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暗潮
汉字真是博大精深。明明只差一个字,顾里的生日听上去是多么可怕的词汇,顾时的生日听起来就亲切多了。
顾里的生日更像是逼迫着半个上海的人来瞻仰的盛大表演,顾时的生日就更像是温馨和平的家宴,和她本人的性格一样,本质上来说还是温和且与世无争的。
尽量减少在公共场合露面次数的林笙让这次宴会变得更加低调,顾里甚至连唐宛如都没敢喊过来,生怕卫泽会迅速地把林笙没有死这个消息传达给顾森,那事情可就闹大了。得了,不请唐宛如那干脆南湘和顾准也别来,正好省点力气好参加顾里的。
在种种条件的限制之下,顾时的生日宴会真的就成了一场普通的家宴,她自己倒是很享受这种氛围。她和顾里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别人的目光会让她觉得芒刺在背,只要可以,她就不太想引人注目。
财大气粗的顾里说什么也不肯让顾时的生日就这么平淡的结束,硬是在入夜之后不久把一家人拉到了院子里,她一通电话过后,不远处的烟花立刻升腾而起,在空中交织出大片大片的灿烂。
顾时和林笙顿时就不说话了,仰头愣愣地看着,林萧轻笑一声:“金庸敢让杨过在宋朝就用这招,也是够偏袒这个男主角的。”
坐在院子里看着烟花闲聊,话题不知怎么就被扯到了梦想上。
大家都知道顾时内心深处最向往的职业真的就是总裁,她从小时候起就是一切以顾里为目标的。
林笙的答案就有点脱离正轨:“去月球。”
“什么?”在烟花的炸响声中,顾时以为自己听错了。
“当宇航员,去月球。”林笙拍了拍脑袋,“不过现在是别想了,有重大手术史。”
她的语气里真有那么一丝遗憾。
在霓虹灯和射线灯的双重夹击之下,要在二十一世纪看见灿烂的星空还是有一定难度且需要技巧的。但人类的造物在大自然的造化之下总归是卑微的,即使是在繁华的大城市里,也可以仰头震撼于星空的纯粹。
顾里抬头看了看月亮,抿了一口红酒:“没出息,要去就去木星。”
难得听到顾里也有这么浪漫主义的发言,顾家其他三个人好奇的目光齐唰唰地转了过来:“为什么?”
“木星面积大啊。上去先插个旗,回来开始卖木星房产,肯定有钱多的没处花的人买。”
“钱多的没处花的……不就是你吗?”林笙看着在漫天烟花的映照之下显得格外安静的月亮,“你说,在月球看到的风景是什么样的?”
短暂的沉默之后,顾里、林萧和林笙异口同声地说:“生日快乐。”
顾时扭过头,觉得自己好像伸手就可以抓住被烟花浸染的月色。
这是她举世无双的好时光。
七月十八日,距离顾里的生日还有一个月。无论是二十年后,抑或是二十年前,这一点都是没错的。
林萧还在犹豫她要送给顾里什么礼物。
对于出生在一个普通家庭,自身又没什么赚钱能力,而且还是个高中生的林萧来说,要送给顾里礼物真是一件很有挑战性的事情,她从自己过生日那天就开始想,想到现在脑子里冒出来的第一句话还是“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
眼看着那个日期一天天地逼近,她先是问南湘:“你觉得我送顾里什么生日礼物比较好?”
南湘双手扶着她的肩膀分析给她听:“林萧,别想着你能给她什么惊喜。你就算拼死拼活搞来了几千块给她买个礼物,她也觉得你是礼轻情意重。而且,她是顾里,你要是写首诗送给她,没准儿我们八月十九号就能在城郊的公墓看见你飘洒的骨灰了。”
林萧已经到了病急乱投医的程度,她真想跑到二十年后揪着自己的领子问:“这么多年的礼物你都是怎么解决的?”
她甚至问唐宛如:“你说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我迅速地变成一个有钱人?”
唐宛如的回答也是很别出心裁的:“傍大款。”
说的其实没错,顾里不就是那个传说中的大款吗。
于是林萧接着问:“那我要是想给这个傍上的大款送生日礼物呢?”
唐宛如捂着胸口叫了一声:“我受到了惊吓!”
她们瞪了对方了一会儿,然后唐宛如说:“你可以去卖身啊!”
她这一声“你可以去卖身啊”实在是过于响亮,在整个肯德基的大厅里久久回荡,林萧觉得就连隔壁桌上那个小男孩手里拿着的劲脆鸡腿堡都朝她投来了鄙视的目光。
林萧捂着脸试图继续这个话题:“我是说正经的……”
“是啊,就是说正经的,你要是想送已经傍上的大款生日礼物——”唐宛如塞了一口薯条在嘴里,“那还卖什么身,你直接肉偿啊!”
“你直接肉偿啊”这五个字和刚才那句“可以去卖身啊”一样响彻云霄,林萧拿起一张餐巾纸捂住了整张脸,在纯白的视野里她灵光一现。
“如如我爱死你了!就这么办!”
这回轮到唐宛如恐慌了:“你不会真的要出去卖吧林萧,我可不认识拉皮条的,你别找我!”
与此同时,顾里还是第一次期待她一个月之后会得到的生日礼物,林萧是不会随随便便敷衍掉的,虽然八成是“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但她要“礼”干什么?她要的就是那点情义。
也有人完全不关心这个问题,比如正在假期里私用学校画室的南湘。
“告诉你一个秘密。”顾准偏过头的角度让南湘觉得他愈发地眼熟,“你的好朋友顾里,是我的姐姐。”
纵然是手腕底下还支着画杖,南湘的手也不免地哆嗦了一下。
但她十分不想在一个初中生面前暴露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轻描淡写地问:“同父异母?”
“不,同父同母。”顾准还裹在那床白床单里,还是个少年人的身形,看上去却很……可怕。
南湘是个聪明人,她看得出来顾里生活在一个冰冷的水晶宫里。然而顾准就是不可抑止地向往水晶宫里的景色,他是在嫉妒和不甘之中长大的孩子。
他不愿意去信任别人,即使是所谓血脉相连的亲人。他宁愿靠着自己的力量一步步地往上爬,即使这力量微不足道,在云端的王者们看来如同蝼蚁。
但是南湘记得她第一眼看到顾准的时候,他蹲在教堂前的广场上,摊开手去喂一只鸽子,他用另一只手摸了摸那柔软的灰色羽毛,骤然绽放出一个笑容来。
他们是同类。他们被迫生长在泥泞和黑暗之中,手握着仅有的利刃,等待着他们可以大展身手的那一刻。
“你不会准备干什么吧?”
顾准垂下了视线没有看她。
“那要看,顾延盛想不想让我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