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我是猫
爱是眨眼,陪伴是合眼
我叫薛定谔,不是物理学家薛定谔,而是一只猫。
你问我是什么品种的猫,我也不知道。
一个叫高荟荟的女人曾经很嫌弃地说:“薛定谔可真丑。”我听了后,冲她呲牙,气得尾巴都竖起来了,虽然我是一只猫,但我也是有尊严的一只猫。
更让我气愤的是那个女人老是往我主人身上靠!晚上睡觉总是把我关到阳台外面去。主人的嘴唇只有我能舔!我冲着主人不满地“喵喵”叫,她却只给我吃猫粮,这让我有点伤心。
说起来,那也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现在的我是只大龄老猫,记性不是很好,却老是回忆。
程长安小姐看到我一动不动地趴在阳台上时,对身边的男人说:“它太老了。”
那个人问:“多少岁了?”
“唔,让我想想,十三岁了吧,陆愿捡到它的时候,它才三岁。”
我动了动耳朵,示意这两个人类,老子还活着呢,并给了程长安小姐一个不屑的眼神。
程小姐顿了顿,道:“你看,它动耳朵了,可能也想起陆愿了,猫是有灵性的动物啊。”
切,你的猫语负一百分好不好。我不满地伸了伸腿,忽然觉得自己有点抽筋,关节也疼起来。
作为一只大龄老猫,一天不晒太阳就难受,今天的太阳却让我分外难受。大概是因为有些怀念过去吧,我咂咂嘴,毕竟主人的猫粮更好吃些。我说的主人当然是给我起名字的主人,只有她会起这么奇葩的名字。
唔,这么一说,我又想在太阳下面做个梦了。
在成为“薛定谔”之前,我是那一片最落魄的野猫,打架总也打不过别猫,身板小的和橱窗里的塑料玩具一样。有一天,当我又被众猫揍了一顿,躺在树下装死时,一个人类在我旁边停了下来。
我连睁眼的力气都没有了,饥肠辘辘地袒露着肚皮,春天让我分外饥饿些。如果我会说人话,那我一定要先学会“行行好吧,赏口饭吃”。虽然我是一只有尊严的猫,但是人类不是有句话说“饿死事大”嘛。
那个人类“咦”了一声,蹲在旁边自言自语地说:“野猫?”
废话,你见过那么瘦的家猫吗?我悲愤地想。
“姐姐,想养猫了?家里不是有一只萨摩耶了吗?”一个男性人类开口道。
“不是给爸妈养,是我打算自己养。看它挺可怜的。”
“这么瘦,能养活吗?”弟弟疑惑道。
我听不下去了,挠挠肚皮慢吞吞地起身,瞪了那个人类一眼。
姐姐笑了笑,在袋子里翻了翻,拿出一样东西放在我跟前。我嗅了嗅,立刻就扑了上去,竟然是面包,喵呜。吃到一半,才想起来讨好地冲她摇了摇尾巴。
“就算不去宠物店买,这附近还有胖一点的猫嘛,而且它也太丑了。”
你懂什么,我瞅了他一眼,可能是我的目光有点凶狠,那个和姐姐有几分相似的男孩子往她身边又挪了一步。
姐姐想了一下,笑说:“看着有减肥的欲望。”
我摇晃的尾巴一下子僵住了,幽怨地冲她“喵呜”了一声。
“吃了我的面包,就是我的猫了。”一个女声慢悠悠地宣布,没等我回答,就将我拎了起来,又接着问,“我叫陆愿,你叫什么名字啊?”
