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11

作者:师力之
更新时间:2023-07-27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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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八点半,一辆纯黑亮漆大货车“控隆控隆”地停在我租处楼下,喇叭声响彻云霄。我从临街的窗户向下看,小涵坐在货车驾驶的位置,上半身从车窗外探出,仰头向我招手。

“李凡!下来!”她高声叫着,见我发愣,又用手猛锤方向盘的鸣笛按钮,汽车喇叭长鸣。

我不敢再犹豫,生怕再晚一会儿,全楼的人都要出门看热闹,随便抓了件夹克半跑着出门,赶到车头下面,小涵听着收音机里的音乐,双手交替拍击方向盘,像是在玩太鼓达人。

“喂!别拍了!”我站在车窗下冲她大喊。“我下来了!”

“站在这儿干嘛?上车啊!快迟到了!”小涵指着副驾驶的门。

我手忙脚乱地扒车框,小涵笑着在驾驶室伸出手拉着我的手臂,硬把我拽进车里。

“走着!”她说,踩下离合起步。我没坐稳,一个踉跄扑到驾驶台上,头磕在挡风玻璃上。“啊!”我哀叫,揉着头上受伤的那处。

“哎呀,忘了叫你系安全带。”

我紧抓着安全带,把卡扣凶巴巴地卡死。收音机里播放的Highway to Hell 震耳欲聋。

“不是说八点来吗,怎么才来?”

“你说什么?大点声!我听不见!”她看着路,身体随着音乐左右摇摆。“High……way……to hell, come on, high……way to hell, wow!”她随着音乐大声唱着。

“我说!”我喊着。“你!怎么!才来?”

“睡过头了!”她毫无后悔的意思。

我不想再喊着交谈下去,便观察起这辆大货车来。驾驶台上铺满了脏兮兮的乐谱,我目光所及的都沾上了鞋印。笔头干涸的荧光笔散落放在纸上,笔的尾部零散放着几片吉他拨片。我从驾驶台向下看,收音机上的空调呼呼吹冷风,百叶扇前端绑着的一个手指大小的人偶随风而动。那人偶有一头海胆式的头发,皮肤是棕色的,穿着印第安人的服装,身后插了几根彩色的羽毛。人偶的五官是简单的简笔画,两个圆点当作眼睛,嘴唇一条黑线。

我好奇地用手指拨动,让这个家伙在我的手上做跨栏运动。

“那是我们乐队的吉祥物,粉丝给我们做的,厉害吧。它叫多多。”

“你们乐队叫什么名字?”我忍不住喊回去。

“吉普乐队。”

“不应该叫吉普赛吗?”

“吉普赛有人叫了。他们是个爵士乐队,你说奇怪不奇怪?”

“你平时就开货车出门吗?”

“怎么会?这是我们乐队装器材的车,平时不是我开。我用这个载你去演出可太酷了!没搭过这种车吧!”

“那确实。”

货车七拐八拐在声色犬马的音乐酒吧停下,小涵先我一步下车,我跟在她身后。

“你得抓住我,要不就丢了。”她说。

她紧紧抓着我的手,向守门的保安打招呼,表示我和她是同行的。她拉着我挤进闷热潮湿的人海,我侧着身,尽量从人的缝隙中滑过,不碰到其他人热黏的身体。

“你要带我去哪里?”

“带你去第一排!那里看得最清楚。别丢了!”

我和她在人群里跑来跑去,她突然站住脚,把我让到前面。我转头找她,她不知道从哪里塞给我一罐没开封的冰橘子汽水。

她重重拍了下我的肩膀:“到我了!看吧。”

那天晚上我并没有看到小涵和她的吉普乐队的演出。在小涵登台前,酒吧突然漆黑一片,谁也看不见谁,空调也停了,热烘烘的人群当即骚乱起来。一个貌似是酒吧负责人的男人拿着高音喇叭通知我们,整个片区都停电了。他打开所有的出口,让顾客从最近的出口离开。

我顺着人的流动走到安全出口,离敞开大门的出口不到几步远的时候,又被另一拨人挤开了。我只好随着新的一股人赶到另一个出口,类似的事情又发生一次。那个晚上,我在一片漆黑中不知道踩过多少人的脚和手,等到重建天日时已是凌晨。我满头大汗,衣服上混着各种牌子的香水,那味道实在不能说让人舒服。

小涵比我出来的早,她和几个朋友站在酒吧街的对面,那辆带我到达的“摇滚大货”前。她不时向我的方位张望,看见我时,眼睛一亮,挥手隔着马路叫道:“李凡!你等我一会儿!”她的朋友听见她叫我的名字,发出曲折的“wu——wo——wu”的声音,显然是在调笑她。那几个人的打扮都很特别,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个梳着脏辫的矮个男子——牛仔加大短袖和牛仔过膝宽松短裤,大腿内侧发黑的赘肉萎靡不振地垂在两条裤腿里。

“哎呀,居然没成,真是。”小涵从马路对面走过来,脸上被汗水沁湿,可还是兴致勃勃的样子。

“没什么,这种事谁也想不到。”

“这次不算,下次再叫你。我送你回去吧,我也回寝室了,不知道宿管能不能让我回去。那个宿管可太讨厌了,就说上回吧,明明是她先没收我的充电宝,还反咬我一口在宿舍安共享充电宝外机算大功率,我当时就说……”

“你什么都先别说了,要是一直站在这,天亮了我们都回不去。我要走了。”

“等下接着说,走,回去。上车?还是走回去?”

