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live】赢(海鸟、中长、06/16更新)

作品分类:二次元同人

作品状态:连载中

发布时间:2014-11-17

更新时间:2017-05-27

作品授权:独家

百合

LoveL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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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鲁
阿鲁 在 2015/01/13 12:53 发表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38067657&ptid=216639][color=#999999]夜雨果落 发表于 2015-1-13 02:58[/color][/url][/size]
ller与ll的粉丝是不一样的,ller在官方设定里是缪斯的第十人,他们应该热爱这个团体。所以我只是表达一下 ...[/quote]

既然你承认那是LZ的文学性处理,那你凭什么认为LZ就只喜欢海鸟,不喜欢这个团体呢?而且官方也没给过ller的定义吧,第十人表示与大家在一起实现梦想,官方如果要给自己的粉丝下标准简直就是自寻死路,没有全部买买买算什么ller?没有全员UR算什么ller?手残算什么ller?只推9人而不了解ll其他的方面算什么ller?现在ll所涉及的领域很广,要全部精通是很难的,尤其是看脸的时候。百合cp论坛本来就是讨论cp的地方,原作粉丝也不表示不能喜欢cp啊?原作粉丝当然会聚集到原作讨论区,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来cp文里求9人,不就像明知道这是药店却偏偏要买个自行车吗

lilanjun
lilanjun 在 2015/01/13 12:06 发表

[quote][color=#999999]夜雨果落 发表于 2015-1-13 02:58[/color]
[color=#999999]ller与ll的粉丝是不一样的,ller在官方设定里是缪斯的第十人,他们应该热爱这个团体。所以我只是表达一下 ...[/color][/quote]

ller人什么时候被定义成这么高大上的东西了,完全无法理解,而且小姐姐们都说过喜欢LL的人都可以叫成ller,为什么喜欢一个作品还需要别人认为你是不是ller?

aeolus039
aeolus039 在 2015/01/13 07:47 发表

[quote][color=#999999]夜雨果落 发表于 2015-1-13 02:58[/color]
[color=#999999]ller与ll的粉丝是不一样的,ller在官方设定里是缪斯的第十人,他们应该热爱这个团体。所以我只是表达一下 ...[/color][/quote]

你就告诉我,无论是SID还是漫画还是动画,所谓的第十人在哪呢?

夜雨果落
夜雨果落 在 2015/01/13 02:58 发表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38067646&ptid=216639][color=#999999]阿鲁 发表于 2015-1-13 02:25[/color][/url][/size]
哈哈哈153L你一定不知道那些爸爸是天帝妈妈是女神,头发颜色随心情变化的超神文。有bug善意指出就好,毕竟 ...[/quote]

ller与ll的粉丝是不一样的,ller在官方设定里是缪斯的第十人,他们应该热爱这个团体。所以我只是表达一下这种观点。况且我原则上不反对楼主的文学性处理,只是谈了一下自己的不同看法,而且我知道在300这种地方这样的我的观点不会被广泛接受,所以我后面只是在自嘲并无深意,重点还是在于楼主在律师这个行业上的漏洞,其实也是无意义的较真,cp文看着爽就行了。

夜雨果落
夜雨果落 在 2015/01/13 02:47 发表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38067626&ptid=216639][color=#999999]狱郁君 发表于 2015-1-13 02:06[/color][/url][/size]
对所谓ller(仅指楼上上定义的ller)的优越感真是不懂啊,一定要喜欢九人才是真饭?像我这种只喜欢海和鸟就 ...[/quote]

确实没有人对ller下一个准确的定义,我套用通行的说法也许并不全面。但是我也在回复中说了,道不同不相为谋,我并没有针对楼主对其它人物的处理大加指责,只是单纯的稍稍提及了一下自己的不认同。倒是您忍不住啊,跳出来指桑骂槐说了一堆,听不进去一点自己不爱听的话,说的就是您这样的人。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意见,我不同意你的每一个字但我可以捍卫你说话的权力。这个论坛有规定说cp厨留下其它人离开吗?没有。您又有什么理由赶我离开呢?何况我只不过是像您一样说了自己想说的话。既然您都能在这里呆下去,我又为什么不能呢?一上来就代替整个论坛做出判断,这到底是谁的傲慢谁的优越呢?

