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2

作者:不落森
更新时间:2024-08-09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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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后我成为一名杀手,在红与黑的色调中苟且偷生。我时常想我应该有一间不坏的房子,一笔不菲的财产,还有一个活蹦乱跳的阿青。但没了阿青前面两个似乎也不再重要。按照阿青的设想到二十岁我们就该拥有这一切,倘若在故事里那天我们就已经遇见我们的第一个贵人,即将走上大富大贵的人生坦途可现实并非如此。

天宝二十四年,诸侯互伐,皇室衰微,狼族曾经短暂的赢得了战争但最终皇权依旧为皇室所占取。这就是那段六年“天宝之乱”历史的最终结果。但对我而言那段历史的结果是阿青的死。天宝二十四年是一个荒年,战火使得粮价一路上涨,一斗米竞到一两银。我们买不起一顿饭,好不容易养到白润健康的阿青又饿得面黄肌瘦。我日日上街每每空手而归,森林中能吃的也越来越少,饥民如蝗虫,席卷所能充饥的一切。有的因此死了,有的因死了的人而就此活了下来。

在这时我失去了阿青,当时我们已经三天没有吃过东西,即将成为路边触目皆是的饿殍之二,潇湘馆的老板找上我们,要带走阿青。我不知道潇湘馆是做什么生意的但本能的我拒绝了她,但阿青抓着我的衣服,气若游丝:“小七,我好饿。”

我哭了。而且心好痛。好像有一柄悬挂已久的巨锤此刻终于落下来砸碎我的所有自尊与希望。我终于承认我和世界上的大多数人并没有什么不同,卑劣,卑贱,一无是处,一无所有。

阿青和她走了。那一刻我真有一把死掉了的冲动,最后我只能目送着阿青消失在我的视线里。过了一会有一个女人走了过来,她在我的面前放下了一袋钱,告诉我:“去买些吃的吧。”

我问她:“你们可以把我也一起带走吗?”

女人用怜悯的眼神看着我,摇了摇了头,转身离开。

我还想问阿青在那生活的将会怎么样,但我顿时又觉得没有必要。我仰望着蔚蓝的天空,荒芜的白日没有一片云朵。阿青会过的很好吧。就像她所梦想的,会有一间能遮风挡雨的房子,会有漂亮的衣裳和首饰,最重要的是不用再饿肚子了。这很好,对我和阿青都好。

然后我昏了过去,等到我醒来,钱袋已经不见了。我猜大概我会就此死去,但天多不遂人意,当有人朝我伸出手的时候我还是握住了他,就当是最后的奢望也好,我还想再见阿青一次。

带走我的那个人把我卖到了一个杀手组织,就是我现在所在的“雪鸦”。最开始我和其他被卖去的孩子被丢到一个叫黑山的山里,我们要靠自己在山里活过一年才能被选拔进组织。黑山夏天多毒虫,冬天少食粮,四季还要预防猛兽的捕猎。并且,“雪鸦”会派人监视每一个孩子,想要溜出黑山就会当场格杀。还有一个隐性规则便是“雪鸦”选拔是有名额数量限制的,如果山中存活的人数到了名额上限选拔就会结束。也就是说,选拔者之间的争杀是允许且被鼓励的。

我和令虞在这期间认识。说是认识但整个一年间我们只见过一次面,是在冰天雪地的冬夜。寒风瑟瑟,食物罕迹,我在洞穴里抱着腿对着篝火发呆,这时他拖着一头鹿走进来。全程我们没有任何交流,他坐在篝火边吃完一条烤鹿腿,留下剩下的鹿便又走出那冰雪酸风的洞外。我不知道他这样做是否违反了规定,也不知道他这么做的动机,但靠着那一头鹿,我通过了试炼,听说就在那最冷的五天里,有一半的选拔者都因为找不到食物饿死了。

在黑山的时光是那样的漫长,甚至我可以把进黑山之前和之后的人生分别叫做我的前半生和后半生。在黑山的一年中我逐渐变得麻木,沉默寡言而怯懦,即使到成为了“雪鸦”中的一员后我依然不敢去见阿青。

我拿什么身份去见她。

我有什么资格让她和我走。

时势造英雄,天宝之乱过后朝廷对民间的掌控力削弱,江湖上的各式门派顺势而起,空造许多杀伐之事。锄强扶弱的事与我们并不相干,江湖乱象倒是为我们提供了不少方便。雪鸦行事干脆利落,钱到人除,不中途倒戈,不泄露雇主,是以生意一直很好。我也从最初的无名之辈变成了“疯犬”。是的,雪鸦的成员是有等级和称号的。等级分为白鸦和雪鸦,白鸦的实力参差不齐,同样是白鸦等级的杀手之间实力可能天差地别。白鸦会接收全国各地的订单,四处奔走;而雪鸦则是组织内的一流高手,他们有自己固定的辖区,只接收辖区内的工作,又被叫做“巢主”,他们的辖区也叫做“巢”。至于称号倒没有等级强弱之分,失去了从前的名字总需要一个代称来替代,而雪鸦做事从来不藏头藏尾,是以有些成员的名字甚至可能成为街头巷尾的饭后谈资。