弟弟嫌弃地说:“它刚才喵呜了两声,就叫喵呜喵呜吧。”
姐姐认真地想了想,片刻后道:“就叫薛定谔吧。”
弟弟偏头看着我,在姐姐看不到的地方叹了口气,用手接过了我,陪着姐姐走到了宠物店。
这就是我的主人,陆愿,那年她24岁,刚刚从国外回来,距离她重新遇见那个讨人嫌的女人,还有一个月零二十三天。
(2)
在陆小姐的公寓里住了两个月,我已经向圆滚滚发展了。陆小姐工作比较忙,我每天趴在阳台上一边晒太阳一边等她,看到她从楼下那棵广玉兰走过,我就屁颠屁颠地跑到门口去接她。
但是这一天,似乎有点不一样,我歪头看着主人旁边那个女人,登时有一种大事不妙的预感,赶紧去把我的猫粮藏到了沙发底下。
主人一打开门,习惯性低头,没看到平日咬着拖鞋的我,一抬头看到立在鞋柜上的我。我挑剔地看着主人旁边新来的人类,挺直了胸膛斜眼看她。她哈哈大笑,说:“陆愿,你的猫吗?叫什么名字?长的真是——独特。”
中间那个停顿是怎么回事?我不高兴了,因为她一来,主人都忘记蹲下来摸我了。我舔了舔爪子,想着从哪下手比较好。抓破她的脸,我恶毒的想。
主人和她吃饭时,她很喜欢主人做的排骨,一边吃一边看旁边的我,我不是丑吗?有什么好看的,我拿屁股对着她。不期然看到主人的目光放在她身上。但是主人只有在她不注意时才会看着她,那女人稍微偏下头,主人就垂下眼沉默地吃排骨。
我看着这样的主人,觉得心里沉甸甸的,于是我跳上跳下,成功地吸引了那女人的注意力,好让主人做她想做的事。
有什么好看的,我盯着那个女人,还是主人最好看。好吧,勉强承认她是可爱的。
那天,她离开之后,主人站在抽丝窗帘的阴影里看着窗外,脸上笼罩着斑驳的光影,说不上开心还是不开心。她站了那么久,久到我都不耐烦趴在她怀里了。我在想是不是真的应该对她好一点,让主人开心?
哼,才不要呢,主人是我一个人的。她对主人好还差不多。
在她来之后,主人真的像换了个人,作为一只猫,我说不上主人到底有什么变化。只是觉得,主人的情绪不似从前平静。让我想不明白的是,之后的日子里,那个叫高荟荟的女人简直是灾星一样的存在。
那年秋天的时候,主人新买了一台跑步机,高荟荟已经从每月来一次变成了每星期来一次,这个星期她还没有来,我窝在一边看主人在跑步机上跑步,心里藏着小庆幸。主人已经跑了半个多小时了,我动了动耳朵,似乎是主人的手机响了。手机就放在跑步机旁边,主人一边跑一边接起了电话。我正打着哈欠,突然听到“哐当”一声响,吓得我毛都竖起来了,定睛一看,主人竟然从跑步机上摔下来了。
我惊惶地跑到主人身边,她似乎磕到膝盖了,撑着胳膊坐起来,吃痛地皱着眉。我看她的小腿擦破了皮,却一刻也没停就站了起来,紧紧地攥着手机,问道:“在哪个医院?”
