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乐的作业类似模板,一来准确度喜人,二来字好看,大概抄作业的人也会赏心悦目。别人是不是这样我不知道,反正我是的。
她的字,可以说是激活了我体内的某种基因。
我妈有一手漂亮的行书,全家为之称道。姥姥家那边有比字的传统,舅舅、小姨,或行或楷,全都是他们圈子里很拔尖的程度。我爸因此表示不服,表面故作不屑,背地里却特地练了好一阵字帖,最后的结果虽然不如我妈飘逸,倒也刚劲有力,很拿得出手,据说在他们单位的钢笔字比赛上还拿了奖。
我在这样的家庭中长大,却从没拿字当回事。估计我妈我爸也是自发的练字,并不认为这件事需要督促,每次见到我的字虽然都会说“不好好写”、“左手写的”、“拿脚写的”以及“蟑螂爬的”,却从未上纲上线严格要求什么。
周乐的字,跟我妈没法比,但是在班级里也属于上乘了。她有自己独特的字体和笔锋,圆中带利,不管单独看还是通篇看都有一种独特的美感。
我抄她的作业、抄她的笔记,抄着抄着就模仿起来。第一个模仿的,就是她的名字。
那是个很平常的早晨,我有太多作业没写,心里着急,到得有些早。早上的教室很嘈杂,除了抄作业的还有扎堆聊天的。3、5个人头凑在一起,变声期中的男同学说起话来又响又沉。教室门上面1/3是玻璃,能映出她那根倔强的马尾辫。她的辫子吊得很高,拽得眉梢眼角斜飞上去,用很长的藏蓝色头绳一圈一圈缠紧,有点像小时候看的一休哥里面的新佑卫门。
我趴在书桌上,拧着脖子看后门。一颗颗黑色的脑瓜顶飘过,伴随着我熟悉却不大认得的说话声。我坐不住,脑袋扭来扭去,一会儿看后门,一会儿看前门,一分钟像一个世纪那样漫长。
突然,那根辫子一晃而过。
我一下坐直身体,直勾勾的盯住前门,耳朵竖起来老高,听她张扬的声音说,“xxx你可真欠儿。”然后前门处,xxx的身影一闪而过,她紧跟着两步蹿进来,伸长手一把拽住那人的书包,手臂高高扬起,在那人背上狠拍了一下。再然后,她扭头看向我,直直向我走来。
然而,没等她坐稳,后排长竹竿一样的男同学晃晃悠悠的走过来,说,“周乐,作业借我抄一下。”
周乐仰头看他,视线并未波及我,一边打开书包一边说,“等岳一一抄完的。”边说边拿出数学作业放在我面前。封皮上没有班级学年,只是竖排的“周乐”两个大字。
之前我都是掀开本子就抄,从未注意过封皮,那天不知为什么,我突然觉得这两个字可真好看,以至于完全没听那个男同学说了什么,甚至抄作业的时候满脑子都是这两个字的落笔、笔锋与形状。
大概脑子不在线,导致那天作业抄得特别慢,课代表来催的时候,周乐趴过来看了一眼,然后说,“再等会儿,她马上了。”
赶在最后一秒抄完,交了作业,我如释重负,不自觉扯过一张草稿纸,描摹出那两个字的模样。
周乐再一次趴过来,离我很近,几乎脸贴脸。我被这么近的距离惊到,又不忍拉开,稍稍扭头便闻到她面颊上甜腻的味道。正犹豫要不要躲开,她突然轻轻一笑,接着我手中一空。
她拿走我的笔,在那张草纸上,她的名字旁边,写下“岳一一”三个字。
写完自己端详一阵,又撇撇嘴,手腕微动,一连串“岳一一”以各式各样的排版落于纸上。
“你这名字不好写。”她说,“要么像岳‘横’,要么像岳二。”她咬着笔头琢磨——那是我的笔,是我咬过的笔头——又附加一句,“岳字也不好写。”
我整个人都不好了,傻愣愣的。
她扭头看我一眼,又是熟悉的笑,她说,“岳一一你怎么这么好玩?”然后“上下其手”,握着我的脸捏扁搓圆。“虐待”完毕,还意犹未尽的拿指背摩挲一番,她说,“岳一一你脸好滑,你都不长痘,你看我。”说着指一指她颧骨边的一颗红点。
我每天看着她,早就发现了那个突兀的存在。我拿掉她的手,说,“别碰,别抠,当心留疤。”然后借此机会攥住她的手不放。
可惜的是,很快就上课了,我并没有享受很久。
这一秒的不满足经过一天的酝酿发酵,到了放学时已经凝结成一个其貌不扬的决定。
我飞快的跑回家,耐着性子等我妈下班。在她做饭的时候,我慢悠悠的蹭过去,用漫不经心的语气说,“妈,我想要点零花钱。”
我妈一边挥动炒铲一边问,“嗯,想买什么?”