令虞便是其中一个巢主。他负责的辖区是大金国的心脏,王城大柏墟。他曾杀祁荣亲王而全身而退,杀名赫赫。坊间流传有这么一个说法,大柏树上,向阳一枝栖着的是象征着皇帝的金乌,背阴一枝则是象征着死神的雪鸦之王,“修罗佛”。

我知道这事是在两年后,我在暗杀界初露头角,去京都杀人的时候再次见到了令虞,也知道了他便是传说中的鸦王“修罗佛”。

那时我身上正好有一壶酒,于是我们便在高台上对饮。

他问:“你来杀谁?”

我说,我来杀宰相秦伟。

他点了点头,说那我帮你杀了他。

我意外的看了他一眼,他没有解释,说:“报酬归你。”

然后我们分道扬镳。

我懒得多想,后来我才知道他是还那壶酒的钱。杀手的思维大多奇怪,那壶酒是我拿来治伤用的,十分烧口难喝,而让雪鸦之王动手的酬金至少得是一颗人头重的金子,再者他何需亲自动手,若不想欠人情只需还钱即可。

后来他跟我说他没有钱,我问他为什么,他说他把钱给朋友了。

朋友。从一个杀手口中听到这个词真是稀奇。为此我们又买了一坛酒,在天沉若注铅的旷野上对饮。

他说他的朋友是青,楼的一个女子,她想要赎身,为此需要钱。

我问他:“为什么你要给钱给她,你喜欢她?”

他说:“不,我们只是朋友。”

“青,楼是什么地方?”

“烟柳之地。”

这个解释不明不白,我问:“她的赎金还欠多少?”

他摇摇头:“不知。”

我嗤笑一声,仰颈饮尽杯中物,指着他说:“你被骗了。”

他不恼,也不问被骗了何处。只跟着一口闷尽:“钱财乃身外之物。”

“你倒是高风亮节。”我仰倒在草地,衔着酒杯道。

“你似乎很在意钱。”他说。

“谁不想要钱?杀人要钱,活命也要钱。我现在倒是用不上钱了。”

令虞顿一顿,给自己斟一杯酒,说:“你若是有什么烦心事,也可以和我说。”

“你能帮我解决?”我躺着瞥了一眼他。

“可以。”

“你真是一个奇怪的人。不,你简直正常的像个普通人。我遇见的那些家伙没一个和你一样的。”我侧过身,伸手在坛子里舀了一杯酒,迟疑的说,“我曾经有一个......朋友,她被带去一个叫潇湘馆的地方,你知道那是哪吗?”

这次他的视线在我脸上停留许久,我马上别开脸:“算了,没事。”

“我会帮忙的。”他收回视线,“就当是这次的酒钱。”

打那次过后隔三差五的我就找他喝酒,每次喝酒我总是忐忑不安,愈想要装作不在意的样子就越容易酒意上脸。而令虞总是沉默的喝完一坛又一坛酒,我不问,他也不说。

其实隔了那么久我只是想知道阿青现在过得好吗?我对阿青撒了那么多的谎,我没有脸面再出现在阿青面前。

这个小小的愿望成了我每次喝酒的隐秘期盼,后来京城的风声越来越紧,我们喝酒的次数也越来越少,直到我离开京城的那天,令虞也没有来送我。

我依然在外漂泊,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令虞忽然出现在我面前,提着一坛酒,说:“陪我喝一顿。”

我当然奉陪。谈话间我知道了他的近况,他现在的工作是看管狐族的九尾天狐,摆脱禁卫军的追踪后再把九尾天狐送回苏家。九尾天狐是个头发花白的少女,很漂亮。

“你改行做保镖了?”我说。

他摇了摇头,说:“我不当杀手了。”

“那就不做呗,这件做完就金盆洗手,以你的实力也没人能拦得住你。”我不以为意。

“已经做完了。”他喝干杯里的酒,“但我后悔了,我要去把她接回来。”

“你疯了?” 我瞪着他,“苏家是狐族的大家,你一个人怎么可能!”

令虞放下酒杯,“我今天来是和你告别的。还有之前你拜托我的......你那位朋友的事。”

像是突然被人扼住了喉咙,我沙哑的开口:“......她怎么样了?”

