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changeup 于 2013-9-24 19:40 编辑
第10章
我無法忘記,一邊說著“為甚麼”一邊哭著的小真淳的臉龐。
“為甚麼沒有早些告訴我呢?為甚麼任人擺佈呢?為甚麼不向我求助呢?”
這是一個月前的事情。本來打算甚麼也不說就此消失。但是,無論是告訴小真淳這些事情也好,不告訴也好,對於僅僅十八歲的孩子來說,是無法改變大人所決定的未來的。
到底是爲甚麼呢,我也這麼想著。一定是因為在小真淳面前,我想變得更強吧。大約讓她看到我脆弱的一面的話,不堪入目地令我無法忍受吧。然而,最後還是實在無法忍受而在一個月前告訴了她。
現在,在開往成田的電車中的我,正透過污穢的窗戶眺望著無法想像是在日本的荒涼的草地慢慢向後流逝,有一些後悔。對於在東京的生活,不知不覺地就習慣了。直至現在,都已經忘記了從那個團地稍微走遠一些,這樣的草地,大概要多少有多少吧。明明那裡還是我和小真淳邂逅的地方呢。
要是能對小真淳更多地開啟自己的心扉一些就好了。無論我如何軟弱,如何污穢,她都會接受我吧。我明明知道,就像我多麼地愛著她,她也同樣地愛著我。也許最終我卻沒有能夠信任她。也許我想著,總有一天兩人會分開的吧。
我並沒有告訴小真淳離開日本的日子。
今天,是畢業典禮呢。
——Aki (照乃的昵稱,譯者注),以職業舞者為目標吧。
Tadayoshi對我這麼說的時候,是與小真淳肌膚相親的數日之後,大家集合在一起跳舞的日子。
——你在說甚麼呀,這不是肯定不可能的嘛。
拭去汗水灌下白水之後,我笑著回答道。然而,我的心臟驀然跳起。這是因為我也考慮過相同的事情。
十六年來一直虛度光陰的我,迄今為止值得驕傲的事情一件也沒有。隨波逐流地偶遇了Tadayoshi和Michika,隨波逐流地追求著自己的容身之處,模仿著他們開始進行街舞。單純是我的身體期望如此。期望著做些甚麼。
僅僅是領悟著積累的物事,我的身體追求著舞蹈,不知不覺間接觸了多種類型的舞蹈,方向性逐漸固定起來。這不是我自身的意志,而是我身體的意思。隨著我的舞蹈,我發覺我的身體所追求的並非hip-pop,感到也並不是芭蕾,其目標乃是音樂劇。
我無法用言語表達感情。也無法傳達給對方。因為我的人生一直如此。十六歲對於世間來說大概還算是孩子,但對於孩子來說,已經充份地是大人了。自己以為感情的洶湧已經平伏。然而,當從錄像出租店租來大量DVD,充份地從頭開始觀賞途中,我卻哭了起來。
當知道能夠如此地將自己解放,能夠通過亦歌亦舞的手段向他人表達些甚麼時,我想這大概是安心的眼淚吧。我曾認為,變得沉溺於甚麼事情是很不光彩的事情。事實上,我也感到一起跳舞的朋友們是用著一種玩世不恭的態度在跳著舞,Tadayoshi本來就是受過挫折的那類人,跳起舞來從頭到腳都毫無霸氣。
因此,當Tadayoshi叫我以職業舞者為目標,而其他人也用認真的表情同意Tadayoshi的觀點時,我想他們大概不是開玩笑就是戲弄我吧。
次週的聚會時,我告訴他們:“我打算以此為目標。”我告訴他們,我不在乎集體舞,因此希望從事音樂劇,而不是街舞。他們對此的回應是:“去上聲樂課吧。”他們還叫我好好地去學習英語。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我有些被他們當槍使的感覺(黑道上打先鋒的意思)。對於他們來說,大概也有甚麼樣的夢吧,或者企求著某種希望。然而,他們並沒有說出來,而是各自尋找著自己要前進的道路。
——若是,真的能夠實現我的願望的話
也許,對於他們來說,也是某種救贖吧。
然而翌年春,父親的公司開始每況愈下。簡潔地說,變得只剩一個空殼。好像是經理雇傭的外籍員工將銷售款一掃而空之後逃走,不知去向。母親陷入了半瘋狂的狀態,“為甚麼要雇傭這種來歷不明的人”,這樣跟父親大吵了一架,結果這才被告知父親與那個人的祖國是同一個。她盡其所能破口大駡了一通,丟下我離家而去。當然,走的時候也不忘將家中所有的錢一掃而空。
我已經第幾次被母親拋棄了呢?我抱著和家裡的金庫一樣變得空空蕩蕩的心情,懵懵懂懂地反復想著來到這個家庭之後曾經幸福過的歲月。倒並不是知道了我母親離家出走的事情,但由於公司發生了金錢被人捲走的事件,與澳門的中國人相親的事情飛速地進行了下去。
年終時,我被帶去了澳門一次。令人恐怖的是,那時爲了讓我無法逃跑,在三日之前就將我拘禁在儲藏室中。無論食物還是飲料都斷絕,在我體力喪盡,由於脫水癥狀而暈頭轉向時,將我一直帶到成田。抵抗的氣力早已耗盡。雖然勉強將我帶到了香港,但一到澳門的酒店我就倒下,與中國人的會面是在不知為何非常豪華的病院進行的。
光溜溜的禿頂,尖銳的眼神,提花織的西裝,品位糟糕的金色首飾。雖然外表來看怎麼想都是黑社會,大概是這個緣故,意外地發現他非常紳士時,我吃了一驚。
那時,我還想著要是能逃走就好了。
我母親離家出走之後,作為父親的男人打算將我早日嫁去澳門。我不難想到用我的身體交換會帶來大量的金錢。然而那個中國人希望我能夠高中畢業。如果不是受過日本教育的女人就沒有意義了,那個男人好像這麼說過。
第一次自己賺錢是小學四年級時的事情。那時將自己穿著的內褲向陌生的男人賣了三千圓錢。八年之後,我向來歷不明的人出賣的,不是我的內褲,而是其包裹的物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