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冲绳流浪猫(前)

作者:茄汁浇饭
更新时间:2019-01-24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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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机场的新歌我一听就想到了这样一个be的故事。他们说,歌词讲的是人世间不能透露的情感。画师跟陈绮贞的歌词这个梗,我真的遇到过,觉得画师好文艺,几年后发现,原来是歌词,有点幻灭。




听医生说,怀孕后嗜睡是很正常的。平常为了工作,不得不勉强打起精神,可今天是周末,我真的无论如何也不想和床分离。加宁此刻正在香港出差,不知有没有睡成懒觉。总之,我直到中午才不情不愿地起床洗漱。饭后窝在沙发上读书看报,借以打发时间,等着夜晚到来。他不在家时,我总是最期待夜幕降临——每次出差,他总会在九点半致电给我,是雷打不动的习惯。没有想到的是,今天他在六点就打来了电话。




“一钦,吃过饭了吗?”




“刚好吃完,正要去洗碗。怎么今天这么早就打来啦?”




“不好吗?”他的声音里带着笑意,我完全可以想象他此刻的表情。




“当然好呀。”




“我也刚吃好饭,正在街边散步,遇到一个女生牵着狗经过,是博美犬,很可爱。你不是最喜欢这种狗吗?所以我就问她,可不可以给狗拍几张照片。她同意了,我刚拍好,想立刻告诉你。”




“真的?那快点发给我看嘛!”




“马上马上,真的是很可爱。”




他像是有些手忙脚乱,我突然觉得很好笑。他对猫猫狗狗从来无感,我几次想养狗,都因为想到他可能不喜欢,没有正式提过。




“可是,你不是不喜欢小动物的吗?”




“这才说明它真的很可爱,难怪你这么喜欢,我看了都动心。要不然,我们以后也养一只吧?”




“那要过好久才行哦。我可不想一边照顾小朋友,一边又要照顾小动物。”




他傻笑一声:“说的也是。”




这只小狗确实很可爱,任谁看了都会喜欢。可我的目光却意外被相片里的另一样东西吸引,久久不能转移。那是一只手,不出意外的话,是狗狗主人的手,也就是加宁提到的那个女孩。是一只右手,无名指的指节上有一道淡淡的伤痕。这道伤痕,我想我是认得的,如果我没有记错,这手或许是苏轶的。印象中曾经听老师提起过,她现在已经在香港定居。可是,她喜欢的明明是猫,不是狗,这一点我绝不会弄混。光凭这道谁都可能有的伤痕,我很难确认她的身份。




“是不是很可爱?你喜欢的,对吧?”




“是!好喜欢!”我摇摇头,驱除脑海中的想法,专心回复电话。




“有机会我们养一条吧?好不好?”




“当然好!我早就想养啦。”




“那你怎么不和我说?”




“嘻嘻,谁提议养,谁就要负大部分责任!”




他笑声爽朗:“好好,我负责,负全责。”




和他通完电话我心情大好,可晚上他不再打来了,我有些无聊,翻看起之前他发来的相片,忍不住放大了,仔细观察起那只误入镜头的手。越看我越觉得那是苏轶的手。也许真的就是。我曾经捉住她的手翻来覆去地看过,所以才发现了那道伤痕。如果不细看是很难找到它的,因为是横向的,和指节上皮肤的褶皱重叠在一起,并不容易分辨。记得她说,那是她在幼儿园上手工课时留下的,老师发彩色的塑料小剪刀给她们,坐在她正对面的那个女孩兴奋地把剪刀伸过来,对她说:“苏轶,我们的剪刀颜色是一样的耶!”然后不知怎么的,她的手指就被剪到了,流了很多血。她没有哭,老师给她上云南白药,我想想就觉得痛,但她没有哭。后来老师把这件事情告诉她的父母,夸她坚强。每次大人说起孩子们的童年往事,总会提及这桩意外,惊叹她当时居然没有哭。她听得耳朵生茧,牢牢记在了心里,否则幼儿园里的事情,谁还会记得。她和我说起的时候,像是在转述一则寓言故事,强行添加了一个结尾,告诉我这表明她是一个很坚强的人,从小就是。