“走,走,走。走着回去。”

我们沿着路灯向学校的方向走去,小涵走在我前面一点,一边倒着走一边和我说话,说到兴奋处还能小小地蹦起来。她接着说和宿管的充电宝之争,她说宿管先是无故没收了她的充电包,她要不回来,干脆在网上买了一个街边共享充电宝,放在寝室里。宿管以“这是大功率”为由没收了一组十个充电宝。我问小涵,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再买一组吗?她想了想说不买了,决定以后都去宿管的值班室充电,一边充电一边和宿管交涉,争取在毕业前把十一个充电宝都要回来。如果一个都要不回来就把手全年机的话费充出来,反正是不能便宜了宿管这孙子。我大笑。

“我说,下次我再约你,你还会来吗?”

“会啊,今晚多有意思。”我说。“况且我又没实习或者科研可忙,天天在一帮中老年人面前混脸熟。他们记性也不好,牙齿都掉光了,头发没剩几根,我多去一天少去一天没什么分别。”

“他们哪有那么老?”她笑。“你也有会胡说八道的时候啊。”

“怎么?”

“书店的人都说你‘面色阴沉’,不像普通的大学生。一天到晚不笑不说话,闲下来就看那种无聊的大厚书。眼镜片会发光,像柯南,又没柯南可爱。柯南的脸圆滚滚的,你又瘦又高,晃悠悠像棵小树苗。”

“他们有说这么多吗?”

“好吧,有一些是我加的。”

“我在你眼里的形象可不算太好。”

“也没那么糟。”她又蹦蹦跳跳向前跑了两步。我在她身后问她,是什么时候开始乐队生涯的。她说,具体到年月日是记不起来了,但是她清楚记得那是她落选一个国家级青少年交响乐团竖琴组的第三天。我说为什么是第三天,不是第一天或者第四天第五天第八十二天。

“嗯,好问题,”她认真想了一会儿。“第一天我在家哭了整整一天。第二天我在网上搜‘什么音乐能让人一边嚎叫一边演奏’。第三天我就选了摇滚乐,就是这样。”

“嚎叫的音乐?”

“是啊,我当时哦,心里那叫一个别扭,本来我学竖琴就是被逼的,成天要和一块大木头拥抱简直‘闷出汁’,又不能跟着曲子一起哼哼,要有耐心的‘按节奏优雅地拨’那几根铁线,说是能培养我的耐心。我可谢谢它了。落选的时候确实难受失落,但是也有解脱的成分在,以后终于不用练到没指纹了。你可不知道那有多疼。

“可是毕竟练了这么多年,一旦停下来又好无聊,我还是得有音乐。既然还是要做音乐,那就选一个最有趣的,和以前最不一样的。那我就要选那种‘出格也没关系’的音乐来玩。这样你能明白了吗?”

“嗯。心情大概差不多。”

转过街角,她突然开始哼一首曲子,她说是当时学竖琴能完整弹下的第一首曲子,可惜名字被她忘了。她给它起了新的名字叫《就是那首短歌》,后来简称为《短歌》。曲调低音多过高音,但是能听出来音符的颗粒感。

回到房间已是早上三点,我用手机搜索吉普乐队的视频,收获蔚为客观。排在最高播放量的视频是一头粉色短发的秦小涵站在聚光灯下和乐队一起摇头晃脑地唱“葫芦娃葫芦娃一根藤上七朵花”。我看着小涵一本正经的投入样子,在清晨笑出眼泪。

我睡得很迟才醒,中间模糊地醒来过一次,从小冰箱里翻出一块忘记什么时候吃剩的苹果蛋糕。我冲了一杯咖啡吃下去,换上衣服准备出门,去拿床头柜上的手机,人不知道怎么就伏在床上,于是又睡着了。等头脑完全清醒时,已经是当天下午了。

阿绫在朋友圈里发了一张图片:梳着马尾辫,妆容素净的她和一个抬头纹深重的中年西装男子在红色背景前的合照,两人手里拿着红本本笑容灿烂。朋友圈配文:幸福的花朵都在向我们招手。

我放大阿绫的脸,她不擦那些暗色系口红的嘴唇原来长这个样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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