“文具,同学都有好看的笔和笔记本。”
“盛饭,摆桌子。”
我当时有点吃惊,由于我很少要钱,但凡我想要什么,家里总是很痛快,要么给钱,要么替我买回来。那时候我的衣服、裤子、鞋袜、文具、书包,都不是自己选的,我妈买什么我用什么,我妈什么时候买我就什么时候换。因此,我从没遇到过这种2秒内没回应的情况。
整个晚饭,我心里忐忑汹涌,面上平静如水。吃过饭,在我写作业的时候,我妈进来坐在我身边,说,“我跟你爸商量过了,以后每个月给你200零花钱,你自己权衡怎么花。”
我一愣,其实就想要个10几20块买个小东西,没想到这么多,还全归我自己管。
“噢。”
我那时的想法和我说的这个字一样,毫不在意。我只想要10几块钱买样小东西,多出来的,我并没有意愿要花在哪里。
我拿了钱,踏着浓重的夜色下楼。一楼一门就是文具店,平日我们班的学生也会来这儿逛。邻里邻居的,店主认识我,我不用从前面的店门走,直接敲楼里面的后门。
他们家正在吃饭,店主的女儿问我,“要什么?”
一般都是我报东西给钱,连门都不用近,她会给我送出来。那天我说,“我想买个电话本。”
那时候有种东西叫电话本,文具店会卖各式各样带有花哨图案的电话本,一般都设计的很小巧。
这就是我那个其貌不扬的决定,我想知道周乐的电话,我想放学后、周末、假期依然能找到她。但是要电话的过程不能太局促,需要一个精致的小本子,然后郑重其事的把她摆在第一位。好像非此不能显示出我的在意和她的重要。
她领我到柜台,说,“这儿,这儿,还有这儿,都是,自己挑吧。”说完就继续吃饭去了,厨房里传来低低的谈话声。
在那一天之前我都不知道我有选择恐惧症的。还有,选择恐惧症并不是因为穷。我的200元,相较于一个巴掌大的电话本来说,绰绰有余,可我就是选不出来。琳琅满目的小本子不乏漂亮的、可爱的。可是,可爱的配不上她,漂亮的又不适合我。
足足纠结了15分钟,等我选好,厨房里已经乒乒乓乓的开始收拾碗筷了。
我去厨房付了钱——8块,再从后门出去。回到家,我特地演练了20来遍她的名字,然后仿着她的字迹,将她的名字写在头一个。那天,我捧着精挑细选的小本子激动了一整夜。
第二天,我忐忑的寻找着。不是没有机会,而是时机总是不那么完美,总有别的人,别的事。终于,下午第二节课上课之际,抓到一个只属于我和她的空隙。
“周乐。”
“嗯?”
我突然噎住,心里莫名打鼓,有点怕她不肯告诉我。再怎么亲密都是“我以为”,她和别人也并不生疏。她有自己的朋友,自己的圈子。我和那些人都说不上话……甚至,我还不确定我和周乐算不算朋友。
“干嘛呀?”她眨着大眼睛看向我。
我心一横,把藏在文具盒里的小本子拿出来,翻开第一页,递给她,“你电话多少?帮我写一下。”
她毫不迟疑的接过去,在她的名字后面落笔写下一串数字。然后十分“促狭”的在她的名字后面画了一朵花。
我的心便像那朵花一样扭捏的绽放。
写完电话她并不还我,而是翻弄着小本子,盯着封皮看,然后“噗嗤”一声笑出来,说,“岳一一,这个熊好像你。”
那好像是个韩国的图案,白色的熊,腰果形的脸,趴在那里做睡觉状。当时特别风靡,什么文具上都有它。
我“抢”回我的本子,收在文具盒里。
“你的呢?”
“嗯?”我的思绪还停留在那只熊上。
“你家电话。”
“噢。”我报出一串数字,等着看她的电话本长什么样。
谁知并没有,她只“嗯”了一声。然后任课老师走进教室,她就又进入“上课模式”——目视前方。
对于她没有记下来这件事,我的失落只是一瞬。毕竟今天最重要的任务已经完成,她记不得没关系,我打给她就好。而且,有了电话似乎标志着我们的关系上升了一个层次,不再是同学、同桌这么简单了。
总之,从那时起,我又多了一项乐趣——模仿她的字。她也多了一项乐趣——设计我的名字。我们不厌其烦的写对方的名字,有时在草稿纸上,有时就在书的扉页上。不过,我在自己的书上写她的名字,她在我的书上写我的名字。
过了一阵子,对于这两个字的技艺无法再精进,我开始模仿其他字。学生时代,没有电脑、键盘这种鬼东西,什么都是手写,每天写的字数总有半本字帖了。模仿来模仿去,倒学出点样子,加上我自己的笔锋,虽不算好看,但总算是“拿手写的”了。
我从这样的模仿中找到乐趣,好像我能带着她回家,带着她度过每一个没有她的日子。渐渐的,我的穿着打扮,文具用品,甚至上课的姿态都有了她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