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300更新了啊,就意味着永远也看不到大大的文了。。。(泪
这该死的手机它上不了Blog之类的网页啊。。。(咬手帕
大大对于同人标准的问题,其实以前也有一贴谈论得非常火爆,到最后还是归总为两种分歧:同人应该是原作所延伸下去或者延伸出的故事,而另一种是与原作中人物同名的原创故事。
无论是哪种理解无可厚非,因为同人这种东西它是一种自由度非常高的写作方式,它不仅是表现作者对于原作喜爱的一种行事,更是作者想象能力,创意的表现。
虽然我是崇尚着"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的写作方针,所以我更喜欢以后者作为诠释的同人定义,但是就算这样也有名为"性格必须符合原作人物性格"的底线。
写怎样的文是作者的自由,看怎样的文也是读者的自由,用不着费力地再在标题上打上"不喜者慎入"的字样,读者想看就看,不喜留下一句话之类的按左上角那个后退按钮就行了。
就算任何人对于批评的内容都有接受的底线,读者也没有必要什么勒令作者重写,这也太滑稽了一点吧,(掩嘴,而且这样说,不明显对于作者的辛苦劳动视而不见么?
在这里,我不是想重申同人的定义,因为那是一个理不清的问题,每个人认识的同人不同,那是一个自由的东西,只能表现作者本人理解的有点主观的东西,也的确是在遇到争议的问题,讲清自己的观点也就足够了。
不过,读者提出的意见,有时可能言辞过激,不过至少我是认为读者喜欢这篇文,并认真地看过了并觉得有地方不妥才会提出意见,作为作者不应该全盘封杀,至少要看看符不符合实际吧。。。
大大说的很有道理,我也是表示明确的赞同的,对于Lightningstar这篇文咱也是相当的喜欢,所以当大大说不再在这里更新了难免有些失落,但咱还是要一如既往地支持大大,请大大无论是事业方面还是同人方面还是其他各方面还请继续加油!
最后,共勉之(鞠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