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烧了两天。本来是想趁病躲一躲的,实在见不得周乐和曲华阳腻腻歪歪的样子。结果,第二天一早,我妈挂着和煦的微笑给我送粥、切水果、买罐头,并在吃喝过后一面摸着我依旧发烫的额头,一面用我从未听过的温和语调问我:
“是看电视还是听英语?”
我愣住了,脑子告诉我该回答听英语,可心不愿意,病中学习实在太苦了。踟蹰再三,我还是选择看电视。
在我妈无奈而宠溺的目光中,我看了平生最难受的一次电视。她抿住的嘴角和横飞的眼波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我选错了,不过碍于病中她不与我计较。
隔天一早,我就去上学了。
哪怕学校有我不想看见的人、事,我还是选择去上学。相比学校,还是家里更让我坐立难安。
我妈殷勤的帮我背书包,先是诧异,“这么轻啊?”
自打放弃学习我的书包轻便不少,那些练习册、教材都叫我留在桌肚里“守夜”,每天只背一部分作业和几张装相用的试卷。唯一常驻在我书包中的,是一台复读机。我骗她说生病那天着急回家,没收拾。
谎言反倒勾起点她的慈母心,叮嘱我,“难受了就回来。”
走到楼栋口,我顺着以往的习惯,站定,打开书包,捋好耳机线,打开复读机,再调整好书包位置,然后才郑重其事的迈出楼栋。这个习惯在心系周乐之后一度被我舍弃,因为我总是太想见到她,一秒钟都不愿耽搁。那天不知怎么,我的身体并未接到任何指示,而是自发的做了这许多动作,好像从未间断那样。
不知道现在的学生还用不用复读机这个东西,那时候堪称时代标志,尺寸比老式收音机还要大,能放磁带。优点是可以无限循环磁带的某个片段,缺点是便携性为零。碍于我们家的娱乐都得打学习的幌子,随身听是不可能的,再费劲,我也只能拿这个听歌。
我把它放在书包最外侧的格子里,按键朝外,这样可以单凭触觉,从外面摸索按键切歌。这套措施可行倒是可行,就是有个硬伤——耳机线不够长,为此我不得不将书包带收得死紧。饶是如此,我在走路的时候依旧不能有大动作。假如有人突然叫我,扭头的动作会将耳机扯出来。直到现在我都很讨厌耳机突袭耳廓的行为,会让我暴怒。
而收紧书包带这项举措,致使复读机按键的位置上移到背部的上半段,再加上书包原有的厚度,结果就是,每次摸按键时,我都像一直瘙不到痒处的猴子。
我爱听歌,但只爱在移动状态下听歌,比如走路,比如乘车……
音乐加持下的树会向我招手,路会绵延起伏,风会抚摸我的灵魂。而我亢奋的思维可以规定它们的形状、姿态、颜色、气味……构建出独属于我的世界。
在那个世界里,我无所不能,无所不精,受人爱慕,引人朝拜……
为此,哪怕不便到令人发指,我依旧不愿舍弃我的复读机。由于路程太短,只够听一首完整的歌曲,外加下一首的前奏。于是,每一步都格外珍贵,像是某种仪式。
我像往常一样踏上我的“鲜花路”,用灵魂的自由驱散肉体的苦楚。唯一不同的是,路过校门口时,我没有停下。久违的小世界几乎让我融化,沉溺其中无法自拔。
我想延长这份自由。
于是,我直直的越过校门,面向朝阳,沿着那条陌生又熟悉的街道一路向东。
似乎与距离成反比,走得越远,我脚下越轻快。踩着音乐的节奏,我像是冲破地心引力的人形飞船,由缓入疾,跨过十字路口,竟撒开脚跑起来。我双手捂着耳朵,将耳机死死压在耳鼓上,明快的节奏经由空气和颅骨的双重传播用力的撞击着我的脑神经。
有史以来,我第一次听完两首歌,接着是第三首,第四首……
我一路跑到那家大超市门口才停下脚步,耳中跳跃的音符、擂击的心跳和粗壮的呼吸混在一起打架。尽情鼓噪后,只剩一片尖锐的嗡鸣。我滑坐在还未开门的超市台阶上,静静等待耳鸣停歇。缺氧的滋味儿不好受,我极力安抚着心跳,睁大眼睛驱散眼前的光斑。
现在想想都有些后怕,万一当时晕倒了……要知道上学时间很早,超市都还没开门,再碰见个坏人,只怕现在就没有我了。
休息过来,我也疯够了,重新归位的理智开始催逼着我考虑逃学的后果。我家就在附近,十里八村都认识我,迫于“被人看到”的压力,我低下头回避路人的目光。也正因如此,我才看到了它。
一枚五毛梅花硬币安分的躺在我脚边,我差点踩到它。
它很新,在阳光下泛着金光。
我捡起来,揣进了裤子口袋。
回程尽失来时的轻快惬意,仓促而焦虑。脑子里乱七八糟的负面想法一层叠着一层,比如老师会不会给我妈打电话?比如刚刚会不会有哪个邻居认出了我,此时正在敲我家门?再比如会不会干脆迎面撞见我妈?我该怎么解释……
我懊恼于追寻自由的路上耗尽了体力,此时只能在煎熬中拼命赶回我的牢笼。
我迟到了整整一节课,第二节上课前将将赶到。好在,教室里没有老师,折磨我的种种念头也没有任何一个出现。我近乎虚脱,满脸虚汗,坐下时手指都在打颤。
“你……”周乐拧着眉头看我,“都这样了还来干啥呀?”
