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骑着北极熊爬山 于 2014-6-21 15:22 编辑
012.预演
一大清早,鸡还没叫的时候我就早早的就到了公司,整个ME大楼里几乎一个人没有,阔别一个月,隐约觉得空气中多了些陌生的味道。我把手提包放在我的座位上,用手摸了一下我的桌子,上面没有一丝灰尘。宫洺这个洁癖狂总算做了一件好事———我挺讨厌擦桌子的。
然后我就看到宫洺的办公室里亮着灯,他竟然这么早就来了。我赶紧走到门口敲门,听到一声冷淡的“进来”,才推开门站在门口轻声对他说,“宫先生,我来上班了。”
宫洺正坐在桌子后面看一份文件,他穿着GUCCI的修身西装,浓郁的黑色。衬衣的领口上,那根白色的领带被一种巧妙的方法扎起来,我记得我在时尚杂志上看过,是今年流行的新的领带打法。
淡黄色的灯光在他的侧脸上留下浅浅的阴影。他抬起像是动物一样狭长的眼睛半闭着看了我一眼,什么都没说,继续低头看文件。浓郁的长睫毛把他的眼神都遮盖起来。我知道他那一眼的意思就是“知道了,走吧”,于是我关上门准备离开。
在我把门已经关的剩下一条缝的时候,我听到他在里面说了一句,“一杯咖啡。”
我赶紧又推开门立正站好,“是,宫先生,我马上去。”
他眯起眼睛看着我,我顿时感觉一股寒气把我围绕,我赶紧退出来关上他办公室的门。
我走到茶水间给宫洺倒咖啡的时候,我的身后忽然响起Kitty的声音,“Hello,林萧。”她总是像一个漂浮的幽灵一样消无声息的出现,让我没有一点防备的被吓了一跳。我转过身几乎是下意识的回话,“Hello,Kitty。”然后我马上不动声色的改口,“你好,凯蒂。”
Kitty也是不动声色,尽管她可能在心里已经把我用高跟鞋踩成蜂窝煤了。她手里抱着一大堆文件,全部砸在我手上,然后面无表情的说,“林萧,宫先生九点的时候要开个高层会议,请抬起你那不算细的大腿,赶紧去把这些文件复印一下,然后放在会议室的桌子上,每人一份。对了,十点的时候,记得去新天地把宫先生定的衣服取回来,他晚上去参加一个酒会时要穿,记得要熨的一个褶子都不能有。还有,亲爱的,梳一下你的头发吧。”
我抱着文件,一脸迷茫的看着她飘然离去的背影,随后我垂头丧气的去复印文件,这一点她和顾里非常像,她们俩就是尖酸刻薄国垂帘听政的东西两宫皇太后……
在去新天地给宫洺取衣服的路上,我给顾里打了一个电话,想约她一起吃午饭。但是这女人竟然就说了一句“我中午有事”就挂断了电话,于是我又打给了南湘,她非常痛快的答应了,我们约好了十二点时在ME的楼下见面。
新天地广场上热闹非凡,穿着名牌的年轻情侣手牵着手向所有人甜蜜的秀着恩爱,趁着休息时间来买咖啡的白领脚下穿着十几厘米的高跟鞋在地面上嗒嗒直响,我从他们身边经过,朴素的白色外套和牛仔裤以及洗的很干净的球鞋时常换来蔑视的目光。
我不属于这个群体,每次来到这里,我都觉得我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我只能装作什么都没看见,径直向目的地前进。在ME工作这么久了,我的抗压能力在这群变态的磨炼下,早就炉火纯青百毒不侵。
这群小妖兽还打不到我,最起码得来个顾里或者Kitty才行。
我按照地址寻找宫洺订礼服的专卖店,不经意间,我路过Chanel的店门时,我忽然看见里面有两个熟悉的身影,一个是顾源,一个是Neil,两个人坐在正在珠宝专区的沙发上,研究着手里厚重的珠宝介绍画册。当然,我不会傻到认为他们凑在一起是在买情侣戒指。我也懒得想他们在买什么,打算装作没看见直接走过去。
但人生往往就是这么不如愿,就在我马上走过店门的时候,Neil不经意的抬起头,看到了我。他兴高采烈的朝我挥挥手,我看见他的嘴型正在喊,“林萧!林萧!”