我们相识的时候,我22岁,刚成为研究生,她18岁,是大一新生,是我的直系学妹。




我18岁时,大一开学的第三天,全年级的同学都被召集到一个教室里开会。当时院书记和辅导员说过什么,我一句也不记得了。但有一件事很有趣,我一直记得当时的场景——有七个研究生学姐依次走上讲台向我们介绍自己,在黑板上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原来她们是新生班助——所谓班主任助理,工作是配合辅导员完成部分的班级管理工作,参与新生的活动,帮助他们解答疑难困惑,算是在老师和辅导员之外,跟新生交往最密切的人。这是我四年后才具体了解到的。印象中其他专业的班助都很漂亮,我们班的那位就差些,不过非常有气质,写得一手好字,我到现在都还记得她的名字和相貌。她是从厦大考来的,之所以选择我们学校,是因为可以少考一门课。后来每年换一位班助,她们每个人的名字我都记得,只是我从来没有什么问题需要向她们请教,私下里也就没有什么接触。




大四后我保研留校,开学前忽然得知我被导师推荐担任本系新生的班助,感觉非常奇妙。我以为本科时的其他同学都对这个班助制度不太在意,加上班助也很少出现在我们的生活里,所以总觉得好像只有我一直记得她们。发现自己变成班助时,我感觉特别有趣,似乎有种冥冥之中注定的意味。我加入了新生的班级群,在暑假里偶尔翻看他们的聊天记录,回答他们的问题。二十个人里,只有一个男生给我留下了比较深刻的印象。我不知该怎么形容他,总之异常的活跃,发言有一种show off的感觉,我不太喜欢。




开学后我和另几位班助一起,跟着院长、辅导员还有老师们一起走访了新生寝室。我第一次意识到,这一届的男生特别多,一共有七个,我们班当时可是只有两个。可惜七个男生里一个看着顺眼的都没有,我有点失望,好在学妹们全都白白净净,样子乖巧可爱,叫人看了就心生好感。军训前一晚,我把他们召集到寝室楼附近的广场上举行了一次所谓的“破冰班会”。我大学四年里几乎没有参加过学生活动,对这种事情很不擅长,提前买了二十杯烤奶,找人帮忙拎去,分给他们,叫每人简单地做个自我介绍,就算是破冰。那个我不太喜欢的男生是武汉本地人,他一上来就开始讲德语,我很没有耐心地打断他,问其他人:“你们之前都有学过吗?”他们全都摇头。我于是对他说:“讲中文。”有一个学妹是广外保送来的,一听她讲话就知道。我喜欢粤语歌,对她自然而然生出一阵好感。她就是苏轶。我记性还算可以,这次破冰之后,立刻就把人名和相貌都记住了。




隔天我去参加新生导航会。这是院里的惯例,每个系都要派出几位老师和学长,跟新生们坐在一起交流,先由老师们介绍一下系里的各种情况,再叫学长们上去讲一讲自己的学习生活。我因为是班助,也必须参与其中。走进教室时,我只见到了几个陌生的学妹,大概是大二和大三的同学,我不熟悉,她们显然也不认识我,把我看成是新生,见我习惯性地往后坐,热情地对我说:“新生往前坐呀!”我笑笑说:“可我是研究生耶。”于是光明正大地往后走。教室在科技楼,每张桌子上都有电脑和挡板,我走到后面才发现有个新生已经到了,只是之前被遮住,我没有看见。




她抬起头冲我笑,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学姐好!”




我点点头,坐到她身边,放下包:“是叫苏轶,对吧?”




“哇,学姐这么快就记住我的名字了?”她看上去似乎很惊喜。




“对,因为第一眼看成了苏铁,仔细一看才发现看错了,就记得比较牢。”




她愣了一下:“苏铁是什么?”




“你不知道吗?就是铁树啊,铁树开花那个铁树。”




“真的假的……”




我没再继续说下去,因为觉得有些无聊,却无意瞥见她在用手机搜索“苏铁是什么”,立刻不客气地笑出声。她大概是个比较害羞的人,脸有些发红。我替她解围:“新生往前坐吧,等下跟同学坐在一起比较好。”她果然乖乖拎起书包坐到了前面去。一个多小时的导航会结束后,新生们分成五组,每一组都配了学姐学长和他们近距离交流,老师见我坐在一边,把我抓去充数,于是我又坐到了她身边。她是广州人,我印象中福建人、广东人和海南人通常都长得比较黑,很有辨识度,她却很白,脸红起来特别明显。