阿鲁
阿鲁 在 2015/01/13 02:25 发表

[i=s] 本帖最后由 阿鲁 于 2015-1-13 02:34 编辑 [/i]

哈哈哈153L你一定不知道那些爸爸是天帝妈妈是女神,头发颜色随心情变化的超神文。有bug善意指出就好,毕竟又不是谁都能懂那么多的。cp文什么的不是很正常吗,滚进来就是为了吃精神毒药啊,难道还非得把所有cp的药都强迫的吃下去?逼着自己去喜欢不喜欢的东西,那粉丝这个词的真正意义是什么?粉丝居然都开始有标准了,拖后腿已经发展到粉丝领域了吗。如果真正的ller是这样的话,我反而觉得这个头衔不要更好。

夜雨果落
夜雨果落 在 2015/01/13 02:24 发表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38067593&ptid=216639][color=#999999]fina 发表于 2015-1-13 01:20[/color][/url][/size]
海未帮小鸟解决生理问题那里,海爷你看好在哪里再下手也可以啊,故意先闭上眼睛然后手从两边摸到中间,你一 ...[/quote]

= =我就说一点,刑事上的国际法一般都是针对战争、屠杀、种族灭绝等反人类、反文明之类的罪刑的。就刑法本身而言是一个国家的主权所在,所以一般的刑事案件不存在国际诉讼,只会被当成国内诉讼。律师资格在刑事方面也只是在国内有效,我国就是一个例子,非本国律师不得在本国从事律师业务。你要是想到外国作为律师打一般的刑事官司,就必须有所在国相应的律师资格。也就要通过所在国的司法考试,且问你到底要考多少个国家的律师资格。说到刑事领域,就拿我的导师来讲他是刑事诉讼泰斗陈光中的关门弟子,年近40才在圈子里有一定的名气。27岁成为一国法律界的领军人物,不管是哪个法学领域都是不可能发生的。条文只是基础,经验才是决定性的因素。至于你说的ller的问题,我不想多谈,道不同不相为谋,这个问题上我只是顺带说一句,不反对作者进行的文学性处理。我只是想说楼主对于律师行业的认知偏离这个行业的实际太多了。

狱郁君
狱郁君 在 2015/01/13 02:06 发表

[i=s] 本帖最后由 狱郁君 于 2015-1-13 19:40 编辑 [/i]

对所谓ller(仅指楼上上定义的ller)的优越感真是不懂啊,一定要喜欢九人才是真饭?像我这种只喜欢海和鸟就只是cp意淫饭而不是原作粉?那我饭48g是不是必须三百多个成员一起饭啊?这种定义标准究竟是中日韩欧美二三四五六次元哪个饭圈定下来的?
作者君标题已经写明了海鸟,自然是以这两个人为中心人物进行描写,作为一篇cp文追求的是完美的海未以及她温婉的恋人小鸟有哪里不对吗?再者这是现实文,九个人每个人的人生都一帆风顺个个霸道总裁大明星可能吗?就算觉得作者君这样的处理方法戳到雷点了,出去不就好了,都说了道不同不相为谋不是吗,何必对人家的人物设定甚至角色主次指手画脚的?
如果觉得这种cp粉聚集的百合论坛不能满足身为“原作粉”的优越感,离开就是,不用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
文章设定如果有bug,善意指出就好,后面那些批判我觉得完全是没事找事
在我看来作者君的文笔人物塑造情节设置都非常棒,作为同人来说可以算是不可多得的精品,希望作者君不要被莫名其妙的回复影响(好像是代发文?作者君看不到也好啦)(啊看错了……不是代发,作者君不要因为那条评论伤心哦)
再多说一句!!作者君也说过了自己不是专业的!再加上为文章服务肯定会与现实有偏差,如果作为一个专业人士不能接受,点叉很难吗!我觉得道不同不相为谋这句话说的很对,真的,既然自己都说了道不同,就不要随意为他人“谋”了
既然楼上上说了不再回复,那我也就不另外开楼了
您的每个论点都在打上一个观点的脸,这样的辩论确实没什么进行的必要
只想劝诫您学会宽容的对待别人
还有,饭偶像本来就是一项娱乐,因为她们能带给我们快乐以及动力,刻板地纠结于自己对于偶像的爱有多深把这份喜欢变得沉重不是与喜欢她们的初衷背道而驰了吗?只要喜欢就可以称之为饭,并没有“配不配称之为饭”这样的界限,如果您喜欢给自己套上这样的枷锁尽管随意,只是请不要把这个枷锁强加于其余人

fina
fina 在 2015/01/13 01:20 发表

海未帮小鸟解决生理问题那里,海爷你看好在哪里再下手也可以啊,故意先闭上眼睛然后手从两边摸到中间,你一定是故意的2333

看到楼上的留言,原来是专业人士啊。但是楼上的大大讲的好像都是关于金融类,从楼主文中看,楼主对国际律师的理解大概针对在异国违法犯罪的案件。另,所谓原作粉丝指什么?以LL举例,只有九人全推才是原作粉丝?我只推其中几个就是看本子读同人而野生的粉丝?楼主举了几个缪斯中其她人的例子,只是突出现实和理想的差距,这个世界有赢有输,拿路人来举例子应该没有什么好效果吧?而且我相信,ller这个群体,也有人想看局部的故事而不是群像。不然的话读什么同人呢,要什么cp呢。