顾源也抬起头来,他看了我一眼,冲我得体的微笑了一下。
我没有办法再装作没看见,只好推开门走了进去,很僵硬了笑笑,“呦,你俩凑在一起干什么呢?”
“在给Lily买戒指!”Neil一把揽过顾源的肩膀,“这家伙说要向我姐姐求婚。”
我站在离他们几步远的地方,可我还是觉得我没听清Neil在说什么,我眼睛直直的盯着面前的Neil,又问了一遍,“你说什么?”
“求婚啊,求婚。”Neil拿起一个山茶花造型的戒指冲我晃晃,“林萧,你说这个戒指好不好看,是不是特别适合Lily。”
顾源在一旁说,“难看死了,绝对不要。”
“你竟然不相信我的品位,你脑子有病了顾源!”
“我相信你我才是脑子有病。”顾源不屑的撇了Neil一眼,然后继续低下头去看那本厚重的画册。
我看着顾源挺拔的背影,感觉心里像是突然蒙上了一层暗灰色的雾。
我眼前再次浮现了简溪离开我的画面,他揽着林泉消瘦的肩膀,越走越远。我在绝望之际伸出手想在身边抓住什么时却扑了个空,我诧异,错愕,无助,在雾气迷蒙间,我忽然看见顾源牵着顾里的手,一步一步,远离我视线。直到他们消失,顾里都没有回头看我一眼。
最终还是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我面前的顾源,他英俊,挺拔,微卷的短发让他身上充满了英伦气质,像是从英国皇宫里走出来的年轻贵族,他有着优质的家庭背景和生活环境,他浑身上下穿的戴的加起来是我好几年的薪水。他总是用结实有力的双臂拥抱着顾里,我不能;他用低沉而迷人的嗓音对顾里说我爱你,我不能;他在顾里看上某样奢侈品时毫不犹豫的帮她签下来,我不能;他买下名贵的戒指要向顾里求婚,我不能。
原来我在顾里身边这么久,我竟然不能为她做任何事。
我只是挂着“最好的朋友”的牌子,迷迷糊糊的,心安理得的跟在她身后。我就好像她养的小宠物,除了向她摇摇尾巴讨她欢心,除了偶尔冲她发脾气把她气得脸色发白,除了在她疲惫的时候说一句无力的“我陪你”,我没有给过她任何。我一直拿她当我依靠,可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我失去这个依靠会怎样。
忽然,Neil在我眼前挥挥手说“喂,回魂啦。”我才回过神,然后我听见顾源对我说,“林萧,你和顾里关系最好,她喜欢什么你最清楚,帮我做个choice,如何?”
说着他把那本厚重的画册递给我。
我慌乱的摆着手,“不不不了,我还要帮宫洺去拿衣服,要马上回公司,我还有工作,我先走了。”
说完我转身几乎是撒腿就跑,跑出了金碧辉煌的店门。
我一直冲到新天地广场的外围才停下来,我按着胸口剧烈的喘息着,感觉我的心脏快要跳出我的胸腔,眼眶又酸又涨,总觉得哭出来才能舒服些,可我偏偏哭不出来,眼球很干涩,稍微转动都疼的厉害。
我从包包里拿出我的钱夹,在最深的一个夹层里拿出一个松针编的,墨绿色的戒指。已经有些干枯了,好像轻轻碰一下都会碎成一堆粉末。这是圣诞节那天,顾里套在我无名指上的那个戒指,事后顾里让我赶紧扔了它,我嘴上答应了,可我还是没舍得,矫情的把它放在了我钱夹的最深处,像是藏起了一个见不得人的秘密。
很可笑,我的感情,我对顾里的感情,也就像这个脆弱的松针戒指,廉价而卑微,不能碰,不能拿给别人看,只能被隐藏起来,而且还要深深的藏起来。
它和那些在专卖店里展示的高级珠宝是永远不能相提并论的。
我把那个松针戒指用力的攥在手心里,它瞬间就碎成了几截,然后我扬起手扔掉了它,它的碎屑落在我的脚边,迅速的被风吹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