有些人现实生活里话不很多,但在网路上却显得特别活跃,那个我不太喜欢的男生是这样,苏轶也是这样。她常常找我聊天,问些奇奇怪怪的问题,好在我也不忙,有很多时间回复她。接触了一段时间之后,我发现对她的第一印象有很多错误,她不是个害羞怕生的人,反倒活泼开朗,热情阳光,爱好多得数不胜数,还很擅长画画和摄影。鉴于我自己从没有过持久的爱好和特长,对她免不了有些崇拜和欣赏,但想到她这样年轻,心里又有些别扭,似乎我对她更像是羡慕和嫉妒。我向来不太愿意跟学弟学妹们打交道,因为总忍不住恶意预设,觉得会有代沟,觉得我可能无法理解他们的想法,害怕他们更加优秀,害怕他们比我对未来更有规划,显得我很差劲。可事实就是如此,没有办法。加上我又不得不和他们打交道,只能接受这个现实。




我每两周必须去听一次他们的课,不论是专业课还是公共课,对他们的学习情况得有一个粗略的了解。我通常只听专业课,来去匆匆,偶尔向老师、学委和班长问几句话。除了苏轶之外,我私下里只会跟学委聊天,交流的都是上课进度、上交作业的情况和出勤率,和其他同学几乎没有多少交集。跟与他们的关系相比,我和苏轶算是比较亲近了。但我每次去到他们班,她从来都不跟我打招呼,有时是低头看书,有时是埋头睡觉,好像我不曾来过一样,而其他人都会向我招招手或是点点头。于是有天我终于忍不住摆出学姐的架子,问她为什么这样。她说,我跟你比他们跟你熟一点,那样显得多生分!我有些哭笑不得。只是相比起来熟悉一些而已,也算不得关系有多好。




当班助要做好多事情,他们的每一次班委选举、奖学金评比、读书会、团会我都要参加,每两周要参加集体会议,报告一下听课情况和整体情况,每次放假前后都要大老远地从西边跑去东边查寝,每学期还要跟每个同学单独约谈至少一次。我念本科的时候,完全不记得班助们有做过这些事情,实在觉得自己非常敬业。




我第一次约谈他们的时候没有经验,生怕他们要跟我讲些不愿意让室友知道的事,所以把地点选在了寝室楼附近的一家咖啡厅,方便一对一交流。我不喜欢喝饮料,但那里强制消费,我只好给自己点一杯牛奶,再请每个同学都喝一杯。轮到苏轶的时候,我已经谈了九个同学,整个下午都花在了这件事上。有些人话很多,也很愿意跟我分享心事和烦恼,比如我不喜欢的那个男生,他仔仔细细地跟我讲了为什么他会保送考试失利,最终“沦落”到我们学校。“我是一个失意的人”——他的原话是这样,我差点以为自己误入了《又见一帘幽梦》的片场。说来也巧,他跟紫菱一样姓汪。其他人都跟我保持着距离,不太愿意交心,我完全可以理解。当然,不是说我跟汪同学有多亲近,他可能只是有些孤独,想找人说说话。他告诉我,他知道自己不太受同学的欢迎,从小就是这样,但他并不认为是自己的问题。我实在不好意思告诉他,其实我也不太喜欢他。




苏轶来的时候,我给她点的牛奶还没有送来。她也不知道有饮料正等着她,直接问我:“我是不是今天最后一个?现在该吃饭了耶,我们一起去吃好不好?边吃边谈。反正我有蛮多事情想跟你讲。”




我觉得这个提议不错,因为她说有许多事情想跟我讲。之前的约谈中,学委告诉我,他不喜欢汪同学,因为汪同学总在寝室里唱歌,很打扰他,加上汪同学个头又大,晚上睡觉时,汪同学无意翻个身就能把他震醒,他意见特别大,跟我念叨了好久。我从此对学委十分有好感,对这帮小朋友之间的爱恨情仇也多了几分兴趣。其实只是八卦心作祟。我念本科的时候,被公认与八卦绝缘,不论什么小道消息,我总是最后一个知道的人。到了研究生期间,听新室友说起以前院里的八卦,诸如“某寝室四人不合,以致于每人都有一根属于自己的撑衣杆”之类,我的八卦心终于被激活,期待从苏轶那里听到更多女生寝室的“趣闻”。




我拎起书包和她往外走,准备去光谷吃饭,结果走到半路突然想起了那杯牛奶,觉得非常痛心,倒不是在乎那十几块钱,即使牛奶送来了,她不喜欢喝,我也不会觉得浪费,只是这下她根本不知道我有给她点过饮料,万一她回去之后发现其他约谈过的同学都有喝到饮料,自己却没有这个待遇,会不会生我的气?于是路过85度C时,我特意把她拉进去,叫她随便点一杯饮品。她犹豫半天,点了一杯什么奶绿,我记不清了,总之听名字不是很难喝。她还没有喝就问我要不要尝一尝,我立刻摇头,之前喝那么一大杯牛奶已经很要命了,我只想快点找到厕所。落座后我去了厕所,再回来时她正在看菜单。我对吃食不太讲究,在武汉生活了四年都没有弄清楚光谷有什么好吃的餐厅,她初来乍到,也没有经验,所以我们随便找了一家广东菜。她点的菜都很对我胃口,我挺满意,但她觉得一般,邀请我下次去广州吃正宗的广东菜。我随口应承。




