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欢看到人们穿纯色的衣服,也喜欢看到人们穿各色的衣服,哈哈,像是在说废话吧。
但不知怎的,我会认为穿纯色衣服的人有故事,有那种可以在夜间小店喝杯小酒慢慢向陌生人讲述的故事。
所以当我看到她时,第一感觉就是她可能有点小固执,有点小故事。
后来的事实证明,我对了一半。她有并不美满的家庭,和这世上绝大多数人一样,这是不对的那一半。
我对的那一半则是,她那点小故事里我也是主人翁之一,在此之前,她告诉我她认为自己只是一个平凡人。
那时也仍旧是雨天,我们一路淋雨回家换了干净衣服冲泡了热饮对坐在地毯上说着话,然后接吻,然后在一起。
啊,不是初见面的那一个雨天,而是整个梅雨季节将要过去的最后一个雨天。
南方的梅雨季节让我又爱又恨,喜欢那落下的雨将大地和天空连在一起,恨是因为不得不出门。
在那整整持续两个月的雨天里,我几乎早出晚归,有时更会熬上一个通宵,像年轻人一样。
她那时常会说,等你到了我这样的年纪,就不会喜欢熬夜了,巴不得人生永远在梦里度过。
我不明白,等我后来似懂非懂时,等我后来因为她的离去真的懂了时,她已经不在我身边。
总之,那时我在清晨起来跑步到石亭,雨像是小雪一样慢慢飘下,上学路上变得越来越沉重。
从落日到虫鸣,从清晨到朝阳,不管在这样的梅雨天里看不看得到,听不听得到。
我喜欢在这样一种时间缓缓流逝的氛围里呆着,在这种宁静里我才会感觉自己还活着。
我也在这样的氛围里和她渐渐熟悉,她也渐渐习惯了不管在什么时候来到石亭,都会发现有这样一个人已经先来,似乎已经先来了好久好久。
人在熟悉的环境里会感到安心,在安心的环境里会将心敞开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