很困了可能有点语无伦次。最后,我也言尽于此……

夜雨果落
夜雨果落 在 2015/01/12 20:22 发表

我们拿常识来套一下海未的律师路吧。我不知道日本的大学本科是否设置法律专业,那么我们就按照已经设置来进行推断。海未如果想成为国际律师而且是日本律师界的领军人物,同时还要达到思想家的水准。她肯定不能只是大学本科的教育背景。能达到以上荣耀的肯定要在欧美的顶尖法律学府修一个3到4年的JD,也就是法律硕士。而这刚刚是欧美国家律师的起始标准,也是从事专门国际性业务的最好的基础。之后要在律师界有一席之地,你至少还要做一名世界级的大法学家的SJD既法学博士生。SJD一般是三年。也就是说,按照最短的6年算,22岁大学毕业的海未拿到这些学位开始在业界崭露头角的时候应该已经28岁了。这个世界上能人很多,30岁之前能在一国法律界举足轻重的却只有金三胖,也许在一个幻想的世界里海未可以创造超人的奇迹,但在我们这些真正知道现实状况的人心里只会觉得好笑吧。楼主文笔可圈可点,也善于运用原缪斯中的其它人反衬海未的卓尔不群,这些优点很吸引人,但是故事构架上却欠缺应有的知识储备,让人看到的只是一场披着现实外衣的奇幻剧吧。虽然很想说楼主对其他缪斯成员的处理有失公允,就连女主角小鸟也为了海未牺牲了原设中可以看到的对于人生大事上的慧心,但是想到楼主可能不是标准意义上的ller,不是同时支持九人的粉丝,所以也就不多赘述了。毕竟楼主追求的是完美的海未以及她温婉的恋人小鸟,而ller这个群体还是希望看九人的故事。道不同不相为谋,言尽于此,也就只好笑一笑所谓百合cp论坛真正的原作粉丝却少之又少吧。

夜雨果落
夜雨果落 在 2015/01/12 19:46 发表

说一点误区,国际业务的律师是律师里真正的贵族,标的额动辄几千万甚至上亿元,而律师费往往按照标的额的百分比进行收费,lz你可以算一下20%比例的律师费到底能拿多少钱。而且国际业务并不需要了解所有国家的法律,因为跨国商业活动受到一系列国际性法律和条约性文件约束。最为常见的就是CISG和各种贸易术语,还有国际的仲裁准则,金融行业也有相应的国际性法规。如果国际律师真是死路,国内就不会有那么多人削尖了脑袋要进四大国际律师事务所了。
总的而言这一点上本文与现实极其相反,略出戏。

yoki11
yoki11 在 2015/01/12 19:23 发表

{:4_346:}看完觉得她们太温柔 温柔得对自己残忍..

indextan
indextan 在 2015/01/11 07:44 发表

呼唤作者君{:4_330:}

混蛋一
混蛋一 在 2014/12/31 17:26 发表

一口气读完之后又翻来覆去读几遍..选的场景都太棒了不禁在脑内自行脑补了上千次【你等等
虽然很虐但是却完全没有办法忍住不去反复看的念头

不论是小鸟还是海未 他们的善良都是让人喜欢上他们的地方
理想主义又怎么样w 这样莽撞天真但是从来没有退步的人真的好闪耀啊啊啊啊啊

啊 我坚信 这不是虐鸟回!这不是虐鸟回!这不是虐鸟回!【因为很重要所以要说三遍
小鸟一定会没事的【

最后 作者辛苦啦

indextan
indextan 在 2014/12/31 07:06 发表

{:4_348:}默默等更新

风神少女aya
风神少女aya 在 2014/12/24 21:53 发表

唔哦哦哦哦哦更新啦终于,小鸟实在是太温柔了...温柔到让人感到心疼。

忧澄
忧澄 在 2014/12/24 20:37 发表

一口气看完,一下子就爱上海鸟完全停不下来,剧情都虐哭了拉qaq,不过好喜欢(喂

虚月
虚月 在 2014/12/24 19:42 发表

里氏9.0级,这种特大级地震会对小小的日本造成毁灭性打击吧......
小鸟也真是的,自己才出医院,也已经准备递交辞呈了,却还是毅然决然挑起了责任
虽然很不合时宜,但还是想为小鸟骄傲,她就是这样外表柔弱但内心又格外的坚强啊啊啊{:4_354:}
这么温柔善良的好女孩,即使不能实现最初的梦想,也会是赢家的。毕竟连那个现实主义的上司也都会被打动而醒悟了w
但一定要平平安安的不出任何意外啊,不然那根木头一定会发疯一样满世界挖地三尺的{:4_330:}

小受猫
小受猫 在 2014/12/24 09:09 发表

大大你终于终于会来了

aceu
aceu 在 2014/12/24 01:02 发表

小鳥太暖人心了我愛你呀小鳥心疼小鳥請一定要平平安安健健康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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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虚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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