“......她死了。”

“........”

我一时停止了呼吸,天地间嗡嗡的只剩下令虞的声音:“........她大概是在过去一年后去世的,她身体一直不好,赚的钱大多都拿去买了药,但一直都不见好......最后的日子她连饭都不肯吃只肯吃药,我猜她可能是想撑着再见你一面........另外还有一些事,我想你还是不要知道的好.......”

说完令虞静静的看着我,好像过了有一百年之久,我喑哑的说:“.......我想杀人,我该杀谁?”

“.......凌茶海锦瑟商会杨伟。不要让他那么快死。”他扔给我一颗黑丹。

我遵循令虞的话日夜兼程到达凌茶海,找到了杨伟。杨伟是个慈眉善目的白须老人,但跪在我脚下的时候也屎尿横流。我砍断了他的双手双脚,让他服下能白骨回春的救命玄丹,剖开他的肚子扯出肠子,逼着他嚼碎了咽下去.......

血腥的报复持续了整整一天。当我剔下它的最后一块皮令虞在后面叫住了我:“这会让你感觉好一些吗?”

“.......阿青埋在哪里?”

“城郊的树林。”

“你怎么还在这里。”

“顺道看看。”

他孑然一身黑衣立在逆光的玄关,宛若一个立起来的影子,那把钝如铁尺的铁剑此时不在腰间。

他需要一把能杀人的剑,我把我的剑解下来抛给他:“我不做了。”

“嗯。”

他没有伸手接剑,剑落在地上叮当一声脆响。我与他擦身而过走出玄关:“走之前,也和你那位朋友告个别吧。”

“嗯。”

我没回头,朝着城郊的方位蹒跚而行。走出十来步我听见剑被拾起的锋鸣,但那都和我毫无关系了。

城郊的树林是一片乱坟岗,里面埋着很多人,其中就包括我的阿青。

我看不见阿青,这世上也没有魂灵。乱坟岗里不只有我,还有几条野狗。它们不怕我,刨开土咬食着刚埋下去不久的穷人。我在那一瞬联想到了阿青,但阿青应该早就是一副白骨,狗不会去找她。

我站在旁边等狗吃完,吃完了我就把土重新填回去,我看到所有的坟都是填好的说明在我之前也有人为狗善后。

穷人不是人,在活着的时候便抢了狗的位置。而狗若是没穷到连一口残羹剩饭都吃不上也不会到乱坟岗来谋食。让活着的继续活着,并没有那么多计较。

在乱坟岗死水如镜的日子里有时我会忘记了时间,睁眼是白天,眨眼到黑夜,都没太大区别。时而我觉得我算不上活着,只是一棵无根的树木,在心跳日渐沉寂的岁月中顺其自然的苟存。

有一天一只野狗走到了我面前,深深的凝视我,我没理它。时间过去了很久,它安静的站着,烈日炎炎的蒸灼令它变得像一只落水狗。这时候我注意到它,那是一只非常下贱的狗,驳杂的毛色,短了一截的狗尾,而这又是一只非常神秘的狗。它的嘴紧紧闭着,露出一种端庄的神态,像人的表情一样深邃。

想到这一点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过人了,我是说,还活着的人。这时那只狗走了几步又停下,摆头示意我跟上,我也就随着它走。

我低着头跟狗走,听到逐渐密集的人群,听到人群的议论纷纷。狗把我带到了街上,而我走在了街中央,大概这就是人们议论的原因,他们从没见到过一个又高又瘦,直挺挺弯着头而走在大马路上的乞丐。

我停在一家花楼的门口,狗已经不见了。我突然想起来在这里还有一位令虞的朋友,或许我该见见她,权当是替令虞看看。

我刚朝门口迈出第一步,守在门口虎视眈眈盯了我许久的看门的就过来吆喝道:“哪里来的乞丐,出去出去!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我说:“我是来找人的。”

他上下瞧了瞧,很不屑的嗤笑说:“找人?这儿你认识谁?我看是来找快活的吧?你浑身上下掏的出一两银子吗?一身酸臭,怕不是从垃圾堆出来的!”

我说:“你们这赎金最贵的是谁?”

“哟,你还真打听上了,我告诉你,这儿的人你一个也搭不上,趁大爷没打你,赶快滚!”他眉毛一竖,恶狠狠的说。

我见过野狗发怒的样子,是沉默而内敛的,因而我看得出来他不过是色厉声荏。我不再与他纠缠,运内力播音道:“我来找令虞的朋友,你们谁是?”