她讲起在学校里的见闻:寝室楼附近有流浪猫生了一窝小猫,有只是纯黑的,特别漂亮。她很喜欢猫咪,家里养了六只。她还参加了校内救助流浪猫狗的组织,专门带小猫去兽医院打了针,可惜不能养在寝室里,只能平时去喂一喂它们。楼下还有一条流浪狗,长得好丑哦,根本看不出是什么狗,毛又长又脏,四肢还很短,总之就是很丑。




我听了忍不住想笑:“那只狗我大一的时候就在了,确实很丑,人家很可怜的,因为长得不好看,都没有人愿意亲近它。我记得它总是脏兮兮的。”




“是的。”




“我以前喂过它几次。”




“这么好心。你是不是比较喜欢狗?”




“是啊,我以前都躲着那些流浪猫的,怕被抓。”




“那你喜欢什么狗?”




“小型犬啰,柯基、柴犬、吉娃娃什么的,不过最喜欢的是博美犬。”




“博美?为什么?感觉大家总是比较偏爱柯基和柴犬哎。”




“因为很小个嘛,看起来特别乖特别可爱。而且——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一个游戏。”




“哎?什么游戏?”




“嗯,叫《逆转裁判》,是个文字冒险游戏,主角是律师,我很喜欢。这游戏里就有出现过一只博美犬,还是重要证物呢,名字叫导弹,好喜欢,等我以后养了狗,也要给它起这个名字。”




“看不出来耶,你喜欢玩游戏,我听都没有听过这个名字。”




“有机会可以看别人玩,网上有视频,很有趣的,当年玩过之后,我差点想去学法。”




“那怎么没有学嘛?”




“怕背书啰。”




她笑起来,又露出两颗虎牙:“可以找个学法的对象啊。我二学位就打算学法,下次有机会真要见识一下你说的这个游戏。”




我点点头:“说实话,我特别希望以后的男朋友是律师或者检察官。”




她吐吐舌头,不再说话。很久以后我才意识到,这是她给我的第一个信号。




她对班上的同学并不怎么上心,我感觉得出来,她更偏爱参加学生组织,喜欢跟前辈们玩,尤其是她母校广外的学姐学长。广外的学生很有辨识度,尤其是男生,院篮球队的队员几乎被他们承包了,他们喜欢穿高中的校裤,浅绿色的运动裤,天天穿,每个人都有好几条,听说还会送给其他队员。实在是很好笑。我想起以往听说的种种关于他们的传闻,问苏轶:“广东人是不是都很喜欢泡吧?”




“不太清楚,我看蛮多学姐学长喜欢去的,尤其是搞完活动之后,但我不喜欢,每次都提前回来。”




她没有跟我讲什么班级里的奇闻逸事,只是抱怨和室友的作息不太对付。她那个室友我是知道的,家住在鲁巷,距离学校只有十几分钟路程,大大咧咧的,开学没多久就惹了不少麻烦,我好头疼,幸好她有转专业的打算,第二学期就转走了。




“等她转走,也许会搬寝室。”




“真的?你确定她想转专业?”




“你也太不关心你的室友了吧。”




“那我又不喜欢她嘛……”




我们聊了一大堆有的没的。我完全没有听到期待已久的八卦。她像汪同学一样喜欢谈论自己,但说话的口气并没有让人感到不悦,我觉得挺有趣的。我从来都不喜欢跟比我小的人待在一起,心里总有一些偏见。在这点上我和苏轶倒有些相似,都喜欢和比自己年长一点的人交流。在我当时认识且说得上话的人里,她大概是最小的一个。我们互相添加了微博关注,当晚回寝室后,我翻了很久她的微博。她的画很漂亮,是我喜欢的风格,但她只是发图,从来不多说什么,每一条微博都有不少人转评,可没见她和谁互动过。我一直看到深夜,保存了好多张到手机里。我从小就缺乏艺术细胞,在微博上关注了不少画师,从来只是看画,没有留下过一句评论,对她也是同样。因为我觉得自己跟他们这些心思细腻的人不同,不擅长表达,说出来的话恐怕会破坏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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