒。


“嗯,除了啤酒,果酒啊,米酒啊,白酒啊什么的,就算是什么私人酿制的酒,我都能喝。”我点点头,“所以说啦,我就是很古板嘛,不适应新事物,要不然为什么失恋。”


“果然我不能吃辣。”他尝了一口花生之后,使劲摇摇头,“我女朋友就是为这个理由离开我的。”


两个失恋又撞车的人之间会有一种古怪的默契吗?所以现在我们分别在诉说着为什么被抛弃的理由。


“那还好吧,总算你们之间有个不可调和的矛盾嘛。”我晃晃空掉的酒瓶,放在耳边听那似乎涛声一般回响。


他故意夸张地挤起眉头,“哇哦?听起来你比较惨?”


“差不多吧。”说起这个我就有点沮丧,“对方倒是说还喜欢我,但是两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不合适。”


“世界观……”他同情地点点头,“那你彻底悲剧了,这玩意儿可不是像我去学吃火锅就能搞定的。”


“效果如何?”


“什么?”


“吃火锅啊。”


“啊,说起来我也好惨。”他卷起袖子,露出满是红点的胳膊,“看见没?彻底过敏了。”


“嚯。”我最近也开始对阳光过敏,脖子上又痒又疼,对发生同样症状的人自然很是同情。


“所以我也想通了,算了,不就是怕吃个辣么,我难道还不能找到一个同样不爱吃辣的女朋友么。”


“甘心?”


“不甘心。”他咕噜咕噜灌了好几口啤酒,捏瘪了易拉罐,这才说道:“当然不甘心啦,之前追了那么长时间,大家也住在一起那么久,至少有两年多了,连我父母都知道她,当作准媳妇看待的。现在才忽然告诉我说她很爱吃辣,但是每天跟我在一起一点辣椒都没有的日子实在是忍受不下去了,而且还说我居然连这件事都没有发现,也可以看出来我果然是不够爱她。”


“啊,这样。”我点点头,“反正我现在是明白了,其实人类的心里很容易有个标准的。一天天升温或者一天天降温,说不好什么时候,反正总有一天你会忽然发现自己被三振出局,但对方永远有充足的道理——用来说服他们自己足够了。”


“问题是你自己永远不知道是哪一次的挥棒出了问题。”


“要是知道的话那不就可以改变了嘛。但问题是,如果对方希望你知道然后改正的话,还会就这么跟你分手吗?”我跟对方撞了一下酒瓶,“不是有一句很著名的话吗?你到底喜欢我哪里,我改还不行吗?”


“哈哈。”他笑出眼泪来。


之后我们分别喝光了自己带着的酒,吃光了对方带着的下酒菜,就这么一面聊天,一面吃着东西,最后大概吃光了整个全家桶。因为我还记得他看着空空如也的全家桶,有点落寞地说道:“我好久没这么吃东西了,自从分手以后我都不怎么觉得饿。”


“彼此彼此。”我摸摸因为酒精和食物而变得圆滚滚的肚子,“我感觉这一顿差不多吃够了我这辈子需要吃的东西。”


“嗯。”


我们就这么摊在路边不再说话,靠着花坛看夕阳,夕阳落了看月亮,月亮升起来高高挂着,再然后星星出来了,路灯也亮了。


“我得走了,再不走看不见路了。”


“夜盲?”


“近视眼多半都夜盲。”我收拾好垃圾放进后备箱,骑上车,“喂,走了。”


“嗯。”他点点头,也推动了自己的车,“再见咯!”


“再见。”


在我离开以后,还听见他忽然大喊了一句,“记得活着啊。”


这一句话不知道是说给他自己听的还是说给我听的,我以为只是失恋者的互相慰藉。但之后的某天早上我看到一则新闻,说有个人从二十八层楼上跳下自杀了,当场死亡。


那张脸我当然记得。


那句话也还在我耳边环绕着,“记得活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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