我愣了愣,冲她喵呜了几声,她理也不理我,一瘸一拐地去拿包,还装作轻松的对手机说:“没事,刚才是薛定谔打翻了猫粮。”
我哀怨地看着她走来走去,不放心地追上了她,但主人连衣服也没换,拎着包就跑了出去了,甚至还在关门时差点把我挤成肉饼。她急匆匆地说了声“乖”,就锁门离开了。
我郁闷地挠了挠门,灰溜溜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跑步机还在运作,主人都没来得及关掉它。我跳上跑步机,一下子被甩了下去,我躺在地板上,看着天花板,忧伤地想,不会又和那个女人有关吧。
事实证明,我果然是只聪明的猫,那个叫高荟荟的女人出了车祸,骨折住院了。
那个女人住院的时间里,我享了不少口福,主人的厨房每天熬着各种汤,就算工作再忙,主人也一定开车去看她。主人的SUV就是在那时候买的,她也是用那辆车把高荟荟接回了家。
冬天的时候,她们终于在一起了。我躺在圣诞树下,窗外是大雪纷纷,她们一边喝酒一边看电影,主人的眼神太温柔,我耷拉着耳朵提不起精神。
那部电影叫《真爱至上》,两年后的冬天,主人再次把它翻出来的时候,我们已经换了房子。我吃着程小姐给我倒的猫粮,一回头看到主人在沙发上睡着了。
“It's my fa/vorite time of day, driving you. 一天中我最愉快的时刻,就是送你回家。
It's my saddest time of day, lea/ving you. 一天中我最悲伤的时刻,就是离开你。”
电影里在说这样的话,主人睡的很沉,手疲惫地垂在一边,我舔了她的手,她的手在刚才擦过了眼角。
嘶,咸的。
(3)
我是只大龄老猫了,每当我一动不动的时间太久时,程小姐就特地过来看看我。我知道她是怕我死掉了。
我也觉得自己快到时候了,只是不知道自己死了之后,是否能见到我的小主人。我真希望自己再见见她,吃一顿她做的糖醋排骨。
说起这,倒叫我想起好几年的一件事情。主人26岁那年,我们搬出了原先的房子,跟着程长安小姐住。主人的工作越来越忙,也不知道怎么就突然那么多事情了。一天,她又是很晚回来,我一直等到凌晨一点,但是这次她看上去好像不太对,进了房间就倒在床上。程小姐值夜班,没人能来帮我叫一下主人。
她看上去很痛苦的样子,眼皮都是肿的,大概又是经期综合征。以往不管几点回来,主人必定要卸妆的,但这次她却一动也不动地趴在那,我吓了一跳,试探了一下她的体温,手脚冰凉,还好其他的地方是热的。我心中浮起一个恐怖的念头,去试了试主人的鼻息,还好,主人还活着,虽然气息微弱了些。
我添了添她的脸,觉得真是难过,主人在梦里也皱着眉头,这让我舌头发苦。后来舔着舔着,我不小心就睡着了。第二天,主人继续去上班,她的脸色很难看,嘴唇苍白,虽然涂上口红后,什么也看不出来了。
人类真的是很会伪装啊。我扒着窗台,目送主人撑着脑袋离开。
从那以后,我就养成了习惯,每天入睡前去试一试主人的呼吸,虽然这样挺傻的,而且主人也不知道我在做什么。
那段时间我还是有些怀念高荟荟的,可能因为主人和她在一起也挺开心的吧。
后来主人离开了好久,她说她要去旅行了。我没想到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
程小姐说要去接主人回家,我满心期待着,新买的猫粮都没心情吃,没想到程小姐带回来的只有几张照片。
骗子,人类都是骗子。我把照片咬坏了丢到程小姐面前,烦躁的用爪子挠她的鞋,示意她去把我真正的主人的找回来,她只是把照片捡起来放在茶几上,缓缓走进了卧室。我在沙发上跳来跳去,看着那张主人的黑白照片,轻轻地“喵呜”了一声。
主人没有回应我,尽管她笑着。
后来我又见了几次高荟荟,她想带走我,我警惕地看着她,她一碰我,我就跳到一边,但她还是抓住了我,摸着我的毛,看起来快哭了。
干嘛!你!我很不满,扭来扭去地想挑个地方下口。
也不知道她在小声地嘟囔些什么,我烦躁的要死,我还要去找我的主人呢。假哭,一定是假哭,想博取我的同情!我不乐意地舔了舔我毛上的水珠,嘶,咸的。
我毛都快炸了,最后跳出她的手掌,躲在了程小姐身后。程小姐平静地说:“你也看到了,它不想跟你走。”事情到这才作罢。
想一想,那真的都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太阳真温暖,今天要不要出去找我的主人?我换了个姿势,眼睛眨也不眨地看天上飘过的云。不知道程小姐在厨房忙什么,会有糖醋排骨吗?真想离家出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