看门狗一愣,似乎被突然在脑里炸起的声音弄懵,这时楼上传来一个女子的声音:“我是,你请上来吧。”

我得声往里走,看门狗马上反应过来,像被人踩了尾巴似的,追上来抓我的肩,咋呼道:“不行,你不能进去!”

“王二秃子,放他进来,他是我的客人!”楼上那女子的声音带着薄怒,呵斥道。

楼里的嬉闹顷刻变成哄堂大笑,看门狗的脸色变得很难看,悻悻松开手,调头低声咒骂:“呸!千人骑万人弄的臭婊子还和我拿上腔了!平时给钱卖还不够,还要揽着乞丐白送!坏了天香阁的规矩,总有人来罚你!还把自己当大小姐呢......”

我没兴趣听他的牢骚,按着声音的指引上了楼,到了最大的一个房间。

里面传来女人的声音:“请进来吧。”

我进去,里面的装饰很雅致,一个红衣服的女人向我招手:“请坐吧。”

我坐下,她为我沏了一杯茶,推到我面前:“你是他的朋友?”

“算是。”我还不渴,并没有喝茶的欲望。她端起自己面前的茶,轻轻抿了一口:

“你找我是什么事?”

“只是顺道看看。”

“呵,他最后来见我的时候也是这么说的。”她把茶盏放下,转眉看向窗外,“不知不觉已经一年了。”

“他死了?”

“你不知道?”她回过头审视我,我如实的回答:“不。”

她看了我一眼就回过头去接着看她那扇窗户,窗户并没有开,雕刻着丛丛的花朵:“你们杀手都那么奇怪,杀人,自己仿佛也不是人了一样,一点不在意性命。”

我知道我不必开口,在接下来的一个时辰里,我听她说了很多事,都是关于令虞的。我想这些话在很久之前就埋在她的心里,自令虞死后,像一坛失了盖的酒,风吹雨淋,土与尘沉浮,无人知晓亦无人问津。

他说:“我听别人说,这里是喝酒的好去处。”

他说:“钱财于我无用,你若为难,我便帮你。”

他说:“威风吗?鸟兽谋稻粱,皇臣谋斗南,所谓‘修罗佛’也不过是臂上鱼鹰,为人马前卒罢了。”

这些他说如今都由她说,她虽语气平静,眼里却起了波澜,缓了口气,说起她与令虞的最后一次相见:

“他照旧的坐在我对面的位置,不吃茶,不用点心,听我讲一些无关紧要的事。往常他总会插上几句,但那天他格外的沉默,直到最后该走的时候,他突然问我:‘你想离开这里吗?’

“我为这句话心荡神摇。我说;‘你要带我走吗?’

“他说:‘我可以帮你。’

“我定下心神,说:‘就算出去了,我又能去哪呢?’,同时期待着他的回应。

“他又沉默了。过了很久他端起茶杯,一饮而尽,说;‘以后我不会再来了。’

“我急忙追问:‘为什么?你要离开这里了吗?’

“他摇头,告诉了我所有的事情。我知道了他与另一个女子相好,知道了他与她的约定,知道了他即将要死的结局,从他本人口里说出。

“我歇斯底里的哭喊,恳求他不要去,质问他明知做不到,为什么还要去送死。

“他直视着我,我想那就是被他杀死的人最后的体会,他近似钢铁颜色的眸子流露出来的情感却是悲伤和悲悯,从前或许是自上凌下的,如今他也沦为同伍。

“他说:‘我救不了她。我是去陪她的。’

“他说出这句话我就再也没法说什么了,只是眼泪怎么都止不住。他最后走的时候告诉我:‘你泡的茶很好喝。’

“这算什么?安慰?告别?他一个从来没喝过茶的人,哪里分的出茶的好坏.......”

她不住的抹眼泪,泪织如雨。滚烫的眼泪宛如灯油,落在我微弱的心火,燃起难言的炽烈情感,仿佛燎原的一把火,要将一切烧至虚无。

我不记得我是如何回到乱坟岗的,以后的岁月我照料着这场经久不衰的火。它烧红我干涸的双眼,烧白我的鬓发,将寿命一截一截的烧落成灰。我以回忆为柴,它将我变得单薄、瘦长而老态龙钟,行将死去。

一条老狗,野狗,丧家之犬,即将结束她轻如鸿毛的一生。她狂妄自大,杀人如麻,轻诺于人而言而无信。直到最后她才明白那场火的真正面目——嫉妒。

她嫉妒他的死,嫉妒他的勇敢,嫉妒他的澹然。他们死在一起,这是最令人嫉妒的事情。

人人都在说谎,连阿青都在骗我,她不该卖掉自己让我活着。我没能在当时明白这个谎言,枉活八十年。

阿青,四百六十八座坟,你在哪里?快些走,不要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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