“没事,没吃早饭有点虚脱。”
话没落地,她突然倾身,一手扶住我的腿,侧脸贴着我的手臂滑下去。我以为她没坐稳,伸手去扶,却被她一把按住。她猫着腰,下巴垫在我腿上,扬脸冲我笑。
椅子下一阵乒乒乓乓的乱响,我才知道是拿东西。
“卡住了。”她边说话边埋头使力,嘴唇吻在我的裤子上,温热的呼吸穿透牛仔裤渗入我的毛孔,刹那间分流于千千万万根毛细血管中兀自涌动,再顺着血流层层汇集,化作波澜。待归集入心时,已如巨浪一波一波冲击着我的胸腔。
“我的天,真费劲。”她终于拿到想要的东西,“早知道不放这儿了。”
那是个保温瓶,蓝色带网格样式,藏在她椅子底下的。
“正好,喝吧。”
拧开盖子,一股姜味儿扑面而来。她用盖子盛了一杯递给我。
“这什么呀?”我探头望向瓶中黑黢黢的液体。
“可乐姜汤。”
“你妈妈做的?”
“我做的。”
我怔了一下,接过杯子一饮而尽。
太辣了,不知道她放了多少姜,我的喉咙窜起火苗来,忍不住呛咳。
“太辣了?”
“没……咳咳……刚……咳咳……刚好。”我忍住了喝纯正可乐的冲动,在咳嗽和惊喜的双重作用下,声音听起来又尖又哑,很滑稽,“你知道我今天来?”
“不知道啊。”
“那你带了这个?我不来怎么办?不会坏吗?”
“再做呗。”她已经正襟危坐准备上课,对我的疑问丝毫不以为意。
我控制不住自己的眼睛,哪怕班里已经悄无声息,哪怕老师已经开始讲课,我却依旧不愿转移视线。
她的鼻尖有点翘;
她过分白皙的皮肤上有一处红痕特别显眼,是上次留下的痘印;
她的睫毛微卷,有节奏的刷着,像是急于将眼下的雀斑扫走;
……
突然,左额上一丝钝痛。一颗粉笔头在我桌上乱跳,留下点点白印。
“既然来了就好好听课。”班任低着头说话,并未看向我。这是在保全我的颜面。
我赶忙坐好,摆出认真听课的姿态。
课继续上,周乐以她独有的姿势靠过来悄声问我,“你刚才干啥了?”
我只是笑笑没说话。
学习这件事,并没有周乐那样让我欲罢不能。在做决定的第二天,我就已经停止一切和学习有关的活动。积年累月养成的习惯,说扔,也就分分钟的事儿。我又开始像以前一样百无聊赖的上课,无处安放的双手四处乱摸。
当我下意识摸进口袋时,我笑了,悄悄将那枚五角硬币攥紧掌心。
‘周乐是不是喜欢我?梅花是,反之否。’
抖一抖衣角,那枚硬币在我掌中翻转跳跃,像一尾离水的小鱼。
我迫不及待的摸上去,用拇指细细感受它的纹路。
似乎是梅花?
怀揣着激动的心情,等老师转身写板书的一刹那,我迅速瞄了一眼。
竟然不是?
‘会不会看错了?’
‘其实我摸的是另一面?’
‘拿出来的时候看错面了?’
‘再来一次吧……’
就这样,那枚硬币在我的口袋里安了家,成为我的精神寄托。每当她对我笑、揉搓我的脸、捏过我的手,或是其他让我“心有余悸”的举动,我便会问它。每当她发脾气、出言讽刺、横眉冷对,或是与别人互动过密,我同样会问它。每次都是相同的问题。如若摸到梅花,我会高兴一整天。如若不是,那就等下一次“征兆”来临时再摸。
我把自己镶嵌在硬币的两面之间,在证实和证伪之间灵活闪避。我知道我想要什么答案,只是,没